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02日訊】【編者按】中共1999年7月20日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迫害死許多法輪功學員,形成了一個以江澤民、曾慶紅為首的中共「血債幫」。26年來,中共「血債幫」的許多要員以不同形式遭到惡報,有的正在自毀前程。從2025年10月2日起,我們陸續發表中共「血債幫」要員遭惡報或自毀前程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遼寧省一直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邪惡的地區之一。這裡,長期處在中共江、曾派系的高官的控制下。遼寧省委省政府的高官中大多都積極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擔任遼寧省副省長12年的劉國強,也是其中之一。
劉國強2013年轉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2017年退休。退休3年多後,2020年7月,被中紀委立案審查。2023年1月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審查。
中紀委的通報說,他「毫無規矩意識」,「毫無道德底線」,「毫無紀法觀念」。這三個「毫無」突顯劉國強是個多麼壞的人。
一,被判死緩
2022年11月8日,劉國強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犯受賄罪的名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緩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劉國強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遼寧省第一個要把牢底坐穿的億元大貪官。
法院認定,2006年至2016年,劉國強利用擔任遼寧省副省長、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審批、獲取財政資金和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8年至2020年,劉國強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2億餘元。
劉國強不僅在任時受賄,在退休後,到被抓前,也一直在受賄。
二,曾陪江澤民出訪
劉國強1997年任遼寧省本溪鋼鐵集團總經理。1999年3月,劉國強跟隨中共黨魁江澤民出訪奧地利,並代表本鋼與奧鋼聯簽署合作備忘錄,江出席簽字儀式。這樣,劉國強在江那裡掛了號。
隨江出訪回國後,2000年3月,劉國強由企轉政,任本溪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01年1月,任本溪市市長。僅4個月後,2001年5月,48歲的劉國強,升任遼寧省副省長,成為「遼寧省史上最年輕的副省級高官」。
提拔重用他的人正是江澤民、曾慶紅。
三,曾任薄熙來副手
薄熙來2001年2月至2004年2月,任遼寧省省長,劉國強任遼寧省副省長之後,就成了薄熙來的副手。
薄熙來是以江、曾為首的「血債幫」要員之一。他升官的一大祕訣,就是緊跟江、曾迫害法輪功,把遼寧省變成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劉國強升官的祕訣也是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無論是在任本溪鋼鐵集團總經理期間,還是在任本溪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期間,劉國強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本溪原本是一個「鋼鐵之城」,劉國強卻將它變成一個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之城」。
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洗腦班,即是本鋼與本溪市610辦公室、市公安局聯合私設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場所。在迫害的頭兩年,威寧勞教所十幾期洗腦班迫害了數百名本鋼法輪功學員。
薄熙來主政遼寧期間,不斷投巨資改、擴建監禁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監獄等,並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各種酷刑折磨。作為薄熙來的副手,劉國強也難逃罪責。
四,欠下的血債
1999年7.20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江、曾在遼寧的代理人,為了升官發財,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將江提出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摧殘乃至消滅」發揮到了極至。
遼寧迫害法輪功有兩個最臭名昭著的地方,一是蘇家屯,一個是馬三家。蘇家屯最早傳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信息;馬三家勞教所則是迫害法輪功無所不用其極的「人間地獄」。
在遼寧,法輪功學員因拒絕放棄信仰「真、善、忍」而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的案例非常多。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2月,被證實被迫害致死的遼寧法輪功學員至少435人。限於篇幅,這裡僅舉9例:
1. 于秀玲被惡警直接從樓上扔下身亡
2001年9月14日晚9點,遼寧省朝陽縣公安局4樓政保科,一名年輕的婦女躺在地上,連續13個小時的酷刑折磨,已使她奄奄一息。站在她身邊的一名警察向政保科長孫旭和副科長黃殿相請示:「送醫院搶救吧?」但旁邊的一人馬上說:「別送醫院,搶救不過來咱們沒法交待。」於是孫、黃命令手下的人打開樓窗,將這名婦女從窗戶扔了下去。
這個婦女名字叫于秀玲,是遼寧省朝陽縣大廟鎮土城子村7組村民,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朝陽縣公安局綁架,關押6天便被迫害致死,年僅32歲。
案發後,為了不使惡行敗露,他們連夜通知于秀玲的丈夫馮殿祥,只讓他匆匆看了一眼,就於當晚12點將于秀玲的屍體強行火化。孫、黃等惡警聲稱:「你們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隨便!上邊有指示,對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分。」
