申請人當年赴美簽證被翻查 婚姻綠卡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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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一份多年前填寫的DS-160簽證申請表,竟讓一名婚姻真實的申請人最終拿不到綠卡,甚至可能被送上移民法庭。

秦蘇珊律師事務所王經理近日分享一宗案例:一名客戶後來與美國公民結婚,婚姻關係真實,本人的庇護申請也沒有問題,但提交I-485申請婚姻綠卡後,最終仍遭移民局拒絕。問題出在他多年前申請美國簽證時的DS-160表格上。

這名申請人當年申請美國簽證時,DS-160中涉及是否曾被逮捕、拘留或有相關犯罪記錄的問題,他回答「No」。後來在美國申請庇護時,他在I-589中如實寫明自己曾經在中國遭到拘留,並詳細敘述事件經過。

到了申請婚姻綠卡,美國移民局(USCIS)調出其過去提交的移民資料進行比對,發現DS-160與I-589之間存在明顯矛盾。在這宗案件中,I-485最終遭拒。

王經理表示,這名客戶接下來很可能收到出庭通知(NTA),案件進入移民法庭。

此案說明,移民局審理I-485時,會把DS-160、I-589以及其它歷史申請材料放在一起比對。

而且,這宗案件在目前尤其值得關注,因為自今年4月28日起,美國國務院又在非移民簽證面談中增加了兩個直接涉及未來庇護申請的問題:「你是否曾在你的國籍國或最後慣常居住國遭受傷害或虐待?」以及:「你是否害怕返回你的國籍國或永久居住國後遭受傷害或虐待?」

這兩個問題目前並沒有正式加入DS-160表格,而是在非移民簽證面談中由領事官口頭詢問,回答會被記入領事案件記錄。

根據4月28日國務院發出的指引,非移民簽證申請人需要對兩個問題都回答「No」,領事官才能繼續核發簽證;如果回答「Yes」或拒絕回答,將面臨拒簽。

這也讓一些日後可能尋求庇護的人面臨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如果申請人確實曾經在中國遭受迫害,或者當時已經害怕回國,如實回答「Yes」,非移民簽證可能無法取得;但如果為了取得簽證回答「No」,來美後又在I-589中表示,自己在申請簽證之前就曾因政治、宗教等原因遭到拘留、毆打或其它迫害,而且當時已經害怕返回中國,兩次向美國政府作出的陳述就可能直接發生衝突。

王經理提醒,準備申請婚姻綠卡、職業移民或其它身分調整的人,在提交I-485之前,最好先把自己的移民歷史完整梳理一次。

尤其是曾經提交的DS-160、DS-260、I-589以及其它重要表格,要查看其中關於被捕、拘留、政治或宗教經歷、婚姻、工作、地址及出入境等重要資訊是否前後一致。

如果發現重大差異,最好在遞交I-485之前先進行專業法律評估,而不是等到移民局發現問題、綠卡被拒甚至收到出庭通知(NTA)後才補救。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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