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9日訊】(作者摘要):本文重點討論中國礦頻繁,傷亡事故高發的嚴峻形勢。分析産生問題的原因主要多爲責任事故,是違章作業造成的,大多數是“人禍”。實質是管理混亂,體制弊端的惡果。提出礦難是可以預防與避免的。要想真正解決問題,根治弊端,就必須積極行動,深化體制改革。
據國內媒體報道,2004年10月26日河南省鄭煤集團大平礦, 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0月28日據國家安監局網站消息,河南大平煤礦“10.20”瓦斯爆炸事故截止11日10日,已找到147名遇難者,仍有1人下落不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該礦救援尚未結束,近來,在河南、遼寧、山西、吉林、江西等地接連發生煤礦卻接連不斷,又發生了幾起礦難。
每年,礦難發生約數千起,死亡人數上萬人。今年1至9月,全國共發生各類傷亡事故60.7萬起,死亡98809人。據統計,2003年我國煤礦平均每人每年産煤321噸,效率僅爲美國的2.2%、南非的8.1%,而百萬噸死亡率是美國的100倍、南非的30倍。
礦難事故頻繁,礦井事故與死亡率全球最高,多年來一直是中國採礦業的嚴重問題,也是中國勞工問題的焦點之一。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命關天,非同小事。廉價的勞動力,廉價的生命,給黑心的礦主們帶來高額的血腥利潤,但是,他們卻長期忽視工作環境,忽視安全,忽視生命。一旦發生事故,礦主們從高額利潤中拿出一點來賠償,便可蒙混過關。
案例:新華網山西報道,在山西“6·22”礦難中,罹難的家屬拿到了1萬元的賠償金,協定規定,其餘4萬元將在事故調查工作結束後賠付。又據《華商報》2004年3月報道,經歷多年拖拉周折的陝西山陽塵肺案,一審判決亡故民工首例獲賠4.8萬元。難道中國勞工人命價值如此低嗎?罹難的家屬是否能真拿到手?“以人爲本”體現在哪里?!
過去,礦難事故曾頻繁發生在一些私人承包經營的小礦井。經整頓秩序後,關閉了許多不合格的小礦井。但卻也繼續頻繁發生在技術與設備條件較好的國有大型礦井。
案例,據新華社,雞西礦業(集團)公司是一個總資産59億元的特大型企業,曾以年産原煤2000萬噸,而位居全國各大煤炭企業第二。2002年6月20日9時45分,黑龍江雞西礦業集團城子河煤礦發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4日止,已確定有115人在事故中遇難,24名生還者均有不同程度的創傷,其中有15名傷勢較爲嚴重。“6.20”爆炸事故調查領導小組有關人員表示,此次事故與雞西礦業集團城子河礦違規操作有關,瓦斯超標、通風不暢, 是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
案例,據新華社,2003年報2月28日報道,重慶市中石油川東北氣礦“12·23” 有毒氣體事故,遇難者遺體清運工作基本結束。截至目前,確認的遇難者總數爲233名。新發現的死亡人員大多數是在野外逃生中遇難的。
人們不禁要問,造成這些特大礦難事故頻繁高發的原因是什麽?是技術問題?還是管理體制問題?或者兩者都有?古人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爲什麽不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爲什麽還會接連不斷地發生同類事故,甚至出現如此更重大的惡性事故呢?
從技術理論上講,採礦是人類的生産活動,只要掌握礦井內部物質運動的客觀規律,就可以完全避免嚴重的安全事故發生。初期,人們不可能充分認識事故的規律性,例如,瓦斯爆炸、透水、崩塌、有害氣體中毒與窒息等等。但經歷了血和死亡的代價,逐步從中學到了經驗,就能夠避免事故發生。中國古代廣泛使用金屬與天然氣,採礦業積累了不少寶貴經驗。西方國家16-17工業革命以來,大規模開採礦山,這些礦井事故都曾經發生過,並逐步解決了。許多發達國家早已不在發生這類安全事故。這些經驗與技術是應當很好學習的。實際上,許多安全技術大多都是常用技術,並不都是高科技。
就煤礦瓦斯爆炸而論,據煤礦科學研究機構瓦斯專家介紹,瓦斯爆炸有兩個條件,一是瓦斯濃度要達到2%以上,二是要有火源。從技術上講,如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生産,瓦斯爆炸事故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出現瓦斯爆炸事故有兩種可能,一是違章作業,二是在安全管理上出現了問題。實際並不複雜,採用普通技術就完全可以預防事故發生。許多國有礦井,都有安全設備與安全措施,本來完全可以避免各種事故發生,但爲什麽會不斷重復發生同類事故?這就是人爲因素在作怪!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員們在審議安全生産法草案時指出,當前中國重大安全事故多爲責任事故,是違章作業造成的,大多數是“人禍”。據報道,每年中國因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約十多萬,居世界第一。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公報,“2003年全年事故死亡人數可以控制在13.64萬人”。實際上,這是一個可怕不幸的災禍!這個數位是伊拉克戰爭中美軍死亡人數的100倍。
近幾年來,我國每年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損失接近1000億元,加上間接損失則接近2000多億元。
實際上,中國的礦井經營管理混亂,有的地方黨政幹部參股分紅,只想賺錢,不顧安全。許多安全機構、安全人員、安全規程不起作用。有的不重視安全生産,不願多投入到安全系統。也有許多礦井安全設施超期服役,年久失修,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因此,礦難事故不斷發生,實質是管理混亂,體制弊端的惡果。
礦難事故傷亡人數高居不下,是一個嚴重的勞工問題。目前,在中國勞工問題十分嚴峻,從大量案例來看,例如,故意壓低勞工工資、長期拖欠大量民工工資、使用更廉價的童工、惡劣的工作條件、有害污染環境、苛刻或賣身契約、嚴重的工傷事故、侵犯勞工正當權益、勞資糾紛嚴重等等違法現象,仍然相當普遍存在與嚴重。
人們常說:“問題在下面,根子在上面”。長期拿不出正確的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頭痛醫頭,諱疾忌醫,延誤時機。此起彼伏的礦難安全事故,像一個晚期癌症病患者,癌細胞擴散,到處發病。應當果斷採取系統改革方案,積極綜合治療,否則,病情會繼續惡化。
雖然,國家已經有了一批保障勞工權利的法律,例如,《憲法》中第二章公民權利的許多條款、《勞動法》、《安全生産法》等。但法律是要有正確的體制才能實施,由於各地許多官員腐敗與有法不依大量存在,勞工正當權益很難依法保障。各地大量問題長期存在,堆積如山,日益加劇,這種情況對於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是巨大的隱患與危機。
生活在21世紀,卻往往採用20世紀中的生産技術,19世紀管理體制,18世紀以前的指導思想,怎能協調發展?因此,要想真正解決問題,根治弊端,就必須積極行動,學習與應用全人類的先進理論與實踐成果,深化體制改革。
英文摘要:
Warning of high mine accidents and death in China
by Chen Zongshou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d problem of serious death and mine accidents in China. Total death number of various safe accidents is over 130 thousands in 2003 years; this is 130 times of death number of American army in the Iraqi war. Death number of mine accidents is about 20 thousands in it, make up 15.4% of the total death. Recently, once gas explosion death number go to 142 parsons in Henan Daping mine.
This paper is analyzing of main cause of safe accidents is purely man-made, management careless and social system evils. Index mine accidents is a regular, may prevent, and avoid, but solve problem way must be deepen reform of political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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