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荷花坑勞教所之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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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7日訊】一名被長期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投書,自北京天安門講法輪功真相後,被單位無理開除公職、抄家並搶走家中所有東西、綁架,以至關押在勞教所,強制轉化,遭到慘酷迫害的經歷。

據明慧網4月6日報導,一名被長期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投書,描述2000年11月,他去北京天安門廣場向人民群眾講法輪功真相、喊“法輪大法好”、告訴人們“真善忍”而被抓,後被單位無理開除公職。

他說被開除後,繼續在當地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2001年6月,又被公安分局抄家並綁架,搶走了他家所有東西:包括現金9800元、他身上的550元、共計10350元;桌子、椅子、床、電視、電淋浴器、廚具,及所有生活用品。

2001年6月6日至8日,在公安分局犯罪警察逼迫他說出其他學員和真相材料的來源,被他的拒絕後,他們用拖布把戳他的陰部;打他的腳心,揪頭髮、打耳光,往身上潑水並電擊,一直被銬在老虎凳上。被關押在市看守所,每天被迫進行長達10個多小時的勞動,如果完不成任務就會被警察毒打。

2002年4月2日,市公安局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判他勞教3年,他拒不簽字,他們就自己簽了字,然後強制執行,把他送到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在勞教所裏,對他們進行強制轉化,如不轉化,就要遭到多方面的迫害,手段如下:

不許親人探視
普通刑事犯每月有2-3個接見日,法輪功學員不轉化,就沒有接見日。

非法拆閱法輪功學員信件
並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當眾宣讀:××人現在還有六封信在警察王XX的手中扣押,不給他。

長期關在“嚴管班”
學員入所後要在“嚴管班”進行洗腦:坐小板凳,一般大月一個月出班,但只要不放棄修煉就不許出班,每天坐十幾個小時小板凳(20釐米高),屁股坐爛了也不許動,否則就要挨打;晚上2、3人睡在一張80釐米寬的床上,頭腳相抱,氣味難聞。

強制轉化:
勞教所經常成立各種形式的所謂“攻堅組”,用來轉化法輪功學員,規定早晨5:30起床,凌晨2-3點才可睡覺。

“關禁閉”
對於堅持不寫“揭批”、“保證”等“四書”的堅定學員,他們採取“關禁閉”的手段逼迫就範:把四肢銬在床上,唆使刑事犯打學員,用手擰、用煙熏、用煙頭燙、站在學員胸部踩,還用木棍頂住陰部使勁擰絞。

對於反迫害的學員更是慘無人道
有的學員因拒絕洗腦、不配合邪惡而絕食,惡警就把這些學員銬在床上,並將手擰到不能再擰的程度然後銬上,四肢都要銬上。
他被這樣銬過兩次。很多學員在被銬的過程中出現了各種身體症狀,有的幾個月甚至一年都不能恢復正常。

刑事犯非法監管
對於堅定的學員,他們派刑事犯進行“監管”,每人被2-4人“監管”。他現在就被4人“監管”,他們不許他們與其他學員隨便說話,不許看師父經文,不許煉功。總之,比看管階級敵人還要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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