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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銀波:紅朝十三年暴政抗擊史(下)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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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8日訊】大紀元編者按﹕此為中國大陸青年楊銀波突破嚴厲的網絡封鎖從有限的來源收集整理的資料﹐實難能可貴。楊銀波,中國大陸社會活動者,原籍重慶。自2000年起行走中國,調查、采訪、記錄、拍攝、寫作、上書。主辦《百年斗志周刊》。郵件:yangyinbocoming@hotmail.com。

【題記】這不是一部三百年也說不完的《紅史》,而是一部把十三年“簡略”說完的《紅史》:它不管到底有怎樣的謊言、怎樣的暴政,只管到底怎樣抗擊謊言、怎樣抗擊暴政;它不管抗擊謊言、抗擊暴政到底有多少人被殺、多少人被抓、多少人被判、多少人被關、多少人被打、多少人被罵、多少人被嚇,只管抗擊、又抗擊、再抗擊、還抗擊。只有將“抗擊”持之以恒、不遺余力,才能把本文寫就到紅朝謊言与紅朝暴政不复存在的最后一刻。

三、(海內)北京大陸、香港:1992年8月12日~2003年7月1日

【NO.1北京大陸】:65項

1992年8月12日,民運領袖王軍濤獄中絕食,抗議中共的种种迫害。

1993年2月16日,大約兩百名首都鋼鐵公司退休的女性勞工聚集在中南海新華門前,向中共當局抗議,要求償付她們的退休金。

1993年3月3日,八九民運主要參与者閔琦致書喬石,呼吁釋放王軍濤、陳子明、劉剛等。

1993年3月中旬,北京大學校園出現大字報,要求校內的選舉進一步民主化,大字報張貼在校園中區“三角地”一帶。

1993年5月4日,北京大學學生在北大“三角地”貼出一份醒目的大字報,內中有“這是一個追求真理的上帝,我們需要集中力量”等文字,提出了學生內心的強烈訴求。

1993年11月17日,北京大學法律系講師袁紅冰在校園內進行靜坐示威,抗議官方政治干預北京大學這所全國著名學府的學術自由。袁紅冰在靜坐示威兩小時三十分鐘后,宣讀了一份兩頁紙的抗議信。

1994年4月14日,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籌委會發出呼吁,要求當局釋放魏京生等异議人士。籌委會并向中共當局遞交一份申請書,申請罷工的權利。籌委會發起人之一劉念春說,該團體呼吁反腐敗、穩定物价和提高薪水。

1994年6月15日晚9時,為了抗議中共當局違反法律、長期監視個人生活、使人身安全無保障,王丹開始進行四十八小時的絕食抗議行動。

1995年5月15日,許良英、林牧等四十五人,發表了致中共全國人大的公開信發起“迎接聯合國寬容年,呼喚實現國內寬容”的簽名運動,希望中共當局不再把有獨立思想和見解的人當作“敵對份子”,重新評价“六四”事件,釋放所有因思想、言論和信仰問題而被關押的人士。這份簽名意見書迅速在國際上引起強烈反響,受到來自北美、歐洲、亞洲和拉丁美洲十二個國家的三百多名各界人士的積極簽署。

1995年7月,劉剛向龍山區法院起訴,狀告龍山公安分局對他十五天的拘留。

1996年7月,被中國政府押往黑龍江勞改的著名异議人士劉念春,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控告對他施加三年勞動教養的北京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和北京市公安局。

1996年8月,北京著名异見人士包遵信已上書人大,要就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制定《財產申報法》等相關法律,以長期有效地遏止腐敗。

1996年12月,劉曉波向北京市宣武區地方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法院推翻北京市勞教委員會未經審訊即判處三年勞教的決定。

1997年3月,被控以“泄露國家机密罪”而被判處九年徒刑的异見人士李海,向北京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同時,王丹的母親王凌云,為王丹二度被判重刑向中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議提出請愿。

1997年4月,鄧小平逝世后,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出現了學生要求平反“六四”的行動的“小字報”。同時,因八九年“六四”期間組織游行示威,而在1990年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的唐元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推翻對其的判決。

1997年5月,以敢言見稱的中國著名戲劇家、全國政協委員吳祖光,在剛剛閉幕的全國政協八屆五次會議的一次小組會上,要求政府為已發生近八周年的六四事件平反,稱這一震惊海內外的重大事件主流是反對腐敗;事件是由原中共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等一批官員向鄧小平謊報軍情所致。因此,已涉及腐敗的陳希同應當被判處兩次死刑。

1997年6月,中國著名异議人士劉念春的妻子儲海藍致函第五十三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還有參与此屆會議的各國政府、各國際人權組織,為丈夫劉念春病情嚴重危及生命卻得不到應有的檢查治療而緊急呼吁,要求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為救援劉念春做些事情。

1997年7月1日,約兩百名北京民眾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所在地的中南海門外,進行一次罕見的靜坐示威,抗議他們分不到新房,但最后遭警方強制驅离。數十名警察擋在中南海門外,阻止這批中老年的示威群眾進入。這是1989年天安門廣場大規模民運之后,北京市民第一次前往中南海進行抗議。而時机恰逢7月1日香港回歸前中共大力營造社會安定的敏感時刻。

1997年8月,一群中共部級干部和軍方高級干部十五大党代表,向中共中央提出一封公開信,明确指出當前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問題和腐敗現象都和政治體制改革滯后有關,要求十五大推動政治體制改革,還給前總書記趙紫陽各項自由權利。

1998年1月28日,數十名中國民運人士聯名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呼吁聯合國對中國當局拘捕獨立工會活動家李慶喜的事件表示關注。呼吁書認為,中國政府既然已經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就應付諸實施,允許中國工人組建能夠真正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獨立工會。南京、上海、合肥、長春等地的著名异議人士徐水良、楊勤恒、沈良慶、唐元雋等,以及流亡美國的中國著名作家劉賓雁和王若望,香港民主派劉千石和陳仕強,資深民運人士王希哲、王炳章、胡平、傅申奇、鮑戈,一九八九年學運領袖連胜德,民聯、民聯陣-自民党、自由民主党、《北京之春》雜志社的領導人吳方城、徐邦泰、鄭源、倪玉賢、薛偉、林樵青等都參加了簽名。參加簽名的還有高寒、楊建利、黃翔、潘國平、趙品潞等。

1998年2月,正值美國三位宗教領袖訪問中國西藏前夕,北京著名异議人士徐文立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布致中共當局的公開信,要求中共在民族問題上放棄鴕鳥政策,積極回應達賴和平解決西藏問題的呼吁。徐文立作出下三點建議:一、首先中共應公開确認達賴宗教領袖的地位,停止對達賴進行人身攻擊;二、中共既然一再表示,只要達賴不謀求西藏獨立,其它一切問題都好談,那么就應兌現諾言,回應達賴的呼吁;三、中共應承諾在西藏實行“藏人治藏,高度自治”。另外,异議人士李海的母親龔力文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布給中國政府的呼吁書,呼吁書揭露了李海現處的悲慘處境。

1998年3月1日,針對中共當局逮捕异議人士一事,在北京的著名异議人士徐文立發表致九屆人大的嚴正聲明。聲明說:“如果一個國家能被公民的公開的不同政見所摧毀,那么,這個國家的安全程度豈不是太脆弱了嗎?!如果一個社會的秩序能被公民的公開的异見所擾亂,那么這個社會的秩序還能稱為正常的社會秩序嗎?!”聲明又說:“一個國家的議會召開換屆會議,如果需要靠監視、軟禁、拘押持不同政見者、异議人士,來保障大會的順利進行,豈不是貽笑天下嗎?”

1998年4月,中國科學院知名异議物理學家許良英抨擊李鵬任人大委員長:“選舉結果顯示,人大代表不能代表多數人民的意志,竟然選舉一名引起這么大民怨的人。中國已經達成的法治成績將會倒退。”

1998年5月,北京、浙江、遼宁、福建、湖南五省二十一名异議人士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出致全國人大等最高當局的公開信,強烈要求平反“六四”,就“六四”事件公開向人民道歉,公布死難者名單,建造死難者紀念碑及撫恤死難者家屬。同時,他們也要求當局開放言論自由,新聞及集會自由,制止農村亂攤派現象,同時他們要求現場電視直播審判陳希同,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同時呼吁歡迎流亡海外异議人士回國。

1998年5月4日,身處海外的方勵之、陳一諮和王丹等十八名知名异議人士、北大校友,在歡慶母校百年校慶前夕,發出《歡慶北京大學百年校慶,請勿忘記獄中受難校友》的公開信,呼吁“不要忘記那些因為追求民主自由而至今身陷牢獄的校友們,包括胡石根、陸智剛、李海、郭海峰和李柏光等。”呼吁北京當局釋放因政治原因目前在押的北大校友。

1998年5月13日,山東濰坊异議人士劉連軍,在北京某收容所內,為抗議北京公安的非法行為,六天零八小時里絕食抗議。

1998年5月21日,劉念春八十二歲的老母親吳惠芬和妻子儲海藍,因為要挽救劉念春的生命,到天安門西側的人民大會堂靜坐示威,隨身帶的大幅標語書寫著“保障我們的合法權利”。

1998年6月28日,來自大陸二十多個省市的一百二十五名异議人士聯名發表一封公開信,促請正在中國訪問的美國總統克林頓,會見因同情八九民運而下台的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在這封公開信上簽名的包括首次參加這种聯署活動的原中共中央委員、趙紫陽政治秘書鮑彤、曾任胡耀邦秘書的林牧等前中共高級官員,任畹町、秦永敏等民主牆時期的資深民運人士,馬少芳、楊海、劉賢斌等八九民運學生領袖,以及工人、農民、教授、官員、警察、律師、工商業者等身份的民運活躍人士和工運活躍人士。公開信說:“我們強烈要求克林頓總統在北京期間与趙紫陽先生見面。”同時促請克林頓對中共領導人施壓,爭取遭到軟禁的趙紫陽重獲自由。”公開信指出,“站在歷史正确方面的趙至今還被軟禁,其處境同1936年西安事變以后的張學良相類似。對于八九年的鎮壓是否有必要,當時中共總書記趙紫陽最有發言權,中國人民想听到他的聲音。”

1998年7月12日,大陸九省市十二名异議人士就中國民主党事件致函江澤民、朱熔基,強烈要求立即釋放浙江被捕的异議人士。這十二人分別是林牧、張鑒康、楊海、毛國良、余鐵龍、王文江、王澤臣、田曉明、張友嵩、謝万軍、林信舒和鄧煥武。

