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8月6日上午9時,湖南自媒體人尹建根案在安徽和縣法院宣判。尹建根被判刑2年3個月,他當庭抗議要求上訴。據知情人介紹,中共當局如臨大敵,跨省調派大量警力在法院內外戒備,阻止前去聲援人士參加旁聽。還有一部分民眾被各地社區維穩控制在家,未能前往法院聲援。
知情人高傑對大紀元表示,6日不開庭就是宣判。當天早上,他與十餘名聲援民眾到達法院門口,有大量警察戒備,將他們攔截在外不准許進入法院參加旁聽。「有些人是被當地公安直接打電話警告,不讓他們來。」「警察很多,把法院的大門攔起來,不准民眾進去,既可惡還囂張,從馬鞍山調過來那麼多法警。」
高傑說,最終警察只允許他們其中的3個人進去旁聽,旁聽席的其它座位全部被當局安排的人占滿。開庭時間大約半個小時,審判長讀完判決書,沒等尹建根說幾句話,就將他帶走。「不讓他講,裡面的法警也很多,一排一排包圍著。」
「尹建根當庭表示上訴。」高傑說,休庭後,辯護律師趕往看守所讓尹建根在上訴狀上簽字,然後交到法院。
尹建根曾經是「法治在線」的記者,長期為弱勢群體發聲,因言獲罪。當局指控他使用「筆耕下的陽光」和「春天那束光」兩個帳號,在微信公眾號發布450多篇文章,內容包含對各級政府機構以及公檢法系統的批評。
2025年8月11日,尹建根撰文批評安徽省和縣歷陽鎮黨委書記劉瑩,隨後遭到安徽馬鞍山市警方跨省到湖南省株洲市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關押在安徽和縣看守所。
尹建根還以筆名「筆耕下的陽光」多次撰文,為安徽省和縣訪民陳德珍的「二窯廠欠磚款維權」事件發聲。尹建根被抓後,陳德珍一直積極為其發聲。
陳德珍案發生在1995年,因為與和縣歷陽鎮政府發生了債權糾紛,她堅持維權長達21年。期間,她遭到鎮黨委書記劉瑩構陷,被判刑1年。出獄後,又因為在微博喊冤,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18天。
(受訪者為化名)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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