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受賄放私 大面積「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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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訊】中國新聞網10月14日一篇「銀彈屢屢攻破「國門」防線 海關腐敗呈現五特點」,引來網民的熱烈討論。文中指廈門特大走私案件中,廈門海關大面積「塌方」,從總關及內設機構到5個分支海關、3個直屬監管機構無一倖免。一網民說:『俺在珠海,俺們這裏的權勢部門不是塌方,而是決堤!』

據報導,1998年全國打擊走私工作會議後,作為國家門戶的海關到2001年底就已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的案件共計410起,涉及812人,共有489人受到黨政紀處理,另有162人受到法律追究。其中,涉及廳局級幹部25人,處級幹部139人,大案要案13起。

據10月13日檢察日報報導,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犯眾的海關系統有以下幾點腐敗現象:

第一是關長帶頭受賄放私,海關從上到下大面積「塌方」。廈門特大走私案件中,原關長楊前線、原副關長接培勇、原紀檢組長車典等3名廈門海關黨組成員,從總關及內設機構到5個分支海關、3個直屬監管機構,帶頭受賄放私。

第二是地方黨政領導嚴重失職,對海關腐敗起到了「促壞」作用。湛江市原副市長楊衢青向原關長曹秀康疏通說情,幫助走私一批小麥和油菜籽,曹拿到了人民幣200萬元。

第三是其他行政執法部門、司法機關嚴重失職,甚至參與犯罪。幾乎是所有單位(公安、港務局、商檢、邊防等部門)共同為地區性走私提供了便利條件,形成了執法弱勢的「小氣候」。

第四是海關腐敗嚴重的幾個單位,其權力相對集中、自由裁量度較大。在湛江一案涉案的62人中,有39個人就是海關港口辦事處、調查處和海上緝私隊的人員,涉案比重達63%。

第五是海關人員與走私分子共同走私,比放私的危害更大。湛江港口辦事處原主任方鵬在經走私分子李深「打招呼」並收受20萬元的賄賂款後,就直接放行一船的汽車配件,而且集裝箱監管科原科長梁克濂甚至為李開出了假的查驗記錄。

網友們對此則新聞的討論不少,有人表示他同學的朋友剛畢業去海關一年就能買房!還有很多人要求「雙規」、「對政府腐敗分子作株連九族政策」、「最好的整治辦法是抓一批殺一批」,但其中有一網民反而是諷刺新浪網:『新浪,我來教你做新聞和標題! 「中國海關,竟然不貪!」 這才叫新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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