1998年7月14日,當在逃的中國民主党創辦人林輝被捕的消息傳出后,大陸十九省市的一百位异議人士再度聯名致函江澤民和朱熔基,提出強烈抗議。他們在信中說:“浙江公安當局的做法与我國政府承諾要‘改善人權,增進民主’的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馳的。”他們還抗議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多次指稱中國“持不同政見者大多數是刑事犯罪分子”的污蔑和誹謗。

1998年7月19日,异議人士任畹町、林牧、江棋生、朱瑞七通過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吁請魏京生、劉青加入海外抗議中共鎮壓中國民主党的活動,并進行實質性的支援。

1998年7月22日,許良英、林牧、徐文立、任畹町、秦永敏在國內組成“全國協調小組”,王文江、李文生、張鑒康、周國強、毛國良、程凡、王培劍、吳高興、許健等亦成立“法律后援會”,開展營救中國民主党被捕成員的工作。

1998年8月2日,程凡、毛國良、黎小龍、任畹町、徐文立、秦永敏、周國強、金橙、林信舒、楊海、鄧煥武、錢玉民、傅升、高峰、何冰、朱銳、湯致平、梁辛、張帆、胡卓毅、譚基石、何建其、樊百華等國內各地异議人士八月二日聯名致函江澤民,表示愿意陪同王有才、林輝等人一起為民主而坐牢。同日,王有才之妻胡江霞亦致函江澤民,陳述丈夫組党理念,要求公正對待還王有才自由。

1998年8月9日,大陸二十一省九十位异議人士發表《我們的抗議》,再次呼吁釋放王有才及張善光。

1998年8月10日,大陸一百三十六位异議人士再度致函江澤民、朱熔基,要求釋放王有才。

1998年8月26日,鑒于長江水患造成無數民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江棋生、朱銳等大陸十九個省市的三百多位异議人士聯名發表《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告全國同胞書,指出今年洪災是近几十年來嚴重破坏生態環境的后果,中共當局難辭其咎。

1998年9月1日,湖南异議人士張善光因要求成立“下崗工人權利保障會”而被捕之后,國內二十一個省市的一百三十六名异議人士通過紐約“中國人權”發表公開信,要求中共當局立即釋放張善光。

1998年9月4日,一百一十六名大陸异議人士聯名致函羅賓遜女士,希望聯合國敦促中共當局廢除勞動教養制度。中共當局經常因為無法确定异議人士的罪名,而以勞教的方式變相對他們施刑。

1998年9月7日,當陝西漢中异議人士趙常青被判刑的消息傳出后,包括王有才、林牧、秦永敏、徐文立在內的一百三十九名大陸异議人士,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設法轉交聯合國人權專員羅賓遜夫人一封聯名信,呼吁營救趙常青。

1998年9月20日,北京异議人士任畹町、馬少華、周國強、江棋生、金橙、錢玉民、何德普、高峰、高宏民、趙欣、馬強、何德普、徐永海、魏曉濤、金艷明、于青嬌、儲海藍委托紐約“中國人權”發表《強烈要求立即恢复朱端女士的人身自由》之公開信。

1998年9月22日,大陸一百七十九名异議人士聯名致函江澤民和朱熔基,抗議當局拘捕异議人士唐元雋。

1998年9月23日,中國民主党浙江、山東、上海、遼宁、吉林、黑龍江、湖北籌備委員會發表聯合聲明,強烈抗議長春市公安局在唐元雋案件中將中國民主党定性為“非法組織”。同日,姚振憲、周建和、林牧、任畹町、秦永敏、徐文立、冷万寶等全國一百二十名异議人士發表致江澤民、全國人大、國務院的公開信,要求盡快制訂《政党法》,并修改《社會團體管理條例》。同日,安均、陳華杰、王寶軍、張彭年、龔達福、銀建國、戴平、辛聲、焦春麗等大陸八個省的公民向國家民政部申請成立“腐敗行為觀察”民間小組,以監督腐敗的中共當局。

1998年9月24日,馬強、俞心焦、朱修陽、熊晉仁、林牧、任畹町等四十九名异議人士致函江澤民,要求釋放“中國文化复興運動”倡導者馬哲、吳若杰、李曦、劉憲立,并賠償他們的一切損失。

1998年9月28日,蔣培坤,江棋生、丁子霖、林牧、魏曉濤發表《自由与公民權利宣言》和《社會公正与公民權利宣言》,主張以公民權利運動來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1998年9月30日,中國民主党北京籌備會發出呼吁書,要求中共當局依照《公民權利与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給予人民充分的結社自由,廢除結社的“事前許可制”。

1998年10月7日,王有才、楊海、劉賢斌、冷万寶、譚力、高峰等大陸二十八個省市的一百八十名异議人士發表聲明,呼吁全國人大盡快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并要求各級政府大力宣傳公約的內容,讓人民知悉。

1998年10月14日,北京异議人士何德甫、高洪明、王志新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抗議公安當局阻撓他們競選人大代表,非法剝奪他們的“被選舉權”。

1998年12月10日,周建和、許良英、林牧、丁子霖、蔣培坤、李國濤、吳義龍、祝正明、朱虞夫、劉賢斌、佘万寶、胡明君、陳忠和、肖詩昌、冷万寶、王澤臣、肖利君、江棋生、朱銳、王林建、高洪明、樊百華、張鑒康、高軍生、楊海、謝長發、胡卓毅、譚力等一百八十四名大陸异議人士聯名致函江澤民、朱熔基,要求立即釋放王有才、王策、秦永敏、徐文立、林海、方覺、施濱海、李力、黃河清、陳光銘、張善光等持不同政見者。

1998年12月18日,中國民主党全國籌委會創建者吳義龍發表聲明,嚴辭批判李鵬在會見德國《商報》記者時所表示的不容許中國有反對党存在的言論。同日,吳義龍、謝長發等十八位异議人士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表聲明,指出中共不公開審判王有才和秦永敏,并拘留其辯護律師的做法顯然破坏了司法程序。

1998年12月20日,周建和、王澤臣等大陸二十三省市二百零五名异議人士呼吁聯合國秘書長安南、人權專員羅賓遜夫人以及西方各國政府与國會立即向中共當局施壓,制止其鎮壓中國民主党的行動。

1998年12月22日,异議人士林牧、許良英、丁子霖、蔣培坤致函安南和羅賓遜夫人,要求聯合國敦促中共釋放王有才、徐文立、秦永敏等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

1998年12月23日,周建和、任畹町、冷万寶、劉賢斌、佟适冬、王澤臣等二百一十四名大陸异議人士發表聲明,表示他們將從1998年12月24日起直到1999年4月10日進行百日連環絕食,以抗議當局判處王有才、徐文立、秦永敏重刑。

1998年12月26日,北京异議人士高洪明致函中共當局,要求將毛澤東遺體從紀念堂移走,并卸下挂在天安門城樓上的毛畫像。同日,韓立法、蔡桂華、林輝、劉賢斌等二百七十四名大陸异見人士聯名致函江澤民、朱熔基、羅賓遜夫人以及全國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譴責中共以“向境外敵對組織和人員非法提供情報”的罪名審判湖南工運人士張善光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1999年1月1日,馬強、熊晉仁、吳若梅、朱修陽、李珊時、里記、陳蔚等二十三名大陸文化界人士開始絕食,強烈要求當局釋放“文化复興運動”成員馬哲、吳若杰、李曦、劉憲立等政治犯。同日,數十名下崗工人在中南海門外示威,抗議當局任意剝奪工人的生存權利。這批工人1998年8月也曾游行至中南海靜坐,1998年10月又曾在新華社總社前示威。

1999年4月1日,北京、陝西、湖南、浙江等七省市的八十二人,包括林牧、任畹町、王東海、譚力等著名的异議人士,托請中國人權代為發表他們簽署的呼吁書,為徐州警察郭少坤為民申冤遭誣陷判刑而抗議并呼吁。

2000年4月13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及周邊地區至少有兩百名法輪功學員示威被拘。被拘的學員多數是北京海淀、西城兩區的學員,他們今早九點開始分多批前往天安門。有的學員在天安門附近就被捕,而至少有六十人是在天安門打出橫幅之后才被捕,被捕過程中有學員被毆打。這次學員示威的目的有三點:(一)中共當局布置在本周開始大規模在全國范圍鎮壓法輪功以防“四二五”一周年法輪功有大規模示威,故學員表示与其听任在家中抓走,不如去護法被抓更有意義;(二)向政府表明學員維護大法的決心;(三)要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關注法輪功被迫害情況。

2000年5月20日,北大一名女生因為學校管理制度不善被人殺死,而學校領導人為在“六四”前維護穩定宣布不准學生舉行悼念活動,校方的行動引發學生很大反感,一千五百名學生在北大三角地聚集然后在校園舉行了游行抗議校方的壓制行動。

2000年10月,中國民主党二十五省市組織協調委員會和中國民主党海外總部發表聲明,抗議中國政府拘捕民主党浙江籌委會成員聶敏之。同時,西安、浙江、南京六十名异見人士發出致中國政府的呼吁書,要求中國當局允許高行建回國,同時解禁其作品,允許其作品在中國公開出版及發售。公開信表示,“中國作協”及“中宣部”對高行建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言論是完全荒謬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公開信認為文學的繁榮同政治的自由是密切相關的,寬松的政治气氛才會帶來文學的繁榮。公開信指責以丁關根為首的中宣部近年來壓制文學創作,言論及思想自由是有違於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的。公開信最后作出三點呼吁:(一)中國大陸應象香港一樣允許歡迎高行建回國訪問及与國人同慶獲獎;(二)中國政府應允許高行建的所有作品在大陸公開出版与發行;(三)中國政府應遵從憲法及聯合國人權公約給予人民的出版、言論、寫作等自由。該信由原胡耀邦秘書林牧起草与發起,共六十名异見人士聯署。

2000年11月10日,二百多名示威者聚集在北京市政府門前,指出中央高層官員及全國人大委員長李鵬之子李小勇要為“新國大期貨詐騙案”負責。期間示威者高呼:“李鵬出來!李鵬出來!我們要拿回我們的血汗錢!”

