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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兩教育機構告中國新東方侵權獲賠千萬

2003-09-28 12: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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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ETS)、研究生入學管理委員會(GMAC)控告北京新東方學校侵犯著作權及商標權糾紛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判令新東方學校敗訴,須賠償ETS、GMAC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一千萬元。

香港大公報今天報導,ETS研發美國大學、研究生院入學考試及以英語作為外語的TOEFL考試和美國大學、研究生院錄取標準的研究生錄取考試GRE,並將TOEFL與GRE考試試題在美國版權局進行著作權登記。ETS並以TOEFL、GRE的文字做為商標,在中國核准註冊。

GMAC則研發「研究生入學考試」(GMAT考試),將研發的試題在美國版權局進行著作權登記,並以GMAT的文字作為商標,在中國核准註冊。

一九九七年一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就新東方學校擅自複製ETS、GMAC考試試題的行為稽查。新東方學校隨後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保證書,承認複製發行TOEFL、GRE、GMAT試題等行為侵犯ETS、GMAC的著作權。但是之後,仍繼續複製銷售這些試題的書籍資料。

北京法院審理認為,ETS、GMAC的考試試題在美國已有著作權登記,屬於中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範疇。新東方學校在未經許可下,擅自複製這些試題,並將試題以出版物的形式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公開銷售,侵害了ETS、GMAC的著作權。法院判決新東方學校立即停止侵犯ETS、GMAC的著作權與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將所有的侵權資料與印製侵權資料的軟片交法院銷毀,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以及賠償ETS經濟損失人民幣八百九十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人民幣九十五萬三千元,賠償GMAC經濟損失人民幣四十一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人民幣六萬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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