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社會近來發生多起毒駕致死案,引發社會關注。為此,刑事局舉行19日記者會向毒駕宣戰,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唯有從源頭加強查緝才能防制毒駕發生,預防性羈押若有案底等,可請交通部列為換照標準或限制拿取駕照。
劉世芳表示,綜觀毒駕成因大部分與吸食電子煙毒(喪屍煙彈)有關,一旦駕駛人於駕車時併吸食該類電子煙毒,將迅速產生「肌躍症」及「意識不清」等症狀,進而造成車輛失控衝撞,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故唯有自源頭加強查緝,始能機先防制毒駕發生。
因此,劉世芳指出,警政署積極溯源查緝依托咪酯類煙毒分裝場案件,統計115年1月至4月全國各警察機關共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煙油及粉末計148公斤,機先攔阻150萬顆毒煙彈流入社會,戮力從供應鏈源頭強力打擊掃蕩。
內政部指出,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逮捕。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盼在執法面向發揮「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之強力嚇阻效果。
內政部補充,正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多項交通法制措施,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共同展現「毒駕零容忍」之堅定意志。
劉世芳受訪時表示,現在已經跟交通部討論過,交通部贊成內政部的立場,也問過司法院意見,預防性羈押若有案底、現行犯、毒品吸食的案例,可以請交通部列為下次換照標準或限制對方拿到駕照,盼毒駕遠離方向盤。
責任編輯:鄭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