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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三醫院 重複用人工腎臟

2004-12-23 02: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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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洗腎品質全靠醫院「良心」?根據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與中華民國腎友協會調查,有四成三醫院重複使用人工腎臟,一個平均用六次,中部某教學醫院甚至傳出用了四、五十次以上。

但醫院每次請領健保給付都是以全新人工腎臟,如此一來,肥了醫院,卻苦了病患。

腎友協會在今年5月間,實地到宜蘭、花蓮、台東訪查十八家透析醫療診所,12月又以電話訪問方式,調查國內十七家醫學中心。

根據調查結果,在醫學中心方面,有七家有重複使用人工腎臟,分別是台大、馬偕、林口長庚、高雄長庚、台中榮總、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

至於東區的十八家醫院,在願意受訪的十四家醫院中,有八家表示重複使用,分別是羅東博愛醫院、陳文貴診所、署立花蓮醫院、花蓮門諾醫院、嘉恩聯合診所、美崙診所、署立台東醫院、陳明正內科診所。

腎友協會理事長鄒政典強調,重複使用人工腎臟的醫院,不見得洗腎品質就一定不好,但問題是,許多透析院所為了省錢,連測試人工腎臟是否能重複使用的儀器都沒有。

據透析器材商推估,國內重複使用人工腎臟的院所中,僅三、四成有購買測試儀器,其餘只有全靠「目測」與「經驗法則」,甚至有不肖的醫療院所一直要到人工腎臟膜管完全阻塞才丟掉,腎友根本無從得知。

而效能不良的人工腎臟,長期使用併發症越多,病友間相互傳染機率增加,等於是慢性殺害腎友。

醫改會董事長張笠雲表示,人工腎臟可否重複使用,醫改會尊重並相信醫界的專業判斷,但每次洗腎,健保給付四千一百點,這是包含全新的人工腎臟,若醫院重複使用,健保應該重新計價,不應每次都給付全新價格,就像用二手貨卻付新貨的價格,極不合理,也使得健保財務嚴重失血。

張笠雲呼籲健保局應重新檢討現行不良的洗腎給付,並訂出重複使用人工腎臟的規範和標準作業流程,才能保障腎友的健康。

醫界:重複使用很正常 不傷身

〔本報記者╱連線報導〕中華民國腎臟醫學會昨天表示,醫改會的指控根本是子虛烏有,完全不瞭解洗腎支出計算方式,只拿數字做片面曲解,誤導大眾,非常遺憾。

腎臟醫學會公