2001年7月,大陸三十六名民運人士致信訪問北京的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呼請關注被關押的著名异議人士徐文立。

2002年3月27日,北京汽車制造厂退休工人連續兩天就醫療福利問題在厂外示威。

2002年8月20日,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羅賓遜夫人在北京發出由衷的呼吁,希望中國政府改善西部少數民族的人權狀況。羅賓遜夫人說,西藏人和新疆維吾爾人所受到的對待“尤其”使她關切。

2002年9月10日,鄧煥武等51人就牟傳珩、燕鵬案發出致中共中央的公開信,呼吁中共停止政治迫害,釋放牟傳珩、燕鵬等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宗教犯,還他們以清白和自由。

2003年5月28日,被判處重刑的青年知識分子徐偉,在他審判中抗議毒打虐待并撞倒在審判台下之后,即開始了以死抗爭維護自己權利尊嚴的全面絕食。

【NO.2香港】:22項

1992年9月30日,九十多名來自香港專上學聯及民間團體的代表聚集在銅鑼灣市貿中心的香港新華社“十一酒會”場外,高呼:“高官吃喝玩樂,人民忍飢挨餓……”、“六四不平反,中國無國慶”等口號,而香港警方則出動了三百多名警員在場布防,气氛緊張,吸引了不少路人圍觀。

1993年10月1日,二十余名示威者,抗議“六四”事件未能平反。示威者于當日下午在世貿中心聚集,他們高喊:“人民在流血,官員在慶祝!”、“平反‘八九民運’!”、“釋放所有民運人士!”等口號。1992年被北京當局釋放的民運人士劉山青、四五行動的負責人劉榮錦等參加了抗議活動。

1994年4月17日,因《明報》記者席揚被中共以“竊取國家金融机密”的罪名判刑十二年,香港市民舉行了有約二千人參加的拯救席揚大游行。“拯救席揚聯合行動”發言人陳淇表示,示威人數遠超過預料,顯示出香港市民支持為席揚討回公道,并決心維護香港的新聞自由。

1994年9月30日,在香港新華社舉辦慶祝酒會時,香港的一批市民及中、大學生在場外舉行了抗議活動。

1996年2月,香港立法局通過一項動議,促請中方釋放异見份子魏京生,并要求港政府立即修訂現行有關叛國、煽動及竊取國家机密的范例,及制定禁止顛覆行為的法律,藉以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

1997年3月,數百名香港市民日前參加由前線、民主党、職工盟、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新婦女協進會等約二十個團體組成的“香港市民捍衛人權聯合陣線”集會,舉行“反對還原惡法大游行”。會上多位團體代表及市民發言,力斥籌委建議還原“公安條例”及“社團條例”不當。

1997年5月4日,超過一百五十名香港市民,在五四運動七十八周年之時集會游行,爭取香港的民主自由。他們游行至行政長官辦公室,抗議持區當局修訂公安及社團條例、限制市民的結社和集會自由。紀念集會由民主党組織舉行,集會人士頭上綁上黃絲帶,高呼口號和歌唱民主歌曲。示威者游行至行政長官辦公室,遞交了二千多份反對修改公安及社團條例的市民簽名書。四五行動成員在特首辦公室樓下示威時突然拿出一面塑膠小型五星旗及兩面紫荊花區旗,并當場以打火机燃燒。

1997年6月,香港支聯會主席兼民主党議員司徒華在立法局提出動議,要求平反八九民運及六四事件。動議在民主党、民協、前線、民權党及部分無党派議員支持下,以廿九票贊成、一票反對及四票棄權通過這項宣示性的動議。司徒華提出的動議是:“本局(立法局)認為八九民運六四事件必須平反。”

1998年3月,香港“中港民主促進社”致信中國政府,要求切實保障公民行使人大被選舉權,停止鎮壓工運,保障組織職工會權利。

1998年6月1日,兩千七百多名香港市民發動了一場紀念“六四”的大游行。

1998年6月3日深夜,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內万點燭光在暴雨中搖曳,約有四万多香港市民冒雨秉燭赶來紀念“六四”,一些婦女在雨傘下泣不成聲。

1998年12月21日,香港“支聯會”、“四五行動”等組織前往特區政府總部高呼口號,抗議中共鎮壓中國民主党。

1999年1月1日,香港“支聯會”在港島中區舉行一年一度的元旦民主大游行,得到民眾熱烈響應。

2000年7月1日,四千名香港居民以游行示威表達了對香港政府施政的不滿。由香港大專學生聯合會等三十二個團體發起的“聲討政府惡行,爭取民主改革”游行,參与者超過預期一倍,多達四千人,成為香港回歸以來除“六四”紀念之外的最大規模的示威活動。

2001年10月1日,在香港回歸后第四個國慶日,民間出現多項示威活動。有的團體舉行了大陸民主化的“反思集會”,發表“平反六四”聲明;也有教會團體到大陸駐港特派員公署抗議大陸有些地方發生的殺嬰事件;法輪功學員代表前往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門外靜坐及派發傳單。在灣仔會展中心外的金紫荊廣場一日上午舉行的國慶升旗儀式上,四五行動等團體的成員在場外示威,要求平反八九民運。

2000年10月2日,為了抗議香港特區公安條例限制集會游行權利,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及民主派團體三百多人游行示威,并拒絕依法事先向警方申請。

2000年10月8日,一千多名香港市民和前學運分子在港島區大游行,抗議警方拘捕專上學生聯會的七名成員,以及運用公安條例限制市民的集會游行權利。

2002年7月10日,香港職工會聯盟、中國勞工通訊、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聯合呼吁,要求釋放姚福信、龐慶祥、肖云良、王兆明等四名遼宁省遼陽市被捕的工人代表的國際行動日。在這一天,有27個國家的工會代表几乎同時地來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這27個國家的大使館、領事館,舉行集會,遞交請愿書,要求釋放上述被捕的工人。

2002年10月27日,香港30多個團體組成“民間人權陣線”,在旺角鬧市發起簽名運動,反對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

2002年12月15日,共有約六万香港市民參与由四十多個團體發起的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大游行,游行人數遠遠超過預計人數。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向記者說,這是“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政治性游行”。而美國、加拿大華人社區也同步(12月14日)在美國華盛頓、洛杉磯,加拿大多倫多、溫哥華、蒙特利爾舉行集會,聲援香港的大游行。

2003年6月,近二百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冒著雷暴,浩浩蕩蕩的拉起橫額,由灣仔游行到中環政府總部,向全港市民宣布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所犯下殘暴不仁的“九宗罪”,以及海外法輪功學員正以“群體滅絕罪”把江澤民推上美國聯邦法庭、法國法庭、瑞士法庭的消息。江澤民“九宗罪”第一宗罪,隱瞞疫情,SARS害世;第二宗罪,誹謗佛法,破坏道德;第三宗罪,群體滅絕,害法輪功;第四宗罪,竊踞權位,打壓良民;第五宗罪,強權高壓,扼殺良知。第六宗罪,獨裁謀私,鉅資殘民;第七宗罪,謊言欺世,為患四海;第八宗罪,金權賣國,窒息公義;第九宗罪,私定惡法,禍國禍港。

2003年7月1日,五十万香港民眾走上街頭抗議23條立法,這是1989年6月4日“大游行”后,最多人參加的一次游行,聲勢浩大,遠遠超過預期,不僅令香港震動,也令全球震撼。七一游行前后,香港反23條立法游行獲全球多國政府、團體、和華人聲援支持。這次游行是由40多個組織組成的團體“民間人權陣線”發起的。反對23條立法的游行在下午3時開始,到晚上9時30分才結束。

四、(海內)四川、湖北、陝西、廣東、浙江、遼宁、吉林、河南:1993年2月27日~2003年5月22日

【NO.3四川】:21項

1997年6月下旬,四川省綿陽市的工人游行持續兩個多月,參加游行的人數多達十万人以上,主要是綿陽市絲綢厂、絹紡厂、新編厂等大型國營工厂的工人。工人所以示威游行,是因為他們的工厂突然宣布破產,工人丟失工作,卻很少得到救濟,即使有極少的救濟也會遭到貪官的層層盤剝,在工人難以活下去的情況下,自然爆發大規模的反貪官求生存的游行示威活動。

1997年9月7日,西藏恰扎強巴顯列活佛為了抗議四川省大足縣第三監獄對他的虐待和人權侵犯,開始絕食抗議,要求至少可以享有中國勞改法規定的犯人的最基本權利。

1997年11月16日,因積極參与四川綿陽工人游行而成為中共官方追捕對象的李必丰就魏京生被釋放及被迫流放之事,致信中共中央,提出了抗議:“一、抗議你們繼續關押王丹、劉念春、郭海風等數十位持不同意見者和成千上万的政治犯;二、抗議你們繼續在中國搞一党專制;三、抗議你們對异議人士采取野蠻的流放政策;四、抗議你們掠奪民脂民膏大修土木而不顧人民的生存。”

1997年12月4日,四川省自貢市工人發生了一項持續兩天的抗議游行活動。整個過程共有七十多人被抓,至少十几人頭破血流,他們隨后全都被塞進自貢市看守所及公安局小房間中,從白天到夜晚,警察都不讓他們吃飯。

1998年5月,四川异議人士廖亦武發出兩封公開抗議信,一封是《致中國成都市國家安全局》,一封是《致<成都商報>》,信中,廖亦武強烈譴責安全局威脅《成都商報》不准補償他的行為,同時指出,安全局一再剝奪他的工作和生存權。

1998年6月16日,四川省逐宁市田丰摩托車厂二百名下崗工人,聚集在市政府門口示威,抗議該厂削減他們的生活補助費,要求市政府向該厂施加壓力以利問題解決。

1998年9月2日,四川省三十一名异議人士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表致重慶市人大的公開信,要求釋放雷風云、李必丰、王明、蒲勇、先勇軍等政治犯。

1998年9月7日,四川省都江堰市岷江林業机械厂的五百多名工人打著“反貪官,要清官”、“我們要吃飯,我們要生存”等橫幅,推倒了警方為阻止他們前進而設置的警戒路障,進入市中心的“一環路”游行。

1998年12月12日,四川省成都某報記者袁亞娟從十二月十二日開始絕食,呼吁釋放王有才、王策、秦永敏、徐文立、林海等人。

1999年3月,四川省遂宁市机器厂七百名下崗工人由于領不到生活費,將遂宁市主要公路遂州中路堵住示威。

1999年3月15日,由于生活無著,每天二十四小時有二百個四川成都工人堵住市政府辦公大樓示威。

1999年10月8日,四川攀枝花二千名市民因對公安見死不救不滿而与約五百名公安武警發生沖突,一輛警車被燒。公安人員發射大量催淚彈,直接向人群上空開槍,市民則用石塊及磚頭還擊。

