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紐約市警察 凶手被判囚1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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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在本月初一個陪審團將殺害紐約市警察局警官迪勒(Jonathan Diller)的凶手里維拉(Guy Divera)的「故意殺人罪」判為「不成立」之後,週一(4月27日)一名法官還是宣判凶手115年監獄徒刑,相當於原來故意殺人罪應得的「終身監禁」懲罰。此判決獲得被害人家屬和警方的歡迎。

4月27日,2年前殺害紐約警官Johnathan Diller的凶手被判115年監獄。圖為警察工會PBA在判決後發表聲明。(PBA臉書)

紐約市警察工會(PBA)主席亨德利(Patricck Hendry)在王后縣刑事法庭前表示,剛才在法庭中聽到了迪勒家的痛苦以及這個家庭對正義的吶喊,「這個案子的定罪沒有傳遞正確的信息,讓人質疑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

「但是(今天的)判決傳遞了正確的信息。」亨德利說。「無論辯方如何辯解,他是個殺人犯。他在王后區洛克威街頭攜帶一把上了膛的手槍,用槍指著兩名身穿制服的警察扣下了扳機。他永遠都不該回到街頭,而且他也絕對不會了。因為這位法官通過『終身監禁』判決向所有警察發出了明確的信息。」

在法庭上,迪勒警官的遺孀史蒂芬妮·迪勒(Stephanie Diller)當庭發表了一份情緒激動的聲明,譴責36歲的凶手里維拉槍殺了她的丈夫。數十名紐約警員在場旁聽。

「總有一天,你會站在上帝面前,為你對喬納森所做的一切負責,」她對被告說,「你讓我們失去了他,也讓我們承受著無盡的痛苦。」

王后區高等法院法官阿洛伊斯(Michael Aloise)表示,判處凶手115年至終身監禁是理所當然的。

「里維拉先生,我只用了五分鐘就計算出了這些數字,」他說,「你這輩子都無法計算你給這些人帶來的痛苦。」

法官後來對受害者家屬補充說,無論怎麼判也無法減輕家屬的痛苦,但是,「我向你們保證,他一定會死在監獄中。」

2024年3月25日,里維拉在遠洛克威地區被警方交通執法攔住時,開槍打死了迪勒。

4月1日,陪審團宣布里維拉免於「故意殺人」罪名,只定為「過失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武器」罪。此結果引發了受害者家屬和整個警察家族的憤怒。

週一的判決後,被告律師認為不公正,表示要上訴。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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