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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公司傳垃圾郵件,被罰40萬

2004-01-22 01: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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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丹麥一家公司傳送垃圾郵件推銷產品,被丹麥法院罰款四十萬丹麥幣,相當兩百三十萬新台幣。

這家公司是一家電訊器材公司,最近發出一千五百封e-mail推銷產品,收到垃圾郵件的個人跟公司,向〔丹麥消費者協會〕檢舉,〔消費者協會〕告到法院,法院向這家公司罰款。

這是丹麥有史以來第二次,向散發垃圾郵件的公司罰款。〔歐洲聯盟〕已經通過立法,禁止散發廣告性質垃圾郵件,〔歐盟〕六個成員國開始實施這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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