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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被判死缓的“血债帮”要员刘国强

王友群:被判死缓的“血债帮”要员刘国强
2026年7月13日,中共辽宁省政协前副主席、辽宁省前省长刘国强被调查。(大纪元合成)
2026-07-02 14:25 中港台时间|07-02 20: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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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02日讯】【编者按】中共1999年7月20日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迫害死许多法轮功学员,形成了一个以江泽民、曾庆红为首的中共“血债帮”。26年来,中共“血债帮”的许多要员以不同形式遭到恶报,有的正在自毁前程。从2025年10月2日起,我们陆续发表中共“血债帮”要员遭恶报或自毁前程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辽宁省一直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最邪恶的地区之一。这里,长期处在中共江、曾派系的高官的控制下。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高官中大多都积极追随江、曾迫害法轮功。担任辽宁省副省长12年的刘国强,也是其中之一。

刘国强2013年转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17年退休。退休3年多后,2020年7月,被中纪委立案审查。2023年1月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审查。

中纪委的通报说,他“毫无规矩意识”,“毫无道德底线”,“毫无纪法观念”。这三个“毫无”突显刘国强是个多么坏的人。

一、被判死缓

2022年11月8日,刘国强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犯受贿罪的名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刘国强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辽宁省第一个要把牢底坐穿的亿元大贪官。

法院认定,2006年至2016年,刘国强利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获取财政资金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至2020年,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亿余元。

刘国强不仅在任时受贿,在退休后,到被抓前,也一直在受贿。

二、曾陪江泽民出访

刘国强1997年任辽宁省本溪钢铁集团总经理。1999年3月,刘国强跟随中共党魁江泽民出访奥地利,并代表本钢与奥钢联签署合作备忘录,江出席签字仪式。这样,刘国强在江那里挂了号。

随江出访回国后,2000年3月,刘国强由企转政,任本溪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1年1月,任本溪市市长。仅4个月后,2001年5月,48岁的刘国强,升任辽宁省副省长,成为“辽宁省史上最年轻的副省级高官”。

提拔重用他的人正是江泽民、曾庆红。

三、曾任薄熙来副手

薄熙来2001年2月至2004年2月,任辽宁省省长,刘国强任辽宁省副省长之后,就成了薄熙来的副手。

薄熙来是以江、曾为首的“血债帮”要员之一。他升官的一大秘诀,就是紧跟江、曾迫害法轮功,把辽宁省变成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刘国强升官的秘诀也是追随江、曾迫害法轮功。无论是在任本溪钢铁集团总经理期间,还是在任本溪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刘国强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

本溪原本是一个“钢铁之城”,刘国强却将它变成一个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之城”。

本溪市威宁劳教所洗脑班,即是本钢与本溪市610办公室、市公安局联合私设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场所。在迫害的头两年,威宁劳教所十几期洗脑班迫害了数百名本钢法轮功学员。

薄熙来主政辽宁期间,不断投巨资改、扩建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监狱等,并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各种酷刑折磨。作为薄熙来的副手,刘国强也难逃罪责。

四、欠下的血债

1999年7.20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江、曾在辽宁的代理人,为了升官发财,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将江提出的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摧残乃至消灭”发挥到了极至。

辽宁迫害法轮功有两个最臭名昭著的地方,一是苏家屯,一个是马三家。苏家屯最早传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信息;马三家劳教所则是迫害法轮功无所不用其极的“人间地狱”。

在辽宁,法轮功学员因拒绝放弃信仰“真、善、忍”而被迫害致伤、致残、致疯、致死的案例非常多。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2月,被证实被迫害致死的辽宁法轮功学员至少435人。限于篇幅,这里仅举9例:

1. 于秀玲被恶警直接从楼上扔下身亡

2001年9月14日晚9点,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4楼政保科,一名年轻的妇女躺在地上,连续13个小时的酷刑折磨,已使她奄奄一息。站在她身边的一名警察向政保科长孙旭和副科长黄殿相请示:“送医院抢救吧?”但旁边的一人马上说:“别送医院,抢救不过来咱们没法交待。”于是孙、黄命令手下的人打开楼窗,将这名妇女从窗户扔了下去。

这个妇女名字叫于秀玲,是辽宁省朝阳县大庙镇土城子村7组村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朝阳县公安局绑架,关押6天便被迫害致死,年仅32岁。

案发后,为了不使恶行败露,他们连夜通知于秀玲的丈夫冯殿祥,只让他匆匆看了一眼,就于当晚12点将于秀玲的尸体强行火化。孙、黄等恶警声称:“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随便!上边有指示,对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分。”

2. 李宏伟被看守所警察酷刑致死

2002年9月26日早晨,法轮功学员李宏伟准备去商场购物,刚出家门,就遭到朝阳市前进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关进吴家洼看守所,不到一个月,10月7日,就被迫害致死。10月9日,警察才通知其家属。

据知情人透露,10月10日至12日,朝阳市双塔区公安分局找法医会同李宏伟家属验尸。家属发现:李宏伟后背黑红,有大面积电击伤;耳朵青紫,耳内有血迹,并明显被擦拭过。家人拿出照相机拍照,被警察当场殴打,并被带上手铐。警察还将相机砸坏,胶卷曝光。

