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達斯汀墨爾本編譯報導)日前,澳洲稅務局在一宗關鍵上訴案中勝訴,成功阻止墨爾本一名納稅人將房租列為收入抵扣的做法。
此舉被視為封堵了一項可能令政府損失數十億稅收的漏洞。聯邦法院的判決推翻此前允許相關扣除的裁決,被視為遠程辦公時代稅務問題的重要判例。
據《時代報》報導,該案涉及澳洲廣播公司體育節目主持人霍爾(Ned Hall)。他在維州疫情封鎖期間被迫居家辦公,將公寓一間臥室改為辦公室,並申報5,878澳元房租及交通費用抵扣。此前行政複審仲裁庭曾支持其申請,允許其對相關租金及通勤費用進行扣除。
稅務局隨後提出上訴,並在聯邦法院裁決中獲勝。法院認為,儘管相關支出與收入活動存在聯繫,但住房租金本質屬於私人或家庭性質,即使部分用於工作,也不足以改變其屬性。同時,從家中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開支通常亦屬私人性質,不具備抵扣條件。
科廷大學(Curtin University)法學院學者莫頓(Elizabeth Morton)說,該判決為類似的抵稅申報設定了更高門檻。她說:「這無疑在當下再次強調,要申報這類費用——我們稱之為居住類費用(occupancy expenses)——門檻是非常高的。」
新南威爾士大學(UNSW)副教授博卡貝拉(Dale Boccabella)表示,由於霍爾為一處並非其營業場所的住宅房間支付房租,且他並非自僱人士,因此這項房租支出不符合抵稅條件。
稅務局表示歡迎法院決定,並將更新相關指導意見。專家稱,該案仍可能上訴至最高法院。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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