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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坑政見 選民莫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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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專題報導﹞選舉到了,各政黨為了選票,總要與人為善,凡是想爭取權益者,也紛紛藉此機會強力訴求,但有些訴求暗藏玄機,不但隱含派系角力,也給國家挖了大錢坑,考驗政黨在選票誘惑與公平正義之間的抉擇能力。

全國產業總工會前幾天在立法院前絕食抗議,要求各黨團連署提案以主決議方式,協助為國營事業民營化踩煞車,還要求各國營事業在民營化前,要先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以活動力最旺盛、動作最積極的中華電信工會所提的團體協約訴求為例,政府將因此多負擔一千多億元,如果再加上民營化的現行法定支出,單是為了讓中華電信民營化,國人就得付出二千多億元代價,等於包括新生嬰兒在內的所有台灣人,每人要平均負擔一萬元。

這些團體協約訴求中,最離譜者莫過於要求民營化後,每位員工不分年資長短,都可領取月退俸,這又將讓政府多付出約一千億元,也是最大的錢坑所在。

月退俸的訴求來源盤根錯節,依現行「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給予優惠,中華電信民營化政府須負擔四百三十九億元,但工會力促立委提案修法,要讓所有員工不分年資長短,都可選擇領取月退俸,如此政府最多將須多付出一千餘億元,若加上現已退休人員的五百億負擔,總數將高達二千億元。

同樣透過推動「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修法,工會還要求大幅提高民營化優離優退標準,將加發六個月標準薪資及一個月預告工資的部分,提高為十二個月標準薪資及一個月預告工資,這又得多負擔近二十六億元。

工會還要求修法時,要一併明定民營化後的薪資標準及各項勞動條件,不能比民營化前差,也就是只准加薪、不得減薪。

未來國營事業移轉民營後,員工須由公保改勞保,於是中華電信工會又要求將投保標準比照全民健保,但目前公保只以本俸計算,如此保費約將增為二倍,公保退休金也可變二倍,相關作業時程約三個月,等於員工只要多付三個月公保保費,就能多領一倍公保退休金,算一算政府又要多花六、七十億元。

工會還要求,該公司股票發行新股,員工不但可優惠承購,還要只依十元的面額認購,這又要多出二百多億元。

持續發放「久任獎金」的要求也是一絕。這項從民國七十八年起,交通部為穩定中華電信及中華郵政人事而訂定的辦法,凡是服務滿一定年資,且近三年平均考績七十五分以上就符合條件,符合者平均每人每年約可領取十萬元,這項獎勵原本定於九十一年廢止,後來延到九十四年,現在工會又要求不得停發久任獎金,依目前中華電信二萬八千多名員工中符合條件者愈來愈多的情形,政府未來每年須多支出二、三億元,且將逐年遞增。

過去中華電信的廢電纜回收、電話簿廣告收入等,都歸職工福利委員會所有,員工因此福利超優,子女到大學畢業為止,學費都由職工福利金負擔,但後來經費不足,子女教育補助已大不如前,因此團體協約中也要求其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較公教子女教育補助低的差額,應由該公司的超額盈餘中補助,這筆錢估計每年近五億元。

今日中華電信員工各項福利較過去不如,或許是事實,但多數福利、獎勵,就跟年終獎金發幾個月一樣,並非法定明文保障,與所謂的「可期待利益」並不相同,更遑論其他過度的民營化保障要求,是否符合公平正義。

目前包括國、親及無黨聯盟在內,都已無條件同意為民營化踩煞車及簽訂團體協約背書,僅民進黨及台聯持保留態度,但具約束力的主決議是否會侵犯行政權?工會訴求隱藏錢坑應否視而不見?值得相關各政黨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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