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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修正大陸配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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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夏啟文台北報導)  在歷經長達一年的協商過程後,台灣立法院星期四終於三讀通過兩岸關係條例修正案,在有關兩岸協商、經貿往來、大陸配偶權益等相關規定方面都有大幅度修訂,這是兩岸關係條例施行十一年來所進行最大規模的修正,其影響層面非常廣泛。

在多項修正條款中,有關大陸配偶身分限制的規定引起最多爭議。台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張五嶽表示,基於國家安全的考量以及擔心未來大陸配偶依親來台的幼兒和老年人將增加台灣社會成本,台灣行政院方面原先規劃將原本大陸配偶八年取得台灣身份證的規定延長為11年,但是對大陸配偶在台灣的生活權益給予更多的保障,也就是“生活從寬,身分從嚴”的原則。

不過,在經過國親在野黨和執政黨民進黨長時間協商之後,最後通過的法案版本是維持大陸配偶來台八年可取得身分證的時限規定,而居留期間的工作權和健保福利相對放寬。依照新的規定,大陸配偶結婚後可馬上來台團聚,不需要像以前一樣每半年出境一次。一旦取得台灣的身分證,大陸配偶也可以享有完整的台灣公民權,參政和投票權不會受到特別限制。另外,由於兩岸條例新制改採單一戶籍制,大陸配偶若想取得台灣身份證必須放棄其原先的國籍,台灣公民也不得取得和使用中國的護照。

*身份證是關鍵*

不過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石之瑜認為,盡管在法規上做出了一些調整,沒有取得台灣身份證的大陸人士在台灣還是處處受到限制。他說:[如果沒有身份證的話去找工作人家還是不用你,雖然你有工作權人家還是不用你,銀行也不讓你開戶,雖然國家行政規定是允許,但是民間不配合你也沒辦法。第一個你是大陸來的,他覺得你就可能會騙他,已經被污名化了。第二你又沒有身份證,他覺得掌握不住你,就是說他在實際的生活裡仍然各處都不方便,而且感受到歧視。因為你讓人家知道你是大陸來的以後,他們對你的判斷跟合作的意願都改變了。]

*兩岸交流夜長夢多*

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張五嶽表示,這次修法是兩岸人民條例自1992年制定以來最大規模的修正,影響層面很廣。首先是將原先許多用行政命令規定的事項透過修法來加以法制化,並將先前對於兩岸間交流採取“原則禁止,例外開放”徹底轉變為“原則開放,例外禁止”的方針。 法案除了規定交通部應在一年半內訂出兩岸直航管理辦法,也增加了多元化協商對話機制的法源。他說:[法案賦予兩岸協商對話一個多元化的機制,因為在條文修正前,台灣方面只能透過海基會和大陸的海協會進行接觸,但是海基會和海協會又在92共識問題上爭論不休,因此兩岸之間有關人民權益的事項無法透過公權力協商來解決,台灣方面修法之後有一個附委託機制,除了海基會之外,台灣還可以授權民間單位來進行協商。盡管這可能不一定符合大陸方面民間對民間,但是至少可以在海基會和海協會之外,讓兩岸重新啟動一個協商的機制。]

張五嶽教授表示,修正條文其實是把一些在台面下進行的事務進行明確的規範,讓法規和制度反映兩岸交流的現狀。這次完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訂只能說是台灣單方面做出調整,但是許多兩岸間的問題,還是需要雙邊的善意、信任和互動,如果只是法規的修訂並不能起到太大的左右。他說:其實兩岸之間任何的往返,不論是兩岸間的直航、談判和交流所衍生的問題,絕大部份都是要透過雙方的公權力來授權協商對話和互動的,特別在雙方沒辦法進行協商對話的時候,人民的權益是無法受到完整保障的,只是維持單邊立法的方式,或是政冷經熱和官冷民熱的方式都無法維持兩岸交流當中基本權益的保障。] 張五嶽教授指出,北京方面可能擔心貿然地啟動兩岸協商會為民進黨做政績而不願在這方面有所突破,而民進黨也有選舉的考量,因此兩岸在選前是不大可能有太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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