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宣報領匯押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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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房委會產業分拆出售督導小組,於19日深夜結束會議,決定押後領匯基金上市,整個司法程序結束為止,再安排另行上市。

在宣布有關領匯押後上市的決定時,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說,基於領匯基金仍面對訴訟的不朗因素,為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因而決定不會在周一(20日)上市。

孫明揚沒有交代領匯何時會上市或有關已領取股票的投資者如何善後,但他說要完成整個法律程序,可能需時兩個多月,由於公屋居民盧少蘭有二十八日的上訴終審法院的期限,同時也不知道終審庭的判決,目前難以預測,領匯何時安排重新再上市。

房委會委員王坤會前估計,若未能如期上市,房委會將會損失一至二億元。另一名委員單仲偕說,領匯未能如期上市,可能要押後半年,並影響公屋輪候冊居民。

區議員陶君行說,盧少蘭已經決定會上訴,目前在研究法制及申請法律援助。他說,房委員過去一直只顧收票,完全不顧可能訴訟,今次擱置上市是明智之舉,是懸崖勒馬。

對於有女股民,於周六(18日)緊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房委會分拆資產有違《房屋條例》,以及頒令即時退還認購領匯的十萬九千多元款項連利息,陶君行懷疑有人企圖利用事件向他們施加壓力。

繼紅灣半島事件後,領匯也是引起了很多社會討論,立法會議員鄭經翰在城市論壇回應為何最後一刻才阻止領匯上市說,他只是領匯派招股書才知道上市有問題,同時正因為有人興訟,可以搞清問題,以免上市之後才被人起訴,這樣反而不好。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米也批評政府今次處理手法有問題,他指有報章在十二月四便說鄭經翰可能會入稟法院,為何當局在其後的招股書上沒有提及可能有法律訴訟的問題,顯然當局沒有處理危機的方向。他說,個人不贊成司法覆核,但相信如果今次法律問題得到澄清,可以避免日後對房屋條例可能造成衝擊。在法律上而言,上市是合法的,但也要尊重個人的權利,今次事件證明香港是司法獨立,對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反而有利。

中大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文認為,官司短期會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 但政府可以趁機宣傳香港是法治社會,將壞事變好事,他預料,房委會日後重新招股,保薦人的費用可能會大增,因而給予市民的折讓會減少,同時升值能力會減少。

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說,領匯事件不致影響本港的金融中心地位。他說,上市與否需要考慮承受的風險,事件也反映政府在市場集資時在法上要更謹慎,但不會影響日後政府其他上市計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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