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本溪市彩北看守所的變相迫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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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訊】據法輪大法明慧網5月12日報導,遼寧省消息,遼寧省本溪市的法輪功學員張慧雙,48歲,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在馬三家勞教所被殘酷迫害二年多,被放出來不久,即在家中遭到警察綁架到本溪市彩北看守所,在裡面被注射疑為破壞神精藥劑,而導致成為植物人。

報導說,家住遼寧省本溪市火連寨鎮的張慧雙,因19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迫害,送至本溪市小市看守所,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堅持煉功,看守所警察強行將她褲子扒光,用皮帶將她屁股打得皮開肉綻,整個屁股呈紫色。(參與迫害的是一名劉姓女警察隊長,40多歲)。

幾個月後,她被送往本溪市威甯營看守所。因煉功,大冬天早上被拉到外面一凍好幾個小時,手被凍破,整個手潰爛,手的下半部皮全部脫落,手起大泡、流水,呈綠色,整個手麻木。殘酷的迫害,沒有動搖她的意志,張慧雙仍堅持煉功,警察對她實施酷刑上抻床抻,白天幹活,晚上上抻床抻,連抻了三天晚上,寒冷的冬天她渾身上下都濕透了。

2002年2月看守所將她轉送至馬三家教養院進一步迫害。在馬三家教養院,她不放棄修煉,警察們使絕了招數,唆使犯人包夾、強迫洗腦,連續幾天不讓睡覺,將她銬在暖氣上,一蹲就是五天,面牆一站就是幾天,各種體罰手段用盡,兩個隊長用高壓警棍同時電她,一電就四天,蹲小號連續迫害一個月。在馬三家教養院用電棍電擊是最輕的折磨(此事參與者有張隊長),在馬三家教養院的二年裏,法輪功學員除被迫參與加時的勞作苦役外,被拳打腳踢是常事。

2001年10月,張慧雙開始絕食抵制非法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在絕食70多天中,她被戴上手銬、腳鐐強行灌食,打鹽水,一天兩次,歷經兩年的迫害,經過70多天的絕食,教養院怕出人命,將她給放了。在這兩年間,她遭受了精神上的迫害,與肉體上的摧殘。
沒想到迫害並未結束,2002年9月中旬,她在家洗衣服,被本溪市火連寨派出所兩個警察將她綁架到派出所。派出所5-6個人到她家抄家(參與者有派出所的所長)。之後將她非法押送至本溪市彩北看守所。

到彩北看守所後,張慧雙絕食抗議,第三天開始被強行灌食(參與者有一名劉姓男獄醫及一名女隊長)。將她銬上手銬,腳鐐送至本溪市第三醫院迫害。撬牙齒、用很粗的管強行野蠻灌食,灌所謂的“奶粉”(加大量的鹽),灌食是一種變相的迫害,灌得肺裏、氣管裏都是,劉姓獄醫拿管子在裏面亂攪,使她痛苦至極。連續4-5天的殘酷灌食使張慧雙身體極虛弱,不能行走。他們就在號裏灌,警察讓7-8個犯人拿來鐵器撬嘴,張慧雙咬住,拒絕灌食。張慧雙的牙齒兩個月間不能吃東西,喝水用管吸都不能,警察將奶粉及其它不明物灌進後,使她在兩個月間發高燒。回來後,半個月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睡、乾咳,最後咳出是奶粉沉澱物類的東西。

警察見張慧雙轉化不成,又怕他們的醜行被曝光,採取了更加卑鄙的邪惡手段,在彩北看守所,他們給張慧雙打了兩大管針劑(從後背大樑骨打的),可能是破壞神經的藥,致使她不能走路,不能說話,四肢柔軟,跟植物人一樣,十幾天不省人事,兩個多月不能走路、說話,渾身上下全是傷(手上全是泡,可能是用腳踩的,屁股上現在還有兩塊傷)。

在看守所的十幾天中,張慧雙就被迫害成了植物人,回來後,在法輪功學員們的呵護下,精心護理、幫助她繼續煉法輪功,使張慧雙在兩個多月後終於醒過來,又重新站起來了。

由於迫害的嚴重,致使張慧雙歷經半年後手腳仍不好使,手拿東西不便,說話不俐落,一條腿筋短,走路發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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