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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春:基於法律確信和案情需要傳訊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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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十四日電)承辦頭目津貼案的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今天在傳訊工作暫告一段落走出檢察大樓時,立即被媒體包圍,他表示,全案因仍有部分需要民進黨主席兼總統的陳水扁先生說明,讓偵查更為詳細完備,因此基於對法律的確信和本案的需要,才請陳水扁先生來應訊。

花蓮地檢署偵辦頭目津貼案,今天的傳訊工作暫告一段落,李子春在結束相關文書作業後,一走出檢察大樓就被媒體包圍,他的第一句話是,傳訊工作一整天還沒吃飯,現在很想回家吃飯。

對於為何會傳訊陳水扁出庭作證,李子春指出,接案後傳訊相關人士和調集資料,認為有許多部分需要民進黨主席陳水扁先生說明,讓偵查更為詳細和完備,對於被告有利或不利,做為一個檢察官都必須注意,因此依據對法律的確信及本案的需要,才會請陳水扁先生來應訊。

針對外界質疑傳訊陳水扁違反比例原則問題,李子春表示,雖然陳水扁強調是以平民身分應訊,但仍舊是中華民國的總統,總統的身分是國家廣義行政權的最高代表,要不要到司法單位應訊,在司法權下應訊,在憲政下確實有探討的必要,檢察官有這樣的確信和需要憲政上的探討,也希望學界、司法實務界和社會各界都可對憲政重大問題做深入探討,他相信對國家未來憲政有幫助。對於外界近來的批評,李子春說,相互包容;至於是否會再傳訊陳水扁,他表示,假設性的問題不做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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