2. 李宏偉被看守所警察酷刑致死
2002年9月26日早晨,法輪功學員李宏偉準備去商場購物,剛出家門,就遭到朝陽市前進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關進吳家窪看守所,不到一個月,10月7日,就被迫害致死。10月9日,警察才通知其家屬。
據知情人透露,10月10日至12日,朝陽市雙塔區公安分局找法醫會同李宏偉家屬驗屍。家屬發現:李宏偉後背黑紅,有大面積電擊傷;耳朵青紫,耳內有血跡,並明顯被擦拭過。家人拿出照相機拍照,被警察當場毆打,並被帶上手銬。警察還將相機砸壞,膠捲曝光。
看守所警察說,李宏偉是絕食而死,後又改口說是生病而死。家屬問:為什麼7號死9號才通知?為什麼生病沒通知家屬治療?為什麼身上有傷耳內有血?警察不答。
3. 陳玉梅被警察毒打身亡
2008年7月3日晚7點半左右,法輪功女學員陳玉梅在自家小區附近遭瀋陽市大東區東塔機場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對她一頓拳打腳踢,把她打昏倒地。
晚9點20左右,警察來到陳家稱:陳玉梅昏倒了,在門外的120救護車上,要求家人予以確認。陳玉梅昏迷不醒,被送到空軍463醫院搶救。'
因腦血管大量出血,經過20多小時的搶救無效,7月4日晚8點30分左右,陳玉梅含冤離世,年僅48歲。
4. 王淑霞入獄兩天被活活打死
2007年11月,鐵嶺調兵山市曉南鎮法輪功學員王淑霞再遭綁架。2008年1月15日,被非法判刑3年。
2008年6月3日下午4點,王淑霞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8監區。獄警管教科長李小紅、小隊長孟麗影將她雙手反銬,吊在床欄杆上,指使畢波、丁美玲等6名犯人瘋狂毆打。不到12點,王淑霞即被活活打死。
兩天後,家人見到王淑霞的遺體,嘴部周圍全是破傷,脖子、前胸青紫色,傷痕累累。監獄怕家屬上告,罪行敗露,拿出19萬元私了。
5. 范德震被打得傷痕累累,遺體被強行解剖、火化
2008年2月25日,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范德震被當地警方綁架。同年4月20日早晨7點多,范德震在綏中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僅33歲。
范德震的遺體面部扭曲,牙關緊咬,兩隻胳膊、腹部多處瘀血,腹部以下、膝蓋以上,到處傷痕累累。第二天,綏中610辦公室官員在家屬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將范德振的遺體解剖、火化。
6. 連平被獄警活活打死
2002年4月9日,法輪功學員連平被東港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6月30日,被非法判刑6年;之後,被押解到遼陽市鏵子監獄迫害。
2004年6月,連平等10多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到各監區,被強迫幹超負荷的勞役。連平被分到第3監區(特管監區)4大隊,監區長李成新和4大隊惡警王建軍、鄭小豐等人強迫連平每天推三四百車布料,還有各種酷刑折磨。
因連平一直拒絕「轉化」(即放棄信仰「真、善、忍」)、反迫害,2004年7月10日,被獄警活活打死,年僅28歲。
7. 劉麗雲被關「小號」4天被打死
2001年12月6日,遼寧省葫蘆島市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的法輪功學員劉麗雲,被非法判刑4年;之後,被押解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因不放棄信仰,劉麗雲被7監區7小隊惡警王治關進小號,由8名犯人分兩班輪流迫害。犯人將劉麗雲放在牆根邊,坐在水泥地上,雙手橫向吊起,兩腿分開後固定。當時,劉麗雲的身體已非常虛弱,連抬頭都十分困難,只要閉眼或低頭就被毒打,口、鼻等處被打出血。
2002年7月23日,劉麗雲被關小號的第4天就被打死,年僅44歲。
8. 袁忠宇在鞍山市公安局祕密地下室被打死
2001年8月16日前後,法輪功學員袁忠宇被鞍山市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市公安局的祕密地下室。警察對他一頓毒打之後出去喝酒了。
一星期後,有人聞到從地下室裡屍體散發的氣味時才知道死人了。當局為防止走漏消息,把他的妻子也抓起來,關進勞教所。
9. 張立田被獄警和犯人活活打死
2008年4月,遼寧朝陽市法輪功學員張立田,在山東原籍被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警察跨省綁架,隨後被關進錦州市第一看守所。2008年8月,張立田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5年;10月被劫往錦州監獄;11月17日被十二監區監區長程軍指使的犯人李勇、劉裴岩打死。
2009年2月,錦州監獄十二監區在押人員寫了一封控告信。後來,這封控告信被祕密帶出監獄,並在明慧網上發表。信中說:「張立田才三十多歲,明明是被打死的還隱瞞。我們全監163名犯人,都知道張立田是被打死的。」
劉國強任遼寧省副省長12年(2001—2013)。遼寧省一直是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作為省政府重要成員,劉國強對遼寧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也負有不可推卸的重要領導責任。
五,劉國強妻子遭遇空難
2009年6月1日,法國航空公司一架從巴西里約熱內盧飛往巴黎的航班,在飛越大西洋時遭遇惡劣天氣,由於空速管(皮托管)結冰導致數據故障、飛行員操作失誤等一系列連鎖反應,客機最終失速墜毀於大西洋,機上228人全部遇難。其中包括劉國強的妻子陳持平。
結語
劉國強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遼寧省落馬的第8個省部級官員,也是遼寧省被判刑最重的高官。
此前落馬的7個高官分別是:原遼寧省委書記王珉、原遼寧省人大副主任王陽,原遼寧省人大副主任鄭玉焯,原遼寧省政法委書記蘇宏章,原遼寧政協副主席陳鐵新,原遼寧省副省長劉強,原遼寧省人大副主任李文科。
王珉被判處無期徒刑;王陽獲刑16年半,鄭玉焯獲刑3年半,蘇宏章被判刑14年;陳鐵新被判刑13年零9個月;李文科被判刑16年;劉強被判刑12年。
這些貪官都曾積極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最終全都落入法網。雖然他們是以貪腐之名被查辦,實際上,是他們迫害法輪功遭了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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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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