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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擬對部分海外綠卡申請人收10萬美元保證金

美擬對部分海外綠卡申請人收10萬美元保證金
圖為美國社安號、綠卡等示意圖。(Shutterstock)
2026-07-16 10:35 中港台時間|07-16 10: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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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霆綜合報導)據知情人士透露,川普政府正研擬一項新政策,可能要求部分在美國駐外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並將在入境後取得綠卡的人士,繳納約10萬美元保證金。

這項由美國國務院擬定的提案仍在討論中,實際保證金金額可能視個別情況而定,高於或低於10萬美元。這項政策旨在確保移民具備財務自給自足的能力,也是川普政府持續限制經濟能力有限的外國人移民所採取的措施之一。

10萬美元保證金或入籍後才退還

根據研擬中的計劃,這筆高額保證金將作為財務擔保。多名知情人士向《華爾街日報》表示,申請人可能需要先行繳納保證金,並且只有在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後才能取回款項,通常這一過程至少需要五年。

如此一來,若綠卡持有人移居美國後被證明無力維持自身生活,這筆保證金便可發揮擔保作用。知情人士並未透露在這種情況下,保證金將如何處理。

移民的親屬也可以代其繳納這筆保證金。

政策法律依據與動機

國務院發言人湯米·皮戈特(Tommy Pigott)表示:「川普總統已明確表示,希望移民美國的人必須在經濟上自立。」

皮戈特進一步說明,國務院正在研究如何運用《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賦予的現行權力,要求特定簽證申請人繳納保證金,「以此證明他們能夠取得維持自身生活所需的資金」。

親屬移民為主要適用對象

移民簽證最常由美國公民的家屬申請,例如配偶、父母或兄弟姊妹。

相比之下,企業較少直接使用這類簽證招募海外人才。企業通常會先以H-1B等臨時簽證聘用外籍員工,待其已在美國居住後,再為其申請綠卡。

國務院通常每年簽發約50萬份這類移民簽證,但今年的簽發數量可能大幅下降。

目前,官員正考慮先在少數國家試行這項政策,以驗證其可行性。

這並非川普政府首次推行簽證保證金制度。國務院自去年8月起,已開始針對旅遊簽證申請人試行保證金計劃。

該計劃最初要求來自馬拉維(Malawi,台譯馬拉威)和贊比亞(Zambia,台譯尚比亞)的申請人,繳納最高1.5萬美元、可退還的保證金。若申請人逾期居留,或在入境後申請庇護等其它移民身分,這筆保證金將被沒收。

此後,適用國家已擴大至50國,其中大部分位於非洲。

國務院將這項計劃形容為初步取得成功,並表示在繳納保證金的簽證持有人中,約97%沒有逾期居留。不過,知情人士表示,獲發簽證的人數已大幅減少。

針對新的移民簽證保證金提案,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政府關係主管莎爾瓦里·達拉爾-德尼(Sharvari Dalal-Dheini)表示,高額保證金很可能產生阻嚇作用。

達拉爾-德尼表示:「保證金的目的,似乎是要將某一類移民拒之門外。」

她說:「我們正在把這套制度變成有錢才能參與的制度:只有富人才能前來探訪、與家人團聚,或為自己尋求更好的生活。」

今年稍早,川普政府暫停處理來自75個國家的移民簽證申請,同樣是為了限制經濟能力有限的外國人移民。這項措施自今年1月起生效,受影響國家包括人口眾多的巴基斯坦、尼日利亞(Nigeria,台譯奈及利亞)和巴西。

官員認為,即使10萬美元保證金政策正式實施,現有的移民簽證暫停措施也不會解除。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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