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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媒體的公開信:請勿擴散新華社殺人栽贓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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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台灣各大媒體編輯先生女士鈞鑒:

中國新華網浙江頻道2003年七月二日報導一宗投毒殺人案,把涉嫌連續殺害16名乞丐的罪名扣在法輪功身上。當時只有一家台灣媒體轉載。七月十四日,新華網又製作這個毒殺案的許多「細節」,中共中央電視台也加入「報導」,台灣電子媒體於是普遍轉載了這則「消息」。

據中共官方媒體稱,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六月廿六日先後發現十六名乞討、拾荒者被人毒死,並稱警察五天後(也就是七月一日)抓獲犯罪嫌疑人陳福兆。新華網稱廿九歲的陳福兆是「法輪功人員」,毒殺人就是為了提高層次。

這是一宗明顯的誣陷消息,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予以澄清:

1.只要稍微看一看法輪功的書籍的人就會瞭解,法輪功「嚴禁殺生」,任何修練法門都不能殺生;法輪功學員連動物都不殺,何況殺人。

2.所謂「乞丐、拾荒人員被認為是人類中最高層次」這種說法,在法輪功所有的書籍中,連類似的影子都找不著,也從沒有任何法輪功學員爭當「乞丐」,去做「最高層次」的人。

3.據一國際組織七月三日對案發當地的調查:電蒼南縣龍崗鎮政府的一名不肯透露姓名的官員稱陳福兆是個精神病人。蒼南縣宣傳部的一位男士肯定地表示,本案還沒有告破,沒有說兇手是煉法輪功的,五百名警察還在調查。

4.沒有任何其他有關此案的獨立報導,所有媒體都是轉載中共官方的所謂「消息」。事實上今年五月廿四日在溫州市鹿城區發生過類似案件,犯罪嫌疑人殺死拾荒者十人,分屍九人,但該案不獲當局與媒體重視。而龍崗鎮案在公安部長和浙江省長等高層親自督戰下,新華網在破案之前(七月一日)就一口咬定兇手是煉法輪功的,表現出有計劃、強烈的污衊法輪功的意圖。

尊敬的編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四年,栽贓陷害無數,廣為人知的有「天安門自焚假案」,北京的「傅怡彬弒父殺妻案」,「炭疽菌污衊事件」等等。本案更與「傅怡彬弒父殺妻案」有特別的共同點:都是兇手精神不正常,卻被官方指為法輪功練習者,其意圖是煽動人們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

我們認為,這種險惡的謊言,會給法輪功學員,尤其是生存處境已經十分艱難的中國法輪功學員造成進一步的嚴重傷害。我們希望媒體在處理中共官方媒體這類造謠新聞時,能夠注意到這一嚴重現實。

謹此 敬祝

編安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
2003年7月15日
──轉自台灣大紀元時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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