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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得承受違約交割客戶股票以維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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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久津實業公司股票爆發違約交割後,證券商公會建議開放證券經紀商得先行「承受」違約交割客戶股票,而不須每天將違約交割股票掛單「賣出」,造成股價持續重挫,該項建議案已獲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可望在下週宣佈實施。

據中央社5月30日報導,證期會副主委吳當傑指出,依現行規定,證券經紀商一旦發生客戶違約交割時,券商必須要「反向操作」,即每日均須將違約股票掛單賣出,但也因違約事件而易使違約交割股票乏人問津而造成無法順利出脫、股價持續重挫,股票市值嚴重縮水的情況,因此原則上將同意如違約交割金額達一定程度時,券商得以「場外交易」方式先行向違約客戶買進違約的股票。

吳當傑說,違約股票的處理常會形成市場供需機制嚴重失衡的不利情況,證期會將同意券商得先承受違約客戶的股票,券商是債權人、客戶即投資人是債務人,券商先行承受股票可以讓市場早日恢復機制,日後券商要再賣出股票也會比較容易,但這個作法仍屬例外情形須由券商與違約客戶協商同意才可進行。

由於券商承受違約交割股票須採「場外交易」方式,因此依證交法第一百五十條第四款規定,證券主管機關認定為例外情況,上市股票可在場外進行交易,但仍須修改證交所營業細則等相關規定。

吳當傑也表示,券商承受客戶違約交割股票,日後股票賣不出去所造成的損失仍可向客戶求償,如無法求償券商必須要認列虧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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