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所謂的「紋章」,是指歐州諸國的貴族、顯赫家族、軍團、都市、公司、團體等的特殊標誌,把這種特殊標誌燒成瓷器上,這種瓷器稱為紋章瓷。
紋章瓷是中國古代外銷瓷的一種,它的燒制始於十六世紀的明代。大約在十七世紀後期,法國宰相馬扎蘭按照國王路易十四的命令建立了「中國公司」。這個公司在廣東定制了大批帶了甲冑、軍徽、紋章圖案的瓷器。此後,紋章瓷便在歐州盛行起來。在1974年英國出版的《中國紋章瓷》一書中,即收集了紋章瓷二千件左右。據瑞典統計,有三百來家貴族曾到中國定燒過紋章瓷。這種紋章的圖安多半佔據畫面的中心地位。早期的紋章較大,周圍花紋也較寬,而且常常不止一道。從十八世紀晚期起,紋章較小了,週轉的花飾也小而狹。紋章瓷在外銷瓷中的比重雖然不大,但卻是最為精美的;因為多為貴族,皇室成套定制,他們不僅出高價,要求也最為嚴格。
目前發現的最早的紋章瓷標本是一件青花瓷壺。壺的造型為中國式的玉壺春,紋飾則為萄王馬努埃爾一世(公元1495-1521年)的紋章。寂園叟在《陶雅》中亦有關於紋章瓷的記敘,他提到一種康熙青花大盤時說:「盤中畫皇冕徽章,旁有兩翼之獅狗,分攀於其上。載有拉丁古文,陽曆年月。」紋章瓷一般都是為喜慶典禮而定燒的,而且紋章本身就是一定歷史時期的產物,所以大部份都可以考定它們的絕對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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