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09日訊】2026年6月16日,歐洲議會高票通過一項決議案,呼籲歐盟和成員國對跨國鎮壓採取「零容忍」立場,嚴厲打擊和制裁在歐盟境內發生的各類跨國鎮壓行為。
決議案雖非專門針對中共,但多次點名中共,指出中共開展全球規模最大、最系統的「跨國鎮壓」行動。
這意味著歐洲未來對中共跨國鎮壓的打擊,可能將邁入制度化、常態化的新階段。
歐洲首次把跨國鎮壓定義為對國家主權的侵犯
這次歐洲議會決議最大的突破,是對跨國鎮壓做了重新定義。
過去很多國家認為,跨國鎮壓只是人權問題。而歐洲議會此次明確認定,跨國鎮壓屬於外國干涉手段,不僅破壞「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及尊重人權等價值觀」,「侵犯了基本權利和國際法,同時也損害了歐盟及其成員國的主權與安全」。
決議指出,「居住在歐盟境內的每個人,無論其族裔或國籍如何,均享有歐盟法律(包括《歐盟基本權利憲章》所保障的權利)下的平等權利與保護。」「主管的國家和歐盟當局必須保障並維護居住在歐盟境內的每個人的個人權利。」
這意味歐洲開始把打擊跨國鎮壓從「人權議題」提升為「國家安全議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升級,反映了一種治理思路的變化。一旦進入國家安全領域,處理方式就會完全不同。過去跨國鎮壓屬於警方處理的個案,現在可能由國家安全部門、情報機關、反間諜機構、檢察機關和外交部門共同介入,相關問題更可能獲得持續的政策資源、立法支持和跨部門協作。這樣一來,中共今後在歐洲的很多非法活動,將不再只是「令人不舒服」,而可能被各國視作外國勢力的干涉而遭到嚴厲打擊。
中共第一次成為歐洲制度性防範的主要對象
尤為令人矚目的是,這份決議雖然同時提到俄羅斯、伊朗、白俄羅斯等國家,但篇幅最多、內容最詳細的卻是中共。
決議案指出,「中(共)國開展了全球規模最大、最系統的『跨國鎮壓』(TNR)行動,並依託廣泛的域外基礎設施——包括與國家有關聯的實體、海外警務服務站、僑民團體、學術與學生組織、媒體機構及數字網絡——通過監視、騷擾、法律與經濟施壓、濫用國際刑警組織機制、強制遣返及恐嚇家屬等手段,對僑民群體中的個人及相關人員識別、監控、恐嚇和脅迫。
「人權捍衛者的報告顯示,中(共)國在歐洲領土上非法設立祕密警務站,並利用代理人開展活動,實施監視和強制遣返,手段包括威脅其親屬,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實施綁架。
「香港2020年《國家安全法》及2024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主張域外管轄權,並已被用於實施跨國鎮壓,包括以起訴和引渡相威脅來針對歐洲政界人士,以及針對居住在歐盟境內的活動人士和學者發布逮捕令和懸賞通緝。」
這些內容過去大多來自學術研究、人權組織調查或者媒體報導。如今,它們第一次被正式寫入歐洲議會決議。這意味著歐洲未來制定打擊中共跨國鎮壓的政策時,將以這些內容作為制度依據。
構建針對跨國鎮壓的治理框架
決議案呼籲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承認,跨國鎮壓是一種不可接受且非法的做法(主要由威權政權實施),並承諾採取「零容忍」態度,即針對在歐盟領土上發生的任何形式的跨國鎮壓,採取果斷、協調且全面的行動。
為此,決議案還進一步提出了一整套針對跨國鎮壓的治理框架。其中包括:
第一,敦促成員國將針對跨國鎮壓的相關規定納入本國法律體系。一旦這樣做了,很多過去無法定罪的行為,將因擁有明確法律依據而被定罪。
第二,建立針對跨國鎮壓的歐盟數據收集、監測和報告機制。過去法國知道一點、德國知道一點、荷蘭知道一點,未來信息共享之後,就會形成一張有關跨國鎮壓的信息網絡,這將有利於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用於制定、完善和評估其打擊跨國鎮壓的政策。
第三,培訓執法人員。這是極其關鍵的一步。過去很多執法、司法、金融、網絡安全、移民及庇護部門的人員根本不知道什麼叫跨國鎮壓。有人報警「中國有人威脅我」,警方可能覺得只是普通糾紛。未來經過培訓後,他們會知道,這可能涉及外國政府代理人,處理方式自然完全不同。
第四,將跨國鎮壓納入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這意味著如果某些個人、某些機構、某些組織未來被認定參與跨國鎮壓,可能將面臨一系列制裁,包括凍結資產,禁止進入歐盟,歐盟企業禁止與其交易,金融被限制,國際聲譽受損。這無疑將大為提高中共跨國鎮壓的違法成本。
第五,設立歐盟協調員,作為中央聯絡點,並協助制定關於應對跨國鎮壓的歐盟總體戰略。這意味著未來歐盟將有專門機構持續關注這一問題,而不是一次性政治表態。
對中共海外統戰體系可能形成持續壓力
歐洲議會此次特別強調,很多跨國鎮壓並非直接來自官方,而是依靠代理人、社團、中介組織、民間協會、學術組織、商業關係和網絡平台。未來如果歐洲開始調查這些網絡的資金來源、組織關係、活動方式,它們可能面臨越來越嚴格的審查。也就是說,中共過去很多涉及跨國鎮壓的活動屬於「灰色地帶」,以後可能會進入歐洲各國的法律監管範圍。這無疑將對中共海外統戰體系形成明顯和持續的壓力
對海外華人社會將產生雙重影響
這份決議不僅會影響中共,也會影響整個海外華人社會。
一方面,受到中共威脅的人,包括法輪功學員、民運人士、香港民主人士、藏人、維吾爾人和批評中共的人士,未來可能將擁有更加明確的舉報渠道,警方響應速度也可能會提高。
另一方面,歐洲對中共通過僑團、學生組織等影響當地政治的活動,也會更加警惕。因此,部分華人社團未來可能面對更高透明度的要求。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所有華人組織都會受到懷疑,而是執法機構可能更加關注是否存在受外國政府操控、接受指令或從事非法影響活動的情形。
儘管歐洲議會關於打擊跨國鎮壓的決議本身並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真正實施還需要歐盟委員會推動,歐盟理事會協調,各成員國修改法律,檢察機關辦案,法院判決。但可以確定的是,這次決議至少標誌著一個新的起點:跨國鎮壓已經不再只是人權組織關注的話題,而正在成為歐洲安全政策和對外政策中的一個長期議題。對包括中共在內、被歐洲認定實施跨國鎮壓的行為體而言,其在歐洲開展相關活動所面臨的法律、政治和外交成本,都可能因此而逐步提高。未來幾年,如果歐盟成員國陸續完成立法,並建立統一執法機制,中共跨國鎮壓過去所依賴的信息不對稱、各國執法標準不一以及跨境協調不足所形成的操作空間,勢必會明顯收窄。
責任編輯:金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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