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台灣軍方再爆共諜案,桃園地檢署偵辦「境外勢力協力者利誘國軍搜集、洩漏軍事祕密案」。陸軍蘇姓中士、蔡姓二兵及非現役軍人王男,因缺錢將軍中機密文件外洩給境外勢力以換取報酬。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黃男涉犯詐騙等罪,去年潛逃出境,遭桃園地檢署通緝。桃園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部隊通報,發現境外勢力通過已潛逃出境的黃男,隔海通過網絡拉攏、賄賂現役軍人,企圖獲取國防軍事機密。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認為此案已嚴重危及國家安全,隨即指派該署國安專組檢察官林奕瑋指揮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桃園憲兵隊、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及相關部隊等單位合力偵辦。
檢方調查發現,通緝中的黃男潛逃出境後,受境外勢力指使在台發展組織,自今年3月起,經由過往人脈及網際網絡,得知蘇男、蔡男分別為陸軍中士班長及二兵,且有資金需求,遂利誘兩人提供任職單位可取得的軍事祕密資料。
蔡男也得知王男有資金需求,且熟識多位軍職人員可提供軍事資料,便邀其共同加入,並約定依提供機密內容及等級,可獲得數千元(新台幣,以下同)至數十萬元不等的報酬。
蘇男、蔡男於今年3月間,將部隊訓練運作、人事資料等依法應保密的軍事文書,以手機拍攝後,通過通訊軟件傳送給境外的黃男,並以虛擬貨幣收受報酬新台幣2,000元。
桃園地檢署表示,所幸部隊及早發現異常並通報,經檢察官指揮多機關密集搜證後,於3月27日、3月30日及4月15日發動三波搜索,搜索3人住所及部隊共5處,並拘提3人到案。經訊問後,檢察官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即時阻止被告等人持續危害國家安全。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定蘇男、蔡男及王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為外國或敵對勢力交付公務上應祕密之文書、電磁紀錄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
檢方審酌,被告蘇男、蔡男身為國軍成員,本應恪守紀律、廉潔自持,肩負保家衛國重責,竟為一己私利罔顧國家安全,與王男共同為境外勢力交付應保密文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桃園地檢署指出,「國家安全不容妥協,境外勢力對我國之滲透、吸收手法日新月異,利用現役或退役軍人之經濟弱點、債務問題進行利誘,已成常見手段。」
桃園地檢署將持續與國防部、國安單位及轄區內各部隊建立緊密的通報與聯防機制,針對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刺探軍事機密之不法行為,絕對「嚴查速辦、絕不寬貸」。同時呼籲全體國軍官兵及國人應提高保防警覺,如發現身邊同袍、友人有異常打探機密、財產來源不明或涉足不當場所等情事,應立即向上舉報,共同守護國家安全與民主憲政體制。
責任編輯: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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