1999年11月30日,四川省蓬溪縣境內的洪江絲綢厂約一千名工人因一年沒領工資而連續兩天堵住四川的重要公路318國道示威。

2000年3月1日,四川省達川市約一千名出租車司机因不滿政府每年要增多8000元人民幣的稅收,連續兩天堵住該地區兩條重要公路示威。

2000年4月1日,四川省六枝煤礦約五百名工人因煤礦破產不能得到安置,到煤礦附近的貴昆鐵路上堵路示威。

2000年7月27日,全國最大的中草藥批發市場四川成都五塊石中草藥批發市場,2000名批發商為抗議政府亂收費,而將位于批發市場附近的商貿大道堵住示威。

2000年8月,直屬解放軍總后勤部的四川成都3508軍工厂一千多名工人連續五天包圍厂部大樓示威,要求解決工厂將破產之事。

2001年4月2日,四川省遂宁市中區觀音中學及觀音小學近百名教師罷課。這些教師2001年1月至4月都沒有領到工資,原因是遂宁市政府沒有將款項撥到相應的部門。

2002年6月10日,四川成都一家大型兵工厂的數百名下崗工人,因遣散費太低而舉行示威,導致該厂生產陷入癱瘓狀態。成都市268兵工厂的下崗工人,堵塞了該厂的大門,抗議厂方以極低的遣散費強迫他們下崗。堵塞厂門的下崗工人有時達四百人。厂方管理人員嚇得躲藏起來。

2002年9月2日,四川石油管理局位于重慶市川東石油鑽探公司買斷工齡的石油工人們自發的組織了起來,每天都有500-600名買斷工齡職工連續三個星期聚集在公司大門前靜坐,向公司領導提出了要求發放失業救濟金,重新協定養老保險金繳納標准,以及要求協助買斷工齡的年輕工人就業或者重新上崗。

2003年5月22日,四川省遂宁市一間國有工厂的一千多名不滿工人待遇,走上街頭抗議,阻塞了遂宁市主要道路的交通。

【NO.4湖北】:18項

1997年6月5日,湖北武漢著名异議人士秦永敏無休止地遭到公安警察和政府部門的迫害,在万般無奈之下,秦永敏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去信,請江澤民高抬貴手,給他留一條生路。他在信中說:“政府一再強調,生存權和發展權是最重要的人權。因此,我在飽受迫害無法生存的情況下,不得不請求您給我生存權。至少也應該讓我在國內有一口飯吃吧?”

1997年8月,湖北武漢著名异議人士秦永敏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向世界媒體發出致江澤民的公開信,要求十五大進行政治體制改革,逐漸實現由縣至中央的普選,使中國實行民主憲政。

1997年11月,湖北武漢著名异議人士秦永敏散發了一封《就美中首腦會晤給克林頓的公開信》,強烈要求克林頓向江澤民釋放1993年著名“和平憲章運動”三成員劉念春、李海及周國強,同時保障趙紫陽的公民權利,并促使中國簽署《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1998年1月8日,湖北省武漢市橋口區淼厂路段318國道發生大規模失業工人示威,約有1000名武漢綜合制材厂工人從上午10:00起在該路段聚集示威,至中午時圍觀的群眾多達三万人。

1998年2月,湖北省武漢著名异議人士秦永敏,強烈要求喬石調查1998年1月13日趙常青因參選人大代表被軟禁一事,并立即釋放趙常青。同時,秦永敏向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發出了《關于要求參加全國政協會議的申請書》,同時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向海外發出《就申請參加政協會議向海外人士征集簽名呼吁書》,秦永敏要求參加的是1998年3月舉行的全國政協會議。1998年4月13日,約二百名已半年未領到工資的湖北武漢綜合制材厂退休工人在漢口解放大道水厂路段318國道与107國道交匯處馬路上靜坐示威,要求補發欠薪。工人舉著“工厂的土地是我們的命根子”、“解決我們養老保險及吃飯問題”等橫幅与標語。

1998年6月16日,湖北省武漢市發生六天來最嚴重的示威事件,約兩千名下崗及退休工人在武漢交通動脈和平大道上發起示威,導致交通堵塞。

1998年9月18日,數百名退休工人在湖北武漢第一冶金厂大門前靜坐示威,要求厂方發放拖欠了數月的工資。這是該厂工人1998年第四次采取示威行動。

1998年9月24日,一百多名湖北武漢市民因該市金城開發公司在收錢后兩年未給他們安裝水電設施,終于忍無可忍,走上街頭示威,阻斷了大智路老通城附近的交通。

1998年10月4日,湖北武漢异議人士秦永敏致函江澤民,要求釋放包括“六四”入獄在內的所有政治犯,實現“民主、自由、法治、人權”。

1998年10月9日,湖北武漢重型机床厂工人在厂門口聚眾示威,抗議厂方數月未發放“下崗救濟金”。

1999年1月4日,湖北武漢琴台家具厂一百多名退休工人聚集在江漢路和中山大道交界處示威。該厂被另一企業兼并后便停發退休工人每人每月一百五十元的養老金。

1999年3月22日,湖北省武漢市超過一千名投資者因政府整頓一信用社而聚集在湖北省政府示威。湖北省潛江市一個叫“幸福集團”的鄉鎮企業集團公司通過其屬下的“幸福信用社”以高息的方式向社會吸納約五億人民幣的資金,但“幸福信用社”被省政府通知停業整頓六個月,在此信用社的存戶的錢全部被封存,不可領取。此事令信用社約五万名存戶人心惶惶,擔心會拿不回錢血本無歸。

1999年9月17日,湖北省黃崗市毛紡厂及床單厂一千五百名下崗工人聚集在該市赤壁大道上示威,示威者將赤壁大道及唐丰公路堵塞。

2001年7月,湖北省荊州市約五百名司机在市府請愿,未有結果,故全市一千五百名出租車司机全都罷駛以示抗議。

2003年1月2日,湖北省隨州市一千多名退休紡織工人舉行示威,堵塞鐵路交通兩個半小時,抗議所屬公司宣布破產后削減退休工人的生活補貼。

2003年4月28日,湖北省隋州市鐵樹集團六百多名退休職工聚集在市政府門前,要求市政府釋放被抓走的兩名工人,同時繼續反對政府以企業破產的名義削減他們的退休金。

2003年4月26日,湖北青年孫志剛因為沒有隨身攜帶暫住證被廣州警方收容后遭毆打致死的案件被《南方都市報》報道之后,在中國引起強烈反響。4月27日,浙江异議人士余樟法發起“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呼吁書”;之后,楊支柱等大陸學者發起另一場簽名運動;三名中國年輕法學博士上書全國人大,提出作為收容法律依据的《收容遣送辦法》違背憲法,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對這一行政法規進行違憲審查。

【NO.4陝西】:18項

1993年7月初,陝西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一千名師生進行了示威行動,抗議一條新公路緊靠校園興建,嚴重影響了學校環境。

1993年11月14日,一批中國大陸民運人士聚會陝西西安,呼吁中國大陸人民挺身而出為人權而戰。他們在一項聯署聲明中指出:“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相當惡劣,我們認為全體人民應同心協力維護人權。”聲明同時表示:“我們希望所有人民以理性而非暴力手段合力改變中國大陸人權狀況。”聲明并指出,這項在西安召開的集會是“一九八九年中共血腥鎮壓民運以來最重要的一次反對勢力集會”。

1995年1月29日,新當選為中國人權理事的胡耀邦前秘書林牧對1995年1月27日深夜被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搜查住宅,其電腦磁碟、信件和資料被扣一事表示強烈不滿。林牧認為當局嚴重侵犯了他的公民權利,并致函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訴。

1997年12月上旬,陝西异議人士鄭保和被推荐成為西安市蓮湖區第四選區的人大代表候選人,但他的十名推荐人卻被行政和教育部門的官員命令不准离校,每人必須書寫交代他們推荐鄭保和的經過情況,鄭保和本人則被當地公安分局的警察從家中帶走傳喚,要他交代競選人大代表的情況。鄭保和對他依法參加選舉,他和相關的人卻受到警察及官員的威脅騷擾十分憤慨,因此投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長喬石,表達了強烈抗議,并向喬石要求:依法查處這起嚴重違反選舉法的事件,違法的官員和干警要公開賠禮道歉,處理結果要向全國通報,并确實保障公民的選舉權与被選舉權。

1998年5月,陝西异議人士張鑒康、楊海等六名异議人士為湖北省漢中市趙常青鳴冤,發出致全國人大、國務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公開信,在這封信中,他們以掌握的選舉文件為根据,指出漢中地區八一三厂公然違反選舉法,在1997年12月底開始的基層換屆選舉人大代表中,限制和內定選舉對象、范圍。張鑒康、楊海等人呼吁立即調查該案并釋放趙常青,追究迫害者的法律責任,維護憲法保障人權,將趙常青被迫害情況及處理結果在媒體上公開披露。

1998年6月2日,陝西西安建筑一公司二百多名工人在馬路靜坐示威。

1998年6月9日,陝西西安兩批不同訴求的群眾在西安市主要馬路上示威,抗議政府不安置拆遷戶及取消殘疾人經營三輪車。6月10日上午十點示威又重新開始。兩百多名經營三輪車的殘疾人也加入了示威行列。

1998年9月28日,陝西西安油漆二厂的三百多名工人到陝西省府机關舉行示威,要求調查企業領導与有關部門串通一气,巧立名目侵吞國有資產的問題。

1999年1月11日,陝西大荔縣范家鄉政府在統計雷北村村委改選的選票時舞弊,引起該村上千名村民到鄉政府示威。縣委調派一百名公安前來驅散示威群眾,結果反被包圍,村民們還推翻了六輛警車。

1999年3月21日,陝西西安鋼鐵厂四百名將被解雇的工人在西安市交通要道紅光路靠近西安制藥厂的十字路口堵路示威,要求政府解決生計問題。示威使紅光路一帶交通癱瘓,上千輛車被阻。

1999年4月29日,陝西西安市農業机械厂約二百名工人在工厂附近的長纓路十字路口聚集阻路示威,要求發放拖欠達四個月的工資。示威曾一度使長纓路附近的交通癱瘓。

1999年11月2日,陝西省渭南市紡織厂約一百名工人因無法維持生活連續四天將渭南的三條公路310道、東風路、朝陽路堵住示威。

1999年11月14日,陝西省合陽縣境內的王林煤礦一千多名工人因四個月沒領到工資,在西安至韓城的鐵路上靜坐示威,使得這條重要鐵路中斷運輸達五小時。

1999年11月23日,約一千名陝西西安市民在市中心的柏樹林路上設置路障將該路堵死示威,抗議碑林區政府欺騙拆遷戶。市民舉著上面寫著“政府欺騙人民”及“官商勾結,民不聊生”等文字的標語牌。

1999年11月29日,陝西西安包裝材料厂二百工人在西安市人大常委門口示威,要求解決拆遷安置問題。該厂工厂及宿舍區1992年被拆遷,但工人的住房尚未得到安置。2000年7月4日,西安市郊五百名村民因征地款未獲發放而在西安交通要道長安路上堵路示威。

