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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意見╱主動關懷 可預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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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棠╱專訪〕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鄭瑞隆,曾協助嘉巿警局少年隊成立輔導志工團,他認為「警局安親班」的做法,也要考慮各縣巿警局及基層的特性,而且監督關懷行為偏差子女,更是親權責無旁貸的任務。

鄭瑞隆對於警方在人力、空間及時間許可情況下,下班後對學童課後實施的輔導陪伴工作,抱持肯定看法,也認為警方主動介入關懷少年,是為民服務、跨入社區警政的策進作法,具有預防犯罪的功能,讓行為偏差少年能及時獲得社會資源與協助。不過,警政高層對於成立「警局安親班」是否會造成警察角色任務混淆,也要注意。

正當員警努力試圖幫助學童的同時,別忘了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等條文,對親權責任都有明文規定,法官及觀護人得要求父母對行為偏差子女善盡監督責任。

鄭瑞隆強調,輔導志工與父母親應溝通良好、連成一體,否則教養責任推給員警,反而違背了當初的美意。

警局開班 不應成常態

警方藉由舉辦活動、開辦課輔班,主動出擊解決青少年問題,各界多持正面看法,尤其家長在「還有什麼比這安全可靠」的想法下,幾乎一面倒贊成,但也有部分警界、教育界人士認為,輔導孩子應有更詳細的分工,警局開設課輔班,不應該成為常態行為。

台中縣東勢鎮一位劉姓老阿嬤每晚到警局接二位孫子回家,她說,兒子、媳婦都已離家,她實在無力管教孫子,現在有警察幫忙,小孩不僅功課進步,也變乖了,讓她很欣慰。

台中縣府社會局長王秀燕也相當支持開辦課輔班作法,她說,社會局已經決定來年擴大舉辦,號召更多警局、民間團體加入,但輔導對象應該限於弱勢族群,或行為逐漸偏差的小朋友,以與一般安親班有所區隔,且不至於增加警方太大的負擔。

台中市教育局長張光銘則指出,警方開辦安親班為服務性質,立意值得肯定,他建議警方進一步規劃一些法治課程,強化學生守法觀念。

部分教育界人士則將警察介入輔導視為最後一張王牌,不希望警方輕易使用,否則,小孩一旦和警方混熟了,未來「不驚半人」,反而會有反效果。

花蓮縣平和國中教務主任葉芬菊也認為教育應有分工,她以志學派出所的課輔班為例,課輔老師由東華大學支援,由於和孩子們年齡較接近,更容易與孩子們溝通,因此效果不錯。

不過,東華大學的學生並非教育科系學生,較缺乏教育智能,是此措施的盲點,根據觀察,參加課輔的學生中,約三分之一成績並無進步,應與此有關,所以,警局課輔班應將重點擺在透過課輔讓孩子自我約束,並從中學習成長。

台中市警局少年隊長林啟右認為,此一方式在勤務較少的偏遠警局,能讓警力做最有價值的運用,但在勤務繁忙的都會區,員警恐怕很難挪得出時間輔導小孩,而現代社會分工精細,警察的任務是治安與交通,開設常態性安親班是否恰當,恐有爭議。

實際投入此一工作的員警多持支持意見,花蓮縣志學派出所所長曾柏毅認為,家長、學校配合,警方從旁協助,警方辦課輔班,可以有效整合社區資源;台東縣都蘭派出所員警陳鈺介則說,雖然課輔活動尚未步入正軌,但相信只要持之以恆,一定能做出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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