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15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Darlene McCormick Sanchez報導/鐘心萍編譯)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Ken Paxton介入保護一名未出生的代孕嬰兒。據稱,這名嬰兒在加州的準父母拒絕同意為他進行挽救生命的心臟手術,並試圖將嬰兒帶離德州。
據Paxton辦公室稱,這名被稱為Gabriel的嬰兒在母體內大約20週時被診斷出患有左心發育不全症候群(Hypoplastic Left Heart Syndrome,HLHS),這是一種危及生命、但可治療的先天性心臟缺陷。
如果不進行治療,這種心臟缺陷通常會在出生後的最初幾天或幾週內致命。
根據聲明,這種心臟疾病通常需要一系列手術,其中一種稱為諾伍德手術(Norwood)。這名代孕母親的主治醫生建議嬰兒出生後不久就接受這項手術。
Paxton在8月11日的新聞稿中表示:「Gabriel寶寶應該擁有生存的機會,我絕不允許任何人非法剝奪他獲得必要醫療護理的權利。」「我的辦公室將動用一切可用手段保護無辜的生命,確保每個孩子都能獲得德州法律規定的必要醫療護理。」
據Paxton辦公室稱,這對加州夫婦(法庭文件顯示為Nausheen Gilkar和Omar Ahmed)「涉嫌要求代孕母親進行墮胎手術」。代孕母親McKenna West拒絕了這項要求,並前往德州達拉斯(Dallas),以尋求州政府對未出生嬰兒的保護,並希望能及時獲得了解嬰兒病情的醫療專業人員的診治。
新聞稿指出:「準父母拒絕同意在嬰兒出生後進行挽救生命的手術,並可能試圖將孩子帶離德州,以阻止其接受治療。」
《大紀元時報》已聯繫代表West的達拉斯律師Bennett Rawicki和代表這對加州夫婦的律師Alyssa Hernandez尋求置評。
8月10日,Paxton辦公室致函德州大學西南醫學中心和達拉斯兒童醫學中心,告知這兩家醫院及其醫護人員,無論親子關係是否有爭議,他們都有法律義務在嬰兒出生後立即提供治療,即使沒有法院命令。
信中指出:「待決的親子關係爭議決定了誰能代表嬰兒發言,但並不決定必須為嬰兒提供何種挽救生命的治療。」
Paxton在致醫院及其醫護人員的通知中表示,任何父母都不得拒絕為有存活可能的嬰兒提供救命治療,只有法院才能推翻這種拒絕。他還敦促醫院拒絕任何將嬰兒非法轉移出德州的企圖。
信中還補充說:「由於時間緊迫,各方將在壓力下做出決定,因此州政府特此致函,所有相關人員都應基於對法律要求的相同理解開展工作。」
Paxton的信中指出,在緊急情況下,醫生無需父母同意或法院命令即可提供維持生命的治療,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在沒有法院裁定親子關係或醫療決策權的情況下,作為孩子的生母,代孕母親對醫療必要治療的同意應被視為有效。
加州正在審理一起關於親子關係的訴訟。
根據信中所述,Paxton的辦公室介入了達拉斯地方法院這起涉及代孕母親和委託父母之間親子關係的訴訟,尋求在孩子出生後為其提供醫療照護,禁止將孩子帶離該州,並就任何拒絕治療的情況安排快速聽證。
「這起案件乍看像是合約糾紛,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一旦孩子在德州出生,他就是一個完整的法律人格,德州將保護他的生命,而不會考慮他的受孕方式或任何私人協議中的條款,」Paxton在向達拉斯第301司法區提交的干預請求中寫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