2000年8月,陝西省子州縣八個鄉共三万零一百一十六名村民聯名致信省高級法院,要求推翻子州縣法院對律師馬文林的冤判,釋放馬文林。因馬文林事件,子州縣已有九名他鳴冤的村民被判刑。

2001年4月17日,陝西西安市三百名拆遷戶因政府六年尚未安排他們的住所而到市政府示威,示威者是西安市北大街西華門的拆遷戶。他們在1995年9月被拆遷,涉及到二千名居民。政府當時答應二年內讓他們有住所,但至今尚未使拆遷居民回遷。當局也拖欠拆遷戶約一千五百万人民幣的“安置費”,故居民上市政府示威。

【NO.5廣東】:17項

1993年2月27日,中國大陸民運斗士王希哲出獄后,繼續就其冤案向中共當局提出上訴,控訴廣州中級檢察院對他的指控完全是栽贓陷害。這是他提出的第四十次申訴。

1997年4月,鄧小平逝世后,廣州市出現了一張呼吁打倒國務院總理李鵬的大字報,大字報同時呼吁平反“六四”事件。該張大字報被發現張貼在廣州市中山區一塊壁報板上。大字報上有鄧小平的遺照,但他的雙眼被人用筆畫蒙上,并寫滿反政府言論,當中要求對八九年天安門民主運動重新評价。

1998年6月10日,廣東省封開縣金裝鎮負責計划生育工作的三名干部前往万安管理區苛征“計划外生育費”,搜刮民脂民膏,不料遭到當地民眾圍毆和扣留。當金裝派出所、南丰公安分局和封開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前來鎮壓時,民眾在梁杏燦、江文威的率領下奮起反抗,當場焚毀了兩輛警車,并打傷多名警察。

1998年6月15日,廣東南海黃岐基金會五百多名股民在省府門前睡街鳴冤,導致廣州東西向大動脈東風路癱瘓近一個小時。

1998年7月12日,廣東省約兩百名手持寫有“懲治貪官”及“求見市委書記”的標語的農民,分別從紫金縣及新丰江等地匯集起來,前往河源市政府。

1998年7月14日,廣東省東莞市昌興久眼鏡厂二百名工人也因厂方積欠三個月工資,到市政府進行集體示威。

1998年7月20日,廣東省東莞市逾千名司机針對深圳市對外來車輛實行限制營運的做法不滿,聯手采取行動,攔截路經的深圳車。

1998年7月23日,廣東珠海三灶机場隧道工程武警部隊的三十多名士兵在兩名連長的帶領下,手持木棍、皮帶、鐵水管等器械,闖入工地附近的欖坑村,將村中一些居民家中的家具和電器毀坏,由此引致村中一百多名村民的暴力對抗。

1998年9月,廣東省深圳岭澳、岭下一帶村民日前聚眾發起抗議行動,要求大亞灣核電厂支付拖欠了三年之久的一億五千万元征地款。由于土地被強征,失業農民斷絕了生活來源,但當局卻不顧農民死活,遲遲不發放征地款。

1998年9月下旬,廣東省韶關市數千名下崗工人於九月下旬在街頭与防暴武警進行對抗,最后被揮舞木棍的武警打散。該市為了整頓市容,禁止下崗工人以三輪車載客謀生,引發了這次暴力事件。

1998年10月1日,廣東省茂名市近千名股民沖擊市府,有人甚至揚言臥軋。示威者說,湛江、化州等地的農村基金曾使無數股民血本無還,這与政府部門干預股市、鯨吞社會資金有關。1998年10月7日,廣東省東莞市橫瀝鎮村屋管區二百多名村民砸爛鎮公安分局的大門,打傷四名警員,直至警方釋放了三名因上訪要求懲辦村干部在征地過程中以權謀私等問題而被捕的村民后才散去。10月8日村民們又再度到鎮政府前靜坐、示威。

1998年11月17日,廣東省深圳市東部引水工程東江泵站工地計划在惠陽市水口鎮強征農田一百二十畝,卻拒絕當地農民所提出的補償要求,當工程施工隊奉命搶占農田時,五十多名農婦用糞便淋潑施工隊。惠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許源亮聞訊率領武警赶來拘捕肇事農婦,又遭七十多名手持鋤頭、砍柴刀的村民圍攻,結果導致十二名公安人員和十五名干部被打傷,大批攝像机、照相机、手机被搶。村民還設置路障,堵住欲撤离現場的公安,將警官邱建國扣作人質。

2000年6月23日,廣東深圳鐵路盲人按摩中心中兩百名工人不滿中心承包人不遵守國家政策無理降低工人工資而去市政府示威。

2001年4月24日,廣東湛江坡頭區法院審理一起“妨礙公務”的刑事案件,上千名湛江群眾不滿這次審判,包圍了法院。

2001年7月25日,廣東省順德市一個村庄的一千多農民圍攻村委會,在隨后兩天中,抗議者還阻塞了公共交通。導致抗議的原因是該村股份社上半年分紅沒有按時兌現,村民怀疑村干部挪用集體款項到澳門賭博,村里的征地款也被貪污。而順德市政府對抗議的村民作出的答复是:調查證實村干部沒有腐敗問題。

2001年12月1日,廣東惠州博羅縣發生警民沖突事件,一千多名村民因不滿村內財政管理狀況及怀疑村官勾結到該村檢查財務的官員,村民將三名官員禁錮,并在村內示威,近千防暴警察到場鎮壓,雙方爆發兩次較大沖突,警方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村民則以石頭還擊。

【NO.6浙江】:15項

1995年7月,以陳龍德為發起人的浙江省一群曾被拘捕的民運人士,向中共全國人大發出公開信,要求從市長民選開始,推進中國大陸的民主化進程。公開信認為大陸社會現狀沒有理由拒絕市長民選,要求中共當局分批舉行市長民選。

1998年3月,浙江七名因“六四”而坐牢的异議人士毛國良、王有才、王東海、吳高興、葉文相、趙万敏、張金林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出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開信,強烈呼吁九屆人大代表不要投李鵬這位沾滿鮮血,已被牢牢釘在歷史恥辱柱上的人的票,阻止其出任人大委員長。

1998年4月,浙江异議人士毛國良抨擊李鵬任人大委員長:“選舉結果早已決定。但我對于有兩百票反對他感到很滿意,因為我知道通常沒有太多代表敢表達自己的意見。”

1998年4月11日,浙江十二名异議人士(毛國良、王東海、吳高興、王有才、趙万敏、鄒達祥、葉文相、傅全、金秀元、黃志道、張金林、崔建昌)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出致江澤民的公開信,希望江澤民學習胡耀邦,平反“六四”,開放報禁、党禁,倡導在思想、文化領域實行寬松、寬容的政策。針對中共實行“四化”(工業、農業、科技、國防現代化),异議人士提出了新的“四化”,即“新聞自由化”、“政治多元化”、“管理法制化”、“軍隊國家化”。

1998年6月3日深夜,浙江安吉縣縣城中心的胜利橋的兩邊護欄上突然出現用紅色油漆寫的巨幅標語:“勿忘八九民運,平反六四”,每字有一平方米大。

1998年7月3日,浙江异議人士毛國良、吳高興、王東海、葉文相、傅全、趙万敏、鄒達祥等要求最高法院進行重審,處死陳希同。

1998年8月2日,浙江杭州异議人士余鐵龍、余元洪表示,將征集万人簽名要求重審陳希同案。

1998年8月9日,五十三名浙江异議人士致函杭州市公安局,強烈要求釋放王有才。1998年9月25日,浙江异議人士王有才、毛國良、王東海、程凡、吳高興、葉文相、趙万敏、傅全、黃志道、王培劍、吳義龍、祝正明、鄒德祥、林輝、金秀元、范子良、余鐵龍、朱虞夫、葉良才、張金林、朱春華、黃海燕、王榮清、毛慶祥、毛其鳳、張恒、高遷銳九月二十五日致函江澤民、朱熔基、田紀云,呼吁他們效法一百年前的戊戌變法,大膽改革,結束獨裁統治,還政于民。

1998年12月14日,徐光等一百八十多名浙江富陽各界群眾發表聲明,指出王有才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推動中國的民主進程完全符合中國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

1998年12月17日,近千名各界群眾聚集在浙江省杭州當局審判王有才的法庭外示威。當公安企圖拘捕手舉寫有“抗議”兩字橫幅的退休女工任兵時,人群同軍警發了沖突。當天,民主党成員程凡也向浙江省政府遞交了一封抗議信。冷万寶、李維、安福興、寥亦武、高洪明、佘万寶、劉賢斌、歐陽懿、胡明君、楊海等异議人士則紛紛以絕食的方式進行抗議。与此同時,在武漢當局審判秦永敏的法庭外,姜漢生等异議人士呼喊口號要求釋放秦永敏。

1998年12月下旬,浙江省東陽市南馬鎮二百多名農民一度包圍鎮派出所,抗議公安將前宅村村民吳洪輝打成重傷。

1999年1月7日,為了抗議浙江建德市政府將每年的車輛牌照收費漲至千元以上,三百名民營中型巴士司机決定罷駛兩天。

2000年10月30日,浙江杭州六名被判重刑的中國民主党領導人王有才、吳義龍、祝正明、毛慶祥、朱虞夫、徐光的家人聯名致信全國人大,要求人大敦促中國當局遵守兩個人權公約,立即釋放判刑的一切政治犯。

2001年5月20日,浙江杭州五百名司机在市府前示威。

【NO.7遼宁】:13項

1995年4月3日,遼宁省沈陽市約有三百多名工人走上街頭示威,要求政府給予自由、民主和決策的權力。這些示威的工人約游行了七、八里后,在市政府廣場前喊口號。1998年3月,遼宁丹東异議人士田曉明公布其致人大及政協的公開信,希望當局在經濟与政治上進行不同於以往的改革。他認為,經濟改革使企業有了很大的自由度,但一些官員卻利用它化公為私,故政府應把政治權利還給人民,以利於對官員進行監督。同時田曉明也主張當局應使私有制公開化及合法化,這樣才能阻止官員不公開的化公為私。田曉明建立召開全新的政協會議,在此之前必須要釋放政治犯,允許海外民運人士回國及保障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

1998年4月16日,遼宁省鞍山市第三冶金建筑公司約五百名退休工人在鞍鋼小東門附近的大連至哈爾濱的“中長鐵路”上臥軌示威,要求發放已拖欠半年的薪金。工人在示威時打著這樣一幅橫幅:“青春獻給党,老了沒人養,想問儿女要,儿女都下崗”。這幅橫幅極真實地反映了老人的實際狀況。

1998年7月26日,遼宁异議人士王澤臣、王文江、張友嵩、劉建平致函中共最高法院院長肖揚,要求判處陳希同死刑。他們在信中說,普通公民貪污受賄十万元人民幣以上就被處以極刑,而陳希同涉案金額高達數十億美元,遠超過現行刑法關于“情節特別嚴重”的規定。

