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綜合報導)美國國務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週二(6月16日)公布了2026年7月移民類簽證(即綠卡簽證)排期公告。
與6月排期相比,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四類申請人中,親屬移民類綠卡最後批准排期,第一優先(F1)前進了5個月,前進幅度最大,第二優先(F2B)、第三優先(F3)、第四優先(F4)分別前進了2個月。
職業綠卡最後批准排期方面,第三優先前進了4個月20天,第一優先、第四優先、第四優先(宗教工作者)和第五優先(非預留項目)分別前進了2個月。
詳情如下:
親屬綠卡
A表:親屬綠卡最後批准排期(FAD)
(前進5個月)
(原地踏步)
(前進2個月)
(前進2個月)
(前進近2個月)
B表:親屬綠卡遞件排期(DFA)
(前進3個月)
(前進2個月17天)
(原地踏步)
(前進2個月零7天)
職業綠卡
A表:職業綠卡最後批准排期(FAD)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前進2個月)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繼續原地踏步)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前進4個月20天)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原地踏步)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前進2個月)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前進2個月)
(含C5、T5、I5、R5、NU、RU)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前進2個月零8天)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B表:職業綠卡遞件排期(DFA)
(原地踏步)
(原地踏步)
(原地踏步)
(原地踏步)
(原地踏步)
(原地踏步)
移民簽證分類
移民簽證區分為親屬移民簽證(Family-Sponsored)和職業移民簽證(Employment-Based)兩類;每一類分別列出A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FAD)和B表:遞件排期(可以遞交申請的最早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 DFA)。
A表提供的是移民局可以批准綠卡的參照日期,在公布的日期之前遞交申請(petition, e.g. I-140/I-130/I-526)的申請人,有望在當月獲批。
B表是移民局可以接受綠卡申請的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申請人的優先日期通常寫在提交Petition申請後的收據通知(Notice of Action)、勞工證批准函或I-140收據上,一律早於A表,如果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早於B表中公布的時間,就可以在當月遞交I-485申請。
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
•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二優先F2−A、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每年發放約14萬張職業移民簽證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萬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其中非預留(Unreserved)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區域中心項目,預留(Set-Asides)項目包括農村地區、高失業率地區和政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香港納入與中國大陸相同的EB-5簽證排期系統。
就美國移民政策而言,台灣、香港及澳門被視為獨立於中國大陸的轄區,其簽證配額不計入「中國大陸」類別。但是,基於中共「一國兩制」政策,香港現已被納入與中國大陸相同的EB-5簽證排期系統。
責任編輯:李沐恩#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