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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澳洲政府繳費還是補貼媒體 社媒面臨二選一

2026年4月28日,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右)与通信部長韋爾斯(Anika Wells)召開新聞發佈會。(AAP Image/Lukas Co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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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4月28日,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公布新聞議價激勵機制的草案立法,旨在鼓勵社交媒體平台與媒體公司之間達成內容付費協議。

根據該機制,凡是在澳洲通過社交媒體或搜索服務獲得超過2.5億澳元年收入的平台,如果沒能與媒體公司就內容使用達成付費協議,需要向政府支付其收入的2.25%,如果達成協議,這一數字會降至大約1.5%。

聯邦政府強調,對科技巨頭徵收的這項費用不構成稅收,因為這筆收入不會進入聯邦財政,而是會根據各媒體機構僱傭記者的數量,將資金分配給媒體公司。

新稅可能引發美國政府的不滿,甚至是對澳洲加徵關稅。

阿爾巴尼斯表示,澳洲新聞業需要獲得科技公司的合理報酬。「我們的政府正在採取下一步措施,確保澳洲新聞業在現在以及未來都能持續發展,確保大型數字平台無法逃避其義務。」

「我們所鼓勵的是,各機構與新聞組織坐下來,把這些協議談成,然後我們就可以繼續推進。」

新政出台的原因是Meta拒絕與澳洲新聞集團、澳洲廣播公司、衛報和9號新聞等媒體公司續簽付費協議。Meta曾威脅從平台上撤下新聞內容,就像其在加拿大的做法,這迫使澳洲政府重新調整法律框架,以防範Meta屏蔽新聞鏈接的風險。

通信部長韋爾斯(Anika Wells)表示,人們正越來越多地直接從臉書、TikTok和谷歌獲取新聞,隨著媒體環境變化,需要更新現有機制。

「我們認為,大型數字平台應該為新聞工作者的辛勤勞動做出公平貢獻,這些新聞內容豐富了它們的信息流,也推動了它們的收入增長。」

立法草案立即得到了澳洲主要新聞機構的支持,包括新聞集團、澳洲廣播公司、衛報等。

這些機構發表聯合聲明說:「澳洲民主的活力依賴於新聞、觀點與意見的強健且開放的交流。而這一點正面臨威脅。」

但Meta這類對該提案持最強反對態度的公司辯稱,這些法律是不公平的,因為社交媒體通過將讀者引導至媒體網站,實際上為媒體提供了服務。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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