1998年10月4日,遼宁异議人士王澤臣、劉世尊、姜利軍、宁先華、王德丰、肖云良發表致江澤民的公開信,對當局簽署《公民權利与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表示歡迎,并要求中共盡快付諸實施,開放党禁、報禁和言禁。

2000年5月15日,遼宁省遼陽市鐵合金厂五千名工人及退休工人因厂方拖欠十八個月工資,在遼陽通往沈陽的主要公路振興路堵住示威。

2001年6月22日,遼宁省遼陽市鐵合金厂一千多名工人到市政府前示威,抗議法院強行搬走厂中原材料及要求市府解決工厂八千名工人的生存問題。示威中工人打著“法官強搶惡大罪極,執法犯法國法難容”、“追查虧損十點五億元的原因”等橫幅。游行隊伍在經過法院時停留并呼口號。示威工人到達市政府后,派了几十名代表到市長辦公室同市長談判。

2001年9月,遼宁省部遼陽制藥厂約三千名職工,將該大連至沈陽的鐵路堵死達四十五分鐘。

2001年10月,遼宁省遼陽市鐵合金厂一千多名工人將沈陽至遼陽的高速公路堵死示威。該大型國營企業是生產稀有金屬的工厂,由于原厂長涉嫌貪污及經營不善而導致連續三年虧損。

2002年3月18日,遼宁省遼陽市破產國營企業的三四万名員工包圍市政府和公安局,要求補發拖欠的工資,釋放發起抗議活動的工人領袖姚福信。姚福信號召工人抗議干部貪污腐化并追討拖欠的工資,在3月17日被當局拘捕,大批工人帶著抗議標語走上了街頭,要求釋放姚福信,要求支付工資和掃蕩貪腐。

2002年3月20日,遼宁省大慶油田近万人參加示威,示威者掀翻了一輛小轎車。數千名武裝軍人于3月21日開進大慶市,封鎖了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家石油公司和其鄰近廣場。据參加示威的工人說,大慶部分地區已實施“戒嚴”。

2002年9月29日,400多名遼宁省遼陽市鐵合金厂和其他一些厂的下崗工人,聯合到遼陽市政府,連續兩天要求政府當局懲治貪污的政府企業的官員和釋放在三月份的抗議活動中逮捕的姚福信、龐慶祥、肖云良和王兆明四名工人代表。

【NO.7吉林】:13項

1997年6月,在“六四”后因“反革命罪”判刑八年尚在假釋期間的吉林長春异見人士冷万寶,上書大陸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要求平反“六四”及讓趙紫陽复出。這是鄧小平逝世后大陸异見人士首次的上書行動。

1998年3月,吉林長春异議人士冷万寶就反腐敗問題專門向人大進言。冷万寶要求電視直播公審陳希同,讓民眾恢复反腐敗的信心。他認為陳希同等中共惡吏每次提升官級之前已是聲名狼籍,但官卻越做越大,這反映了中國官員的組織人事制度存在大弊病。他要求,保障司法權的獨立性,把陪審團制度納入司法審判的程序之中。

1998年9月19日,吉林异議人士冷万寶、梁立維、安福興、姜胜旱、李杰、賈偉通過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表致公安部長賈春旺的公開信,要求釋放剛剛被捕的戰友唐元雋。

1998年9月22日,東北异議人士冷万寶、梁立維、唐元宁、劉少坤、安福興、姜胜旱、李維、李杰、王澤臣、王文江、劉世尊、姜利軍、田曉明、王德丰、張友嵩、劉建平聯名發表致法國總理諾斯潘的公開信,呼吁其在訪華期間敦促中共當局釋放唐元雋。

1998年10月5日,東北三省异議人士冷万寶、王澤臣、肖利軍呼吁到中國訪問的英國首相布萊爾,敦促中共當局釋放施濱海、方覺、劉曉波、李海、張善光等政治犯,停止對异議人士的迫害。

1998年12月16日,冷万寶、王澤臣、肖利軍致函中共司法部長及人大官員,譴責當局以扣留律師、遲發開庭通知等方式阻撓王有才、秦永敏的辯護人出庭辯護。

1999年3月,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第四中華小區四百名居民因不滿長春市電力局等部門對該區二千戶居民停水停電,集體到長春市中心朝陽區解放立交橋堵路示威,造成車輛堵塞。

1999年9月23日,吉林長春机車厂二百名退休工人在長春凱旋路与長新街交叉的十字路口靜坐示威。該工厂目前已停工,三百名退休工人今年僅領到一百二十元工資,此錢僅夠生活一個月。由於有的退休工人窮到連一盒月餅都買不起。

2000年7月13日,吉林省榆樹市一万名教師相約集體去北京上訪。2000年7月初,吉林省榆樹市市政府及市委發出了全市事業單位整改方案,其中涉及到全市約一万六千名中小學教師。此方案內容主要是全部教師先解聘,然后再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體市民都可以報考,合格的可聘為教師。現有教師對此方案極為不滿。

2000年11月4日,吉林化學工業公司染料厂解雇全厂職工,約五百工人示威抗議。

2001年1月16日,約有六百工人到吉林化學工業公司辦公大樓前抗議示威,他們高喊:“我們要吉化”、“我們要吃飯”、“我們要工作”的口號,在嚴寒中持續到夜晚。

2001年6月13日,吉林省長春市郊區雙陽區約五百三輪車夫因不滿政府增加管理費而堵區政府示威。

2001年7月,吉林省舒蘭市舒蘭礦務局万名工人沖擊礦務局所在的吉野鎮火車站,將吉林市至哈爾濱市的重要吉哈鐵路切斷并臥軌。示威工人表示,礦務局兩三万工人及家屬生活都很困難,連飯都沒得吃,他們希望當局將申奧的巨額金錢用來改善他們的生活。

【NO.7河南】:13項

1998年3月,河南安陽异議人士王冰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出致九屆人大的公開信,提出結束一党專政,取消憲法中的中共領導地位的條款,并建議今后軍隊代表不再參加人大會議。

1998年6月26日,河南省禹州市一個地區法院在開庭審理某煤礦厂控告某村庄的案件時,到庭旁听的村民們指責法院庭長顯失公正,有受賄嫌疑,紛紛沖上審判台大聲叫罵和摔砸東西,進而又把法官押上一輛三輪車,駛入市區游街示眾。

1998年6月底,河南省滑縣四間房鄉的數千名農民搶收小麥,跟制止他們割麥的一百多名公安人員發生沖突,結果有四十多名農民負傷。

1998年8月31日,五百名河南鄭州市民聚集在省政府前,要求政府協助追回被騙的財產。由於這家集資公司破產,上万股民血本無歸,最多只可拿回30%退款,于是只得向政府請愿。下午二點市民和平散去,但緊接著又有二百名河南商丘地區農民前來省府示威,這些農民因不滿地方越來越多的苛捐雜稅而集體上訪。

1998年9月,河南省三星公司的員工和股民每周一、三、五都到省政府請愿,要求償還被公司詐騙去的血汗錢。河南省政府為了利用三星公司鯨吞社會參股資金,頻繁地在《党的生活》、《時代工商》、《鄭州宣傳》、《河南日報》、《大河報》、《鄭州晚報》為三星公司鼓吹,又于1998年5月8日突然宣布查封、接管該公司,讓股民血本無還。1998年10月3日,河南的“腐敗行為觀察”民間小組致函中共中央,要求將反腐敗列為中共十五大三中全會的重要議題,允許新聞媒介及民間組織揭露中共貪污腐化、化公為私的罪行。

1998年10月10日,四百多名河南鄭州市民沖破公安的警戒線,阻截京廣鐵路。因受河南省党委刊物大肆鼓吹而集資三十億元的鄭州“三星”公司遭查封后,大批股民血本無還。

1998年10月12日,河南的“腐敗行為觀察”民間小組致函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主席團,控告福建省永安市小陶鎮小陶村的干部貪污問題。該村1996年賣地款多達240万元,村民卻僅獲30多万元的補償,其余款項不知所終,而有叔侄關系的村支書和村長卻突然暴富。村干部還打傷了揭露這一貪污問題的几個農民,導致99戶農民上書鎮政府提出抗議。

1999年1月6日,河南鄭州大學五百多名學生前往市政府請愿,要求制止校方坑害學生。該大學食堂同奸商串通,購進大批變質豬肉用于學生伙食,1999年10月15日,河南省遂平縣查岈山鄉土山村五百名村民因不滿稅收過重及不合理而到縣政府示威。

2000年5月12日,河南省洛陽市三千名居民因拆遷問題与兩百名公安發生沖突。

2002年1月,河南信陽地區商城縣伏山鄉政府向當地農民強征稅款,引起農民不滿,六百多名農民与公安和法院執行人員發生沖突,推倒十輛汽車。

2002年3月5日,河南洛陽市日前二百國企工人連續16天靜坐,阻止政府出售工厂。3月21日,工人与一百名公安及保安人員發生嚴重沖突。

五:(海內)湖南、上海、山東、重慶、福建、安徽、江蘇、貴州、廣西、西藏、黑龍江、內蒙古、河北、新疆、山西、江西、宁夏、云南、台灣:1993年6月中旬~2003年6月

【NO.8湖南】:12項

1993年6月中旬,湖南岳陽市爆發了一場工潮,近千名工人不滿上級部門擅自調換正副厂長以及剝奪工厂的法人資格,沖入工厂辦公大樓,包圍上級部門派來的干部。該事件得到湖南很多工人的聲援。

1998年3月,湖南省漵浦縣農民异議人士張善光發出致人大呼吁書,希望人大代表關注日益嚴重的不合理攤派問題。張光善表示,1998年中國新年前該縣因不合理攤派發生了一起惡性事件。該縣竹坪鄉方竹村農民張喜人因欠攤派費三百元未交,鄉村干部強行拉走了他家的耕牛,張喜人憤而于1月23日綁架了村長十二歲的儿子在自己家中,公安包圍其家,沖突中張喜人用刀砍死了小孩,他則被公安亂槍打死。張喜光表示,現在什么“養路費”、“教育費”、“計划生育管理費”等各种不合理攤派多如牛毛,農民苦不堪言,經常去縣政府請愿,他希望人大代表特別關注這些農村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1998年4月1日,湖南省搪瓷制品有限公司(原長沙搪瓷厂)約兩百名工人及退休工人聚集位于長沙市中心的省政府前示威要求發放拖欠兩個月的工資。工人的橫幅及標語上寫著“反腐敗,反蛀虫”、“要生存,要吃飯”。