看守所警察说,李宏伟是绝食而死,后又改口说是生病而死。家属问:为什么7号死9号才通知?为什么生病没通知家属治疗?为什么身上有伤耳内有血?警察不答。

3. 陈玉梅被警察毒打身亡

2008年7月3日晚7点半左右,法轮功女学员陈玉梅在自家小区附近遭沈阳市大东区东塔机场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对她一顿拳打脚踢,把她打昏倒地。

晚9点20左右,警察来到陈家称:陈玉梅昏倒了,在门外的120救护车上,要求家人予以确认。陈玉梅昏迷不醒,被送到空军463医院抢救。'

因脑血管大量出血,经过20多小时的抢救无效,7月4日晚8点30分左右,陈玉梅含冤离世,年仅48岁。

4. 王淑霞入狱两天被活活打死

2007年11月,铁岭调兵山市晓南镇法轮功学员王淑霞再遭绑架。2008年1月15日,被非法判刑3年。

2008年6月3日下午4点,王淑霞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8监区。狱警管教科长李小红、小队长孟丽影将她双手反铐,吊在床栏杆上,指使毕波、丁美玲等6名犯人疯狂殴打。不到12点,王淑霞即被活活打死。

两天后,家人见到王淑霞的遗体,嘴部周围全是破伤,脖子、前胸青紫色,伤痕累累。监狱怕家属上告,罪行败露,拿出19万元私了。

5. 范德震被打得伤痕累累,遗体被强行解剖、火化

2008年2月25日,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范德震被当地警方绑架。同年4月20日早晨7点多,范德震在绥中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仅33岁。

范德震的遗体面部扭曲,牙关紧咬,两只胳膊、腹部多处瘀血,腹部以下、膝盖以上,到处伤痕累累。第二天,绥中610办公室官员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范德振的遗体解剖、火化。

6. 连平被狱警活活打死

2002年4月9日,法轮功学员连平被东港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6月30日,被非法判刑6年;之后,被押解到辽阳市铧子监狱迫害。

2004年6月,连平等10多名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分到各监区,被强迫干超负荷的劳役。连平被分到第3监区(特管监区)4大队,监区长李成新和4大队恶警王建军、郑小丰等人强迫连平每天推三四百车布料,还有各种酷刑折磨。

因连平一直拒绝“转化”(即放弃信仰“真、善、忍”)、反迫害,2004年7月10日,被狱警活活打死,年仅28岁。

7. 刘丽云被关“小号”4天被打死

2001年12月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的法轮功学员刘丽云,被非法判刑4年;之后,被押解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因不放弃信仰,刘丽云被7监区7小队恶警王治关进小号,由8名犯人分两班轮流迫害。犯人将刘丽云放在墙根边,坐在水泥地上,双手横向吊起,两腿分开后固定。当时,刘丽云的身体已非常虚弱,连抬头都十分困难,只要闭眼或低头就被毒打,口、鼻等处被打出血。

2002年7月23日,刘丽云被关小号的第4天就被打死,年仅44岁。

8. 袁忠宇在鞍山市公安局秘密地下室被打死

2001年8月16日前后,法轮功学员袁忠宇被鞍山市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市公安局的秘密地下室。警察对他一顿毒打之后出去喝酒了。

一星期后,有人闻到从地下室里尸体散发的气味时才知道死人了。当局为防止走漏消息,把他的妻子也抓起来,关进劳教所。

9. 张立田被狱警和犯人活活打死

2008年4月,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立田,在山东原籍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警察跨省绑架,随后被关进锦州市第一看守所。2008年8月,张立田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5年;10月被劫往锦州监狱;11月17日被十二监区监区长程军指使的犯人李勇、刘裴岩打死。

2009年2月,锦州监狱十二监区在押人员写了一封控告信。后来,这封控告信被秘密带出监狱,并在明慧网上发表。信中说:“张立田才三十多岁,明明是被打死的还隐瞒。我们全监163名犯人,都知道张立田是被打死的。”

刘国强任辽宁省副省长12年(2001—2013)。辽宁省一直是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作为省政府重要成员,刘国强对辽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也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领导责任。

五、刘国强妻子遭遇空难

2009年6月1日,法国航空公司一架从巴西里约热内卢飞往巴黎的航班,在飞越大西洋时遭遇恶劣天气,由于空速管(皮托管)结冰导致数据故障、飞行员操作失误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客机最终失速坠毁于大西洋,机上228人全部遇难。其中包括刘国强的妻子陈持平。

结语

刘国强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辽宁省落马的第8个省部级官员,也是辽宁省被判刑最重的高官。

此前落马的7个高官分别是: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原辽宁省人大副主任王阳,原辽宁省人大副主任郑玉焯,原辽宁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原辽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强,原辽宁省人大副主任李文科。

王珉被判处无期徒刑;王阳获刑16年半,郑玉焯获刑3年半,苏宏章被判刑14年;陈铁新被判刑13年零9个月;李文科被判刑16年;刘强被判刑12年。

这些贪官都曾积极追随江、曾迫害法轮功,最终全都落入法网。虽然他们是以贪腐之名被查办,实际上,是他们迫害法轮功遭了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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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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