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重申搜報館合理 議員質疑濫權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1月3日訊】(轉自明報)就廉政公署搜查報館一事,雖然廉署、保安局及律政司代表昨日親到立法會「解畫」,重申現行就執法機關檢取新聞材料的法定制度,已在新聞自由及維護公眾利益間取得平衡,但多名議員仍然質疑,廉署8年內3次申請手令搜查傳媒機構,認為廉署有濫權之嫌,其中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更提出要成立專責委員會跟進事件。

長毛倡專責委員會跟進 未獲認同

但民主黨保安事務發言人涂謹申表示,保安事務委員會仍在討論事件,現階段梁國雄提出此建議,顯然沒有經過深思熟慮。

民建聯保安事務發言人劉江華(相關新聞 – 網站)亦認為立法會毋須介入,因為有關司法判決已很清楚,而立法會成立委員會跟進司法程序亦不恰當。

儘管廉政專員黃鴻超(相關新聞 – 網站)昨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重申,廉署一直尊重新聞自由,法例亦對搜查及檢取新聞材料有非常嚴謹的規定,與西方國家相比亦毫不遜色,但記協義務秘書麥燕庭質疑,自《釋義及通則條例》有關檢取新聞材料的條文於1995年生效後,廉署已3次引用條例搜查新聞機構,均獲得法庭批准,質疑現行法例未足以保障新聞自由,執行亦不夠嚴謹。

已3次引用條例搜新聞機構

麥燕庭又透露,據早前蒐集的資料顯示,歐洲國家如比利時、盧森堡等最能有效保障新聞自由,記協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稍後會約見保安局長李少光(相關新聞 – 網站),要求修訂法例,提高申請搜查令的門檻,如由原本的普通罪行提升至嚴重罪行才可申請搜查令,以及設立上訴機制,讓有關機構即時上訴及抗辯,以保障消息來源。

多名議員質疑廉署搜查報館是濫權,其中民主黨張文光(相關新聞 – 網站)批評廉署視新聞自由如無物,即使本港有三級制度規管執法機構搜查及檢取新聞材料,但廉署根本不相信傳媒。梁國雄及23條關注組余若薇(相關新聞 – 網站)亦要求廉署詳細交代,懷疑多間報館會銷相關證據的理由。但黃鴻超強調,搜查報館是因為事件涉及嚴重罪行,不應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港醫療診所掀結業潮 受移民與保守消費雙衝擊
港宏福苑聽證會 居民視像通話看見親人葬身火海
港醫院5.6萬病人資料外洩 承辦商開發員被捕
港宏福苑聽證會 消防承辦商被指從未到泵房檢查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