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固態電池大廠 內鬼洩密中企

時任輝能科技公司財務主管楊男,被控居中牽線協助中國企業收購輝能母公司股票,盼藉此取得固態電池技術,並洩漏營業機密,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圖為輝能工廠外觀資料照。(中央社)
人氣: 141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26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報導)國內固態電池大廠輝能科技公司,時任財務長楊男,被控居中牽線協助中國企業收購輝能母公司股票,盼藉此取得固態電池技術,並洩漏客戶名單、結構成本採購來源等營業秘密給對方,甚至交付完整股東名單,幫助中方挖角輝能研發團隊,遭桃園地檢署依背信等罪起訴。

桃檢調查,楊男自2014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間,擔任輝能公司會計總處協理,並兼任股東事務部及投資融資部主管,負責公司募資、新股融資及審核付款等業務,屬於執掌管輝能公司財務、股務及公司募資等核心業務的高階人員。

起訴指出,楊男因業務上關係得知,中國上海一家投資管理諮詢公司有意入主輝能公司,期能透過取得董事席次或經營權的方式,藉機掌握輝能公司生產固態電池的相關技術,他便以公司財務長的身分,居中牽線,幫助中方於2022年12月間向一名許姓股東以2千萬美元收購輝能母公司股票82萬8,754股,並藉此獲得7萬6千美元(約新台幣242萬餘元)的高額佣金。

此外,楊男也涉嫌洩漏營業秘密給中方。他為規避公司寄送外部電子郵件時,會自動寄送副本予上兩級主管之資安管理規定,竟指示不知情的下屬,將含有公司主要銷售客戶名單、實際銷售總量、結構成本、材料採購來源、製程設備預付款及未公開之半年報財務數據等極機密之「盡職調查報告(DD報告)」,以電子郵件寄送給中方。

甚至,楊男於2022年12月間,趁下屬員工請假之機會,擅自登入該員工之公務電腦,透過其電子信箱規避資安查核,密集將母公司「完整股東名冊」寄送給中方,使對方得以查悉研發及高階主管人員,進而滲透介入、挖角輝能公司團隊。

桃檢日前偵結,認定楊男涉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項、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之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未經授權而洩漏營業秘密等罪嫌,依法起訴。

桃檢強調,高科技產業之營業秘密與核心技術,是我國經濟發展、國家安全與國際競爭力之重要命脈。近年來境外勢力或競爭對手意圖透過高額佣金或不當利益誘惑我國企業高階主管,進而刺探、挖角或竊取關鍵技術之案件層出不窮,此類犯罪不僅損害企業花費鉅資研發之心血結晶,更動搖我國整體產業之佈局,對於是類案件一定會嚴查速辦。

據悉,輝能科技公司是台灣固態電池的指標性企業,致力於次世代「鋰陶瓷電池」的研發與量產,其技術主打超越傳統鋰電池的極高安全性與能量密度,成功突破固態電池難以商業化量產與高成本的障礙。◇

責任編輯:陳玟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