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8/27起候選人開始領表

人氣: 42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26年08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8月27日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苗栗縣選委會為順利辦好這次登記作業,於8月18日邀集各鄉鎮市公所及相關單位選務工作人員,在選委會三樓辦理領表登記作業業務會議,並就相關選務工作進行討論,期使11月28日的地方公職選舉能順利圓滿完成。

苗栗縣選委會表示,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已於今日(8月20日)於中選會及選委會網站公告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相關選舉領取書表期間自115年8月27日起至9月4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申請登記時間為8月29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上述時間如逢例假日均照常受理領表及登記。領取地點則分別為文化觀光局中正堂前廳(縣長及縣議員選舉)以及各鄉鎮市公所(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

另外苗栗縣選委會進一步表示,候選人除應依選委會規定填寫表件外,繳交的2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一式5張,黑白或彩色相片均可,戶籍謄本要3個月內正本且個人記事欄不能省略,不能以戶口名簿、護照或身分證影本代替。保證金部分,縣長為新台幣16萬元、縣議員及鄉鎮市長為新台幣10萬元、鄉鎮市民代表為新台幣3萬元、村里長為新台幣3萬元,須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的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的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候選人如要設置競選辦事處,需於登記時繳交競選辦事處登記書,未繳交者視為不設置,以後將不得補增設或變更。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3條規定,登記為候選人時,應備具選舉委員會規定之表件及保證金,於規定時間內,向受理登記之選舉委員會辦理。表件或保證金不合規定,或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者,不予受理。

苗栗縣選委會特別提醒縣長、縣議員選舉候選人,需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申報財產,按照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格式,填寫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於申請登記時向選委會提出,格式不符合或未依規定檢附,將無法受理登記為縣長、縣議員候選人,所申報之資料將公告一年,提供公眾檢視,且應符合申報日當日的財產狀況,避免因申報不實而受罰。​

責任編輯:鄭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