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製炸彈放馬場宣泄 案情嚴重官擬長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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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香港大紀元記者李思婷1月8日訊】去年六月在聚集了近一萬人的新界沙田馬場放置自製炸彈的青年,昨天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審訊期間,揭露出身小康之家的他身世坎坷,兩年間經歷父親另結新歡離家、經濟不景收入大減、無力支付樓宇貸款被迫賠差價一百萬元,最後轉做小販又被黑社會毆打等不幸遭遇。青年自辯時表示,他是因不堪「家變」及財困壓力,才放炸彈宣泄心中鬱結。

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待取閱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後判刑。法官昨天表示,因案情嚴重,被告很可能被判入獄一段長時間。

仿效電視節目製炸彈
熟悉電工技術的二十七歲被告林廣財,昨天在法庭上承認於事發前一星期,收看關於土製炸彈的節目,遂用由內地帶回來的炮竹火藥自製炸彈,欲看警方如何拆除它,但從沒意圖傷害任何人。

事發於去年六月十三日,香港賽馬會免費開放沙田馬場直播土耳其對中國的世界盃賽事,有近萬人入場觀看。當大部分觀眾於下午四時半離場後,一個被塑膠袋包裹、連接一個手提電話的物體被發現遺留在公眾席的梯級間,塑膠袋上面還寫「炸彈」。

炸彈內藏287口鐵釘
警方接報到場後引爆炸彈,調查後發現內藏二百八十七口鐵釘、電線及一些低爆炸火藥,而手提電話則已轉駁至其他電話號碼,警方稍後追查手提電話資料拘捕被告。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完成小六課程後,由內地來港與父親團聚,最初任職印刷公司,至一九九二年轉做電器技工業,一直勤奮工作,月薪高達一萬八千元。被告與家人原居住在新界村屋,惟被告為改善居住環境,與父合資自置物業,以二百二十萬元購入粉嶺一個單位,每月與父親合力供款一萬四千元。不過,九九年中,林父在內地有婚外情,父母激烈爭吵後,父親離家而去,被告自此成為家庭經濟支柱。

辯方大律師強調,若經濟沒有轉差,月入一萬八千元的被告還可以應付每月供樓支出,惟因開工不足,他由全職轉為兼職,收入大減。雖然林母找得一份月入三千五百元的清潔工作,但仍不足幫補家計。

做小販拒交「陀地」被毆
被告與家人的物業最後因無力支付貸款而被銀行收樓拍賣,被告還要賠償一百萬元差價。

被告於去年三月開始,在粉嶺火車站販賣燒賣,但遭黑社會「收陀地」(香港每個地區均被黑社會組織如新X安、十XK等分割「管轄」,不法分子每個月都會向所管轄區內的商店或小販等市民勒索金錢,不給錢的話就會遭到報復),被告曾因拒絕繳款被毆。被告因此沒再擺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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