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中聯油品驗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環團21日表示,苯駢芘可附著於PM2.5等細懸浮微粒,在空氣中停留數週並長程傳輸,要求環境部將苯駢芘納入「空氣品質標準」與排放標準。環境部表示,今年會將BaP單獨納入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近期將會展開相關法制作業程序。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縣醫療界聯盟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苯駢芘」是多環芳香烴家族(PAHs)中毒性最強者,可附著PM2.5等細懸浮微粒上,在空氣中停留數週並長程傳輸,要求環境部將苯駢芘納入「空氣品質標準」與排放標準。
過去世界衛生組織(WHO)曾以苯駢芘作為PAH混合物的唯一風險評估指標,但環團引用2021年最新版《全球空氣品質指引》強調,若僅以苯駢芘評估,恐低估整體致癌風險,且PAHs混合物仍可能引發乳癌、心血管疾病、神經發育等健康危害,且苯駢芘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訂出安全暴露濃度。
對此,環境部表示,苯駢芘是一種常見的有機化合物,屬於多環芳香烴的一種。它並非人為刻意添加或合成的化學物質,而是有機物質在高溫燃燒不完全或熱裂解時生成的副產物。
環境部指出,今年5月11日立法院召開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及5月18日水泥業排放標準修正發布時,已對外說明今年會將BaP單獨納入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近期將會展開相關法制作業程序。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目前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已訂定國內車用柴油的多環芳香烴的最大容許標準值為8%(m/m),與歐盟一致,近期將研議加嚴。
另外,因BaP會附著在粒狀污染物上面,環境部指出,對於工業排放源已訂有粒狀污染物相關管制標準,業者利用相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如靜電集塵及袋式集塵等)將粒狀物去除時,BaP亦可有效大幅降低。
環境部強調,已要求容納石化製程的特殊性工業區將BaP納入空氣品質監測項目,統計2022至2024年監測結果,包括雲林離島式基礎產業園、林園產業園區及臨海產業園區年平均濃度皆低於歐盟所訂定PAHs空氣品質目標值1奈克/立方公尺(ng/m³)。
責任編輯:鄭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