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違法家長亦要擔責 加州母親面臨重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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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姜琳達洛杉磯報導)由於涉及未成年人的高速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事故頻繁發生,加州正在推動更嚴格的監管措施,並追究家長責任:一名少年因駕駛非法電動摩托車躲避警方追捕,其母親可能會受到刑事指控;另一位母親因兒子騎電動摩托車撞死人,正面臨「非故意過失殺人」的重罪指控。

加州對兩輪電動車有著嚴格分類,只有時速符合相關法定限制的兩輪車,才會被歸類為「電動自行車」(e-bike)。

一些靠「油門輔助」(throttle-assisted,轉把或按鈕)驅動、時速超過20英里,或僅有踩踏輔助、但時速可超過28英里的高功率電動車輛,在法律上已不屬於電動自行車,而是被歸類為輕型摩托車(moped/motorized bicycle)或摩托車(electric motorcycle);駕駛人必須滿16歲,且需持有M1或M2摩托車駕照。

同時,加州現行法律也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騎乘「第三類」(Class 3)電動自行車,此類自行車僅配有腳踏輔助,最高時速在20~28英里之間。

警方逮捕違法未成年人

雖然有明確規定,但仍有未成年人違反法律。橙縣新港灘(Newport Beach)警方週五(5月29日)表示,警方於9日試圖攔截一名駕駛非法電動摩托車的未成年人,但對方拒不停車,並超速駛入逆行車道、闖紅燈以躲避警方追捕。

警方根據這名少年此前涉及非法電動摩托車的記錄,鎖定了其身分。5月19日,警方執行搜查令,將其逮捕,並查獲了一輛「Surron」電動摩托車。他因涉嫌重罪被送往警局少年拘留所登記入案,然後交由父母監護。

警方表示:「根據這名少年和他父母的過往記錄,他母親將被移交至橙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面臨更多指控。」

電動摩托車導致的死亡悲劇

橙縣還有一位母親因未成年兒子涉及致命車禍而被起訴。4月16日,一名14歲少年駕駛電動摩托車炫技時,撞上一位81歲的海軍陸戰隊退役老兵,老人在兩週後因傷勢過重而去世。

檢察官指控少年的母親湯米·喬·梅傑(Tommi Jo Mejer)犯有過失殺人罪、危害兒童罪以及事後從犯罪,認為她在明知不合法的情況下,仍允許兒子駕駛電動摩托車。

近期,涉及未成年人的高速電動車事故已造成多起傷亡事件。

例如,園林市(Garden Grove)一名13歲男孩因駕駛電動摩托車失控並撞上道路中央隔離帶而不幸身亡;西米谷(Simi Valley)一名13歲少年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撞上火車,不幸身亡。

文圖拉縣卡馬里奧市(Camarillo)警局早就提醒社區,無論是騎乘普通自行車還是電動自行車,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另外,使用前要明確電動摩托車與自行車的區別。

警方解釋說,電動自行車是指配備腳踏板或油門,且馬達功率低於750瓦的電動兩輪車,根據性能和時速等細分為三類(Class 1、Class 2和Class 3)。除前述第三類外,前兩類都是時速不超過20英里的低速車,第一類僅有腳踏輔助,第二類配有油門輔助。

至於人們熟知的Surron、Talaria和Segway等知名品牌,主要是電動摩托車,而非電動自行車。警方警告:「在法律分類上,它們被歸類為摩托車,所以嚴禁在公共道路、人行道或公園內騎乘,只能在指定的越野車區域(OHV)合法使用,還必須在車管局辦理登記(以及特別牌照)。」◇

責任編輯: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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