1998年7月11日,湖南省邵陽市公安局遭到近千名下崗職工及家屬沖擊。事件的起因是警方拘留了當地一家工厂的五名下崗職工,并指控他們沖擊工厂党委和厂長辦公室。這批下崗職工盛怒之下將公安局局長辦公室、會議室全部搗毀。

1998年9月6日,五千多名湖南省長沙市出租車司机串聯同時罷工,以抗議交通、工商、稅務等部門任意罰款和收費。

1998年9月16日,湖南省异議人士宋戈、張帆、譚力、李金鴻、陳學金、馮建茹、陳國金、周敏七十二小時絕食,抗議湖南怀化市公安局拘捕“下崗工人權益保障會”的創辦者張善光。1998年9月,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山區天馬山村居民因當局征地不合理及數月未獲補償而聯合采取行動,阻止施工單位前來填地。9月22日當局出動了七百多名公安干警進行鎮壓,打傷了二十多名村民,并拘捕了六人。9月23日,三百多名村民進城包圍省府,使該市“五一”路的交通陷于癱瘓。村民們要求懲辦此次征地的負責人、省委書記王茂林的姐夫。

1998年10月25日,湖南省長沙市107國道被一千多名湖南電視机厂工人堵得水泄不通,工人們打出“救救我們,我們天天喝稀飯”等橫幅發動示威,要求懲治工厂干部腐敗和發放工資。

1998年12月29日,湖南异議人士譚力、謝長發、彭玉彰、佟适冬、劉建安、周志榮等發表公開信,抗議當局判處“下崗工人權益保障會”創辦人張善光十年徒刑。

1999年1月8日,一千多名警察与五千多名農民在湖南長沙宁鄉縣道林鄉清水村對峙,沖突中約有一百多名農民被打傷,一人死亡,警方還施放了催淚彈。次日,當局又從長沙調派五百多名軍人協助鎮壓起義農民。

1999年1月18日,湖南常德棉紡厂五百多名下崗工人在德山大橋舉行示威,導致湖南通往湖北的交通陷於癱瘓。該厂企業領導因經營管理不善和貪污腐化,使厂里工人下崗者多達三千余人,而且拖欠工資達三個月之久。

1999年9月,湖南省因當局凍結二百万農民存在“農村合作基金會”內的資金而引發大規模騷亂。据知情人士透露,光在衡陽、益陽、邵陽三地區就至少發生五十起沖擊各地鄉、鎮政府事件,涉及的總人數超過五千人。

【NO.9上海】:11項

1997年6月,上海异議人士姚振祥之兄姚振憲因勞改中受無端迫害絕食十二天靠輸液維生,其妻張月英懮慮姚振憲的生命致函人權組織和即將來美訪問的中國外長錢其琛,要求關注和救援遭誣陷而被關入勞改隊的姚振憲的生命和健康。

1997年7月,上海异議人士姚振祥及無故被株連的其兄姚振憲,在勞改場所長期遭受迫害和剝奪權利,姚氏兄弟的親屬因到處投訴無門,前往北京控告。姚振祥的妻子朱雅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政協和上海市各相關部門,指控上海公安剝奪她應得的每月一次的探視權利,以致与被判勞教的丈夫已有一年時間未能相見。

1997年7月29日,上海异議人士姚振祥的妻子朱雅萍,向上海市中級法院投訴,控告上海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朱亞萍控告的內容主要有兩點,第一是自從姚振祥被勞動教養后,政府始終沒有允許她探視丈夫,第二是她寫的信及丈夫的來信,都被警察非法檢查,有許多還被勞教所扣壓。

1997年9月,上海著名异議人士鮑戈委托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公布他致中共中央及江澤民的公開信,建議中共中央自十五大始擺脫鄧小平理論的局限性,接受民主理念,調整內、外交政策;同時,鮑戈還建議十五大反對個人崇拜和專制,做出決定火葬毛澤東尸體,同時應拿出勇气平反“六四”。鮑戈還認為,解決人權問題的關鍵在於實行法治,使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不只是一紙空文。最后,鮑戈希望中共不要反對他循合法途徑在中國建立公民大會党的努力,禁止人民成立新党是缺乏自信的表現。

1997年12月,上海异議人士楊勤恒發出致江澤民的公開信,以其自身兩次申請游行兩次被捕的遭遇,反駁江澤民近日在加拿大所講在中國有游行、示威和言論的自由,指責中國憲法中規定的游行、示威自由絲毫沒有得到保障。

1998年1月1日,上海异議人士楊勤恒為了抗議中國軍警侵犯人權行為,為了爭取公民應有的生存權及抗議示威權,也為了證實江澤民所說的中國有游行示威權的話,因此他到市公安局進行絕食。

1998年6月4日,二十多名上海异議人士舉行公園集會,在襄陽公園茶館以漫談的方式公開紀念“六四”。

1998年8月5日,上海异議人士姚振憲、周建和、蔡桂華、韓立法、李國濤、章華麟、戴學忠、張汝雋、馬衛等,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請在市內文化廣場、人民廣場、外灘征集万人簽名,要求廢除可以任意拘禁無罪公民的勞動教養制度。

1997年9月,中共召開“十五大”,上海异議人士鮑戈上書建議火化毛澤東尸體,當時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共干部在內的各界人士紛紛表示支持。

2000年6月,上海的李國濤、傅申平、張汝雋等二十三名异見人士致信上海市長徐匡迪,抗議公安局以刑事罪名迫害异見人士戴學武,要求立即釋放戴學武。

2003年5月1日,上海拆遷房屋中遭受財產和人身侵害的被拆遷戶代表132人,聚集上海康平路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地抗議。

【NO.10山東】:7項

1997年8月16日,數百名來自山東省壽光縣工厂企業的工人特地雇用几輛大客車,驅車數百里到省會濟南向省委請愿,他們拉起“維護企業權益”等字句標語,宣示心中的不滿。他們是因為所在企業經濟不景气而被另外企業兼并,工人對善后安排不滿。

1998年3月,山東東平縣异議人士謝万軍發出致人大呼吁書,希望全國人大盡快完成已草擬七年的《監督法》,使人大能加強監督政府的權力,同時應允許民眾建立獨立監督團體,以利於反腐敗。謝万軍也呼吁人大代表關注一點三億外地職工(民工)的權益,政府應經常性地直接与人民對話。

1998年7月19日,因中國民主党事件,曾擔任1989年天安門廣場學運指揮的山東東平縣异議人士謝万軍開始絕食,抗議當局迫害王有才等人。次日,獲釋的中國民主党成員吳高興、葉文相、傅全亦加入絕食行列。

2000年7月6日,山東省安丘市五千村民為保護水源与三百名公安人員發生沖突,超過一百名村民受傷,二十人被拘捕,而公安也有四十人受傷,其中一名公安被打死。

2001年4月2日,山東省淄博市有机胺厂五百名工人因企業破產而到市政府示威,陝西鋼厂五百名職工因拖欠一年半的工資堵路示威。

2001年10月,約五百名山東青島居民因不滿政府的拆遷政策而到市政府請愿。

2003年6月19日,北京思源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和青島大學法學院在山東青島舉行民間修憲研討會,40多位著名學者參与,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

【NO.11重慶】:6項

1998年8月27日,三百名重慶有机化工厂退休工人因三個月未拿到退休金而上街示威,并在示威過程中与公安發生沖突,其中六人被公安毒打,四人被拘留。八月以來,重慶無線電厂、重慶長安汽車厂、重慶針織厂、重慶第十八冶金建設公司的下崗及退休工人皆上街進行了示威。

1998年9月29日,重慶异議人士許万平呼吁中共法院改變每逢慶典舉行日或重大節日大批大批槍處囚犯的習慣做法,以免為了赶政治任務而濫用死刑。

1999年1月1日,重慶异議人士王林建便宣布在奉節縣永安鎮的家中進行絕食,要求當局重新評价“六四”。

1999年1月,重慶奉節縣硫磺厂目前突然宣布將厂內退休工人每月二百多元的退休金再削減十四元,工人們盛怒之下到縣政府示威。

1999年10月17日,重慶爆發特大騷亂。光在沙坪壩區就有二千名市民沖擊重慶火車站并臥軌,大批市民也包圍市政府及在各地堵塞交通。1999年10月17日《重慶日報》、《重慶晨報》刊登公告,表示開始全面清理重慶市民在投資公司及基金會的私人存款,由於市民擔心在“投資公司”的錢血本無歸,在全市多處地方爆發特大騷亂。

1999年11月,重慶特殊鋼厂約二千名退休工人因不滿只能領到百分之七十的工資而將重慶市沙坪壩區雙碑鎮上一段重慶通往其它城市的公路堵塞示威,示威使得約三千輛車不能移動。

【NO.11福建】:6項

1996年7月,福建省福清市逾千名村民聯名上書江澤民,控訴該村干部勾結鎮領導強行倒賣耕地中飽私囊,并在遭到村民反抗時,借“嚴打”之名出動大批公安、武警和干部包圍全村,先后強行押走五十余名村民代表并打傷多人。

1997年11月6日,福建异議人士林信抒在中國主席江澤民回到北京后,發表了公開信,要求江澤民說話,盡快研究決定平反“六四”。

1998年7月13日,福建省屏南縣山區爆發了一起數百名伐木工以刀槍反抗執法警察的事件。除了警車被群眾砸毀外,帶班警官的頭骨被打裂,身中鳥槍射擊,左腳也被砍傷。

1998年7月24日,福建异議人士林信舒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安南,促請他關注中共任意剝奪全球四分之一人口的人權。

2000年7月3日,福建机器厂五百名工人因不滿政府強令工厂破產,到省政府示威。2000年11月,福建漳州南靖縣一千多農民因對政府增加香蕉稅不滿而到市政府示威。

【NO.12安徽】:5項

1997年10月,安徽省蚌埠市工人王洪學發出一封公開信,信中批評中國經貿代表團帶了四十多億美元在美國購買飛机等商品,而大量的失業下崗工人吃飯也成嚴重問題,為了生存而走上街頭抗議游行。同時,安徽合肥异議人士沈良慶通過“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出一封呼吁書,敦促克林頓在与江澤民高峰會晤時,對中國人權狀況給予更多的關注,并向江澤民提出下列四點建議:一、為給此會晤創造良好气氛,中國政府應釋放魏京生、王丹、劉曉波、劉念春、高瑜、陳龍德、周國強等良心犯;二、中國政府應盡快簽訂另一國際人權公約《公民權利与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三、由人大常委會組織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六四”事件,平反“六四”,撫恤死難者家屬,懲罰真正的凶手;四、敦請中國政府實行以民主政治為核心的政治改革,逐步實現全國直選。另外,安徽异議人士馬糧綱、蒙古异議人士哈達的妻子新娜等人發出致中共的《緊急呼吁》信,信中講述他們遭到安徽警察殘酷迫害,生存權剝奪殆盡處境危難。因而要求中共高層和人大等立法机构,查處和制止警察的違法行為,呼吁人大常委會依法制止、查處公安局違法行為,保障他基本生存權,尤其是打工謀生的權利。

