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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南:查楊大智 是辦簡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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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彭顯鈞╱台北報導﹞ 針對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大智對法務部調查其行政、刑事責任,發表「不屑回應」的說法,法務部長陳定南昨日被動回答記者表示,法務部關切的是檢察官必須保持行政中立,否則很可能淪為政治打手,故行政調查重點是楊大智召開記者會的簡訊,竟透過某候選人競選總部的「簡訊事件」,這和查賄路檢措施無關,他不希望被模糊焦點。

 陳定南強調,法務部不希望且嚴格禁止檢察官在選舉或查賄期間立場偏頗,或言行有協助特定候選人的情形,否則將追究行政責任。

 刑責方面,高檢署表示,查賄內容對選情影響很大,故調查楊大智的重點,在於了解日前查賄內部機密文件內容外洩,是否和楊大智或其他檢警人員有關,而未針對他的發言得當與否。

 楊大智昨日對法務部調查行動,向媒體表示他「不屑回應」、「我的長官是檢察長不是法務部長」等說詞,陳定南昨天從記者採訪口中被動獲知,對記者詢問他的反應,陳定南微笑表示,這是個人的修養問題,他不會去計較,法務部要追究的是楊大智的行政責任問題,以及是否涉及違法行為的刑責問題。

 陳定南表示,指示高檢署調查楊大智行政責任歸屬,重點在法務部掌握的事證顯示,楊大智召開記者會的簡訊內容,竟經過某縣長候選人競選總部發送,且內容言明「批余政憲」,若高檢署完成的調查報告證實此事,才會有行政處分,這是因為它對司法公正性造成傷害。

 陳定南指出,檢察官應嚴守行政中立,一不小心就可能會淪為政治人的打手、縣長候選人的競選工具,故有必要查明真相;至於路檢查賄一事,陳定南說,楊大智所說的路檢大原則是對的,但批評員警未依照比例原則執行路檢、巡邏勤務,則是楊大智「弄錯狀況」。

 陳定南表示,楊大智關於警察人員實施路檢時必須依照憲法規範程序的說法,完全是對的。不過,楊大智並不清楚花蓮當地警察執行路檢勤務是完全依照大法官的解釋文精神,以及最新修正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楊大智在沒有搞清楚狀況就提出批評,這樣的做法是錯誤的。

 陳定南強調,檢察官不只是公務員,也是司法人員,任何公務員都不應該亂講話。

 陳定南指出,他詢問過內政部長余政憲,證實花蓮員警實施路檢等勤務,依照「合理懷疑、在必要程度的範圍內」進行,符合「比例原則」,這部分沒有疑問,高檢署不會就此調查楊大智。

 至於部分檢察官串連聲援楊大智,陳定南認為,檢察官應該是針對路檢原則部分做聲援,而非楊大智透過某縣長候選人發送記者會簡訊的行為。

 此外,針對其他地檢署檢察官也出現連署支持楊大智的現象,陳定南說,他相信這些檢察官主要是支持楊大智關於路檢程序的主張,而不是任意批評及簡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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