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退休遭拒 大陸異見人士陳樹慶狀告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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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中國人權活動家、獨立作家陳樹慶因長期從事民主運動,累計被中共判刑14年6個月。2025年12月年滿60歲後,前往杭州市拱墅區人社局辦理退休手續時被拒。陳樹慶表示,當局政策失信於民,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到底。

陳樹慶80年代參加過浙江學生運動和北京八九學運。1998年7月,參加並承擔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工作。多次被警方抓捕、抄家。

2007年8月16日,陳樹慶被中共杭州市中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2010年9月13日刑滿出獄後,他依然堅持投身於民主運動。2016年6月17日,再次被以 「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10年6個月,2025年3月10日出獄。

陳樹慶對大紀元表示,他的家人與以前工作過的單位已累計為他繳納24年4個月的養老保險,出獄以後他自己又補交了坐牢期間斷交的費用,繳費年數遠超過規定的15年最低門檻,但人社局卻以服刑時間不計入繳費年限為由,拒絕辦理退休。

拱墅區人社局辦事人員拒絕的理由是:扣除兩次累計刑期14年6個月,僅剩下9年多,不足15年繳費年限,需要再繼續繳費5年。

記者致電拱墅區人社局,電話無法聯通。

陳樹慶說,繳納社保費用時,從未收到社保局關於服刑期間不能繳費、退休不能享受養老金的告知。「現在我到了年齡要享受社保了,人社局開始耍賴皮,不給我沒辦退休。」

他說,如果正常辦退休,現在每個月可以拿到兩千多元的退休金,「接下來的5年本來該拿退休金的,沒得拿了」。

陳樹慶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25年12月25日拱墅區人社局工作人員陳祖朋出具《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復函(此件依申請公開)》(浙人社函[2010]358號)等文件,陳樹慶認為,文件依據的法律適用不當、政策效力不足,於2026年1月27日申請行政複議。

他表示, 中共的《勞動法》《保險法》及其它任何一個具有《立法法》所包含的具有法律地位與效力的規範性文件,對於服刑期間的社保參與人並沒有強制性條款,明確要排除。

「我跟社保局相當於一個保險合同,建立在雙方意願的情況下,那麼就要履約。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的東西,政府更應該要帶頭信賴利益保護原則。政府耍賴,行政失信。」

陳樹慶表示,將會繼續維權,已向拱墅區法院遞交行政起訴狀。「按照規定法院必須要立案的。不要說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法律不允許他們做的事情,他們自己可以肆意妄為。法律沒有禁止公民做的事情,他們偷偷摸摸用不公開的政策來限制公民權利。」

陳樹慶的遭遇並非個案。

現年81歲的異見人士董洪義,2025年12月針對其在服刑期間被暫停並追扣養老金7萬餘元起訴中共河北邯鄲市政府及其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質疑相關行政行為缺乏明確法律依據,涉嫌違反上位法與立法程序。

北京基督教徒、人權活動人士徐永海曾被迫害入獄2年,出獄二十多年來,工齡遭清零,養老金、醫保被剝奪,生活陷入困頓。

貴州異議人士陳西遭受中共政治迫害,坐牢累計長達23年。2021年11月出獄後,雖然他已交滿18年的社保費,但是當地社保局還是停發了他的養老金。

「中國人權觀察」前祕書長徐秦2025年出獄以後,同樣被要求退還坐牢期間所發放的15萬元養老金。

法律界人士表示,社保部門取消了作為其個人財產的養老保險金,實際上是行使了刑事上的財產處罰權,顯而易見的是,社保部門沒有這樣的權利。也缺少法律依據。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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