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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報導說反顛覆法仍然是惡法

2003-02-1623:5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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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2月16日訊】華爾街日報2002年2月14日報導,修改后的立法草案仍然對公眾的自由构成嚴重的威脅。

該報表示,新法案模糊于大陸和香港兩种法律體制的界線,允許當局使用北京在大陸禁止某一團體的決定,來禁止該團體附屬机构在香港的活動,而毋須給出任何理由,這些團體包括人權組織,以及其他一些民主運動團體。

文章說,盡管香港政府愿意放棄其它不受歡迎的建議,但董氏特區政府已經拒絕放棄取締從屬組織的部分,而它已經超出基本法,顯示政府所謂嚴格遵守基本法的說法值得怀疑。也顯示北京對法輪功繼續在香港活動不悅。

文章最后說,在過去的几個月中,公眾要求港府停止制定該項破坏公眾自由的立法草案的強大壓力已經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但是,港府拒絕放棄該項最具爭議性的立法草案標志著,非選舉產生的董氏特區政府宁愿為了迎合北京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滿足香港公眾的愿望。
【明慧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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