1997年12月8日,約兩千名安徽紡織厂工人前往市政府游行示威。這次示威的起因是因為安徽第一紡織厂与第二紡織厂合并后要大量裁員,兩工厂原有工人七千七百人,而合并后定員三千七百二十三人,有四千人將被裁掉。

1998年5月18日,安徽省鳳台縣關店鄉前老村的四百多名村民在到縣城示威的途中扣押了前來勸阻的縣委書記魏耀明,并將他作為人質,以要求釋放兩名因對村支書提出批評意見而遭拘禁的村民王學周和王金春。當縣鄉干部率公安進村干預時,村民們打傷了二十七名警察,還砸毀了十多輛車。

1998年7月7日,約一百名安徽蚌埠市固鎮縣磨盤張鄉的農民開著十几輛拖拉机至蚌埠市政府門口,堵塞交通抗議各种苛捐雜稅迅速增加。示威的農民表示,雖然中央政府在今年人大后許諾“減輕農民負擔”,但近几個月來當地政府又增加了几种稅項,致使農民不甚負擔,故上市府請愿。

2000年12月,安徽滁州市紡織一千多名工人在該市京滬鐵路上臥軌。

【NO.12江蘇】:5項

1998年3月,江蘇南京著名异議人士徐水良就農民問題向人大提了十點建議,包括取消農村戶口与城市戶口,保證真正平等,以及關注農村中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

1998年4月,江蘇南京著名异議人士徐水良抨擊李鵬任人大委員長:“李鵬雙手沾滿六四大鎮壓的鮮血,他的國際聲望很坏。中國作為一個強大的國家,不宜由這种人擔任全國人大委員長。”

1999年1月4日,江蘇徐州丰縣范樓鄉果園村一百多名村民在郭少榮、徐善華等人率領下到徐州市政府示威,抗議當局向農民硬性攤派和苛征賦稅,并操縱村委選舉。

2000年11月30日,江蘇省阜宁縣化肥厂約500名工人將縣政府大門堵住示威。

2001年4月19日,江蘇省南京市建業區近万名工人市民連續三天包圍建業區政府。

【NO.12貴州】:5項

1998年4月15日,約一百五十名貴州遵義木材加工厂(國有企業)工人因不滿工厂巧立名目解雇工人,去市政府請愿。工人要求見市領導,但直至晚十一點領導仍未出現,工人雖和平散去,但表示會再次聚集至市府請愿。

1998年7月18日,曾因創建地下反對党而被判刑兩年的貴州貴陽异議人士曾宁,就中國民主党事件致函江澤民,要求立即釋放王有才等人以及陳西、盧勇祥、黃燕明等尚在獄中的建党同志。

2000年3月18日,約2000名殘疾人因不滿貴州省貴陽市政府取締三輪車營運而在貴陽大西門堵路示威。

2001年1月16日,貴州貴陽棉紡厂近千名工人因傳聞將被解雇,在工厂門口示威。

2001年3月26日,位于貴州貴陽的“貴州第七冶金建設公司”一千五百名工人在貴陽白云區的白云大道上堵路示威。

【NO.13廣西】:4項

1996年7月23日,二十三日,中國廣西壯族獨立工會不懼恐嚇如期舉行万人集會游行。

1998年3月4日,廣西東族有兩千民眾与四百公安發生毆斗。

2001年4月20日,中國廣西壯族獨立工會發表公開信,記述了中國廣西壯族獨立工會的發展歷史,呼吁海外民運組織和國際社會關注廣西壯族人民的艱難處境。

2002年9月12日,大約3万名种植甘蔗的農民將廣西宜州市政府包圍了一天,要求政府首先發還去年拖欠農民的每吨甘蔗22元錢,合計數万元欠款,并要求政府提高甘蔗收購价格。由於人數眾多,事件演變成一場劇烈沖突。有人沖上市政府辦公樓砸碎了市政府的牌子和國徽,停放在政府大院里的几十輛小橋車也被砸碎,政府辦公樓的玻璃窗也基本全被打碎,電視、電腦、桌子、桌椅、材料等也被從樓上扔了下來。最后,大約有1万多人沖上黔桂鐵路,將鐵路運輸中斷了6個多小時。

【NO.13西藏】:4項

1997年2月,西藏大學生進行了一項罕見的示威活動,抗議當局強迫他們以中文而非西藏文研讀歷史課程。學生原訂游行前往拉薩的行政机构遞交請愿書,校方允諾在內部處理相關問題,并說服學生同意留在校園內。

1998年5月1日,大約有一百五十名西藏政治犯在德拉普契監獄舉行示威。

1998年5月上旬,當一個歐盟代表團要求探訪拉薩的德拉普契監獄時,該監獄一名犯人突然高喊“西藏獨立”的口號,從而引發全體囚犯的同聲回應,結果獄警對此采取了血腥的鎮壓行動。

2002年1月,新疆和田地區100多名下崗的紡織工人日前舉行示威請愿活動,要求政府給予他們下崗救濟。

【NO.14黑龍江】:3項

2000年3月,黑龍江大慶市284人聯名給江澤民寫公開信,要求取消對法輪功“邪教”的定義及停止鎮壓法輪功。

2000年4月13日,黑龍江哈爾濱理工大學(東區)兩千名學生因公安將一名大學生打成重傷而在校內高叫口號游行,學生准備沖出學校游行但被公安制止。由于打人的公安未受法律制裁,故學生重正醞釀新的示威行動。

2002年12月4日,黑龍江二千多名工人進行長達一天的反貪污抗議示威中,封鎖了一條從佳木斯市通往北京的鐵路。

【NO.15內蒙古】:2項

1998年7月17日,約兩百名內蒙古第二机械制造厂的職工到總厂門前舉行示威,要求補發被拖欠的工資。該厂因管理不善及產品沒有市場,已有一万名工人下崗,其中大部分已半年未領到分文工資。

1999年6月28日,內蒙古臨河市約二千名下崗工人及市民因不滿市政府對出租摩托車亂收費而去市府示威,至中午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与示威人士選出的代表談判才和平撤去,但問題并沒得到解決,示威人士表示過几天會再次包圍市府示威。

【NO.15河北】:2項

1998年9月3日,河北省石家庄一千多名出租車司机在市府前集會,抗議當局為大幅提高營運手續費而暫時停止辦理正常的營運手續。當局出動數百名公安將司机們赶到离市府數百米外的建設大街以東,并封鎖了通往市政府的几個路口。司机們一怒之下砸了六輛仍在進行營業的出租車。該市另有三千多輛出租車也在當日罷工停駛。

2000年3月1日,河北省黃崗市郊區的約五百名農民將黃崗至城鎮的公路堵住示威,抗議當局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只發還他們20%的存款。示威的農民多數來自黃崗市郊區的雨王辦事處所屬地區。

【NO.15新疆】:2項

2003年5月,從事新疆獨立運動的“東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表示,根据新疆檢察院的報告指出,1998年~2002年,在打擊東土恐怖、民族分裂及暴力恐怖(三股勢力)方面,檢察院系統共拘捕了七万一千零三十二人,公訴了七万四千九百一十二人。

2003年6月,“東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發表聲明,表示不滿中國大陸積極在新疆推動漢語化,不尊重維吾爾人的語言空間。信息中心發言人迪里夏提以東土耳其斯坦民族代表大會名義發表聲明說,据他們了解,大陸正在新疆推行漢語化運動,各學校、党政机關、有聲廣播和公共活動等都使用漢語。聲明說,中國當局此舉明顯有意識的強化漢語而不尊重當地語言,是一种從文化上消滅維吾爾人的方式。

【NO.15台灣】:2項

1996年3月,台灣籍的中共全國人大代表劉彩品表示,她不愿看到北京強力向台灣施壓,又不愿置身于一片對台灣討伐的人大聲浪之中,她將不會出席中共八屆人大四次會議。

2003年6月,台灣團結聯盟立院党團透露,他們打算經由國際訴訟,控告中國政府隱瞞薩斯疫情,導致疾病傳播數個國家。台聯立法委員羅志明表示,他們將尋求國際法律專家的建議和支持。台聯也打算聯合几個去年即在中國南方爆發傳染病的其它受害國共同控訴北京。

【NO.16山西】:1項

1993年2月(中國新年期間),山西省大同煤礦一万多名礦工罷工三天,起因是礦工要求提高節日加班工資被拒,至使山西省煤礦減產十五万吨,損失人民幣近六千万元。

【NO.16江西】:1項

2002年3月,約一千五百名工人于3月初開始罷工,并包圍煤礦主要領導人的辦公地點。因事情未能解決,工人于3月6日將罷工行動升級,數千工人占領319國道,阻塞交通,晚上10時,工人掀翻礦場負責人的奧迪房車。

【NO.16云南】:1項

2000年9月1日,云南省祿丰縣鋼鐵厂五百名工人在該厂被賣給私營公司后,擔心無工作,將中國西部重要的成昆鐵路阻斷六個小時。

【NO.16宁夏】:1項

1998年9月17日,宁夏石嘴山市電化厂的五十名工人代表搭車前往銀川自治區政府示威,當晚,該厂又有三百多名工人赶去增援。工人們說,該厂因經營不善,已有八個月發不出工資,但厂領導仍用公款出國旅行。示威人群更揚言,要在十月一日發動更大規模的抗議集會。

【后記】《紅史》之咨詢、編寫、核對前后歷時三十五天,全長5萬字。其全部材料,均摘編、重組、修改自《中國之春》1990年~1993年開設的“海內外民運發展和民聯近期活動”專欄,以及《北京之春》1993年~2003年開設的“海內外民運動態”專欄,同時也得到了其他不同渠道的幫助(如國際筆會、中國獨立筆會、著名网站《大紀元》歷年開設的“新聞”版塊、李洪寬主持的《大參考》、張偉國主持的《新世紀》、洪哲胜主持的《民主通訊》等)。在此,我由衷地向海外各人權組織、各勞工組織、各民運組織、各獨立筆會、各自由媒體、前《中國之春》雜志社成員、今《北京之春》雜志社成員表示感謝,尤其對曾在本文資料匯集上作出過不懈努力的薛偉、吳欣、魏可宜、魯俊、林青、鹿野、波歌、簡平、詠郁、唐青等朋友表示感激与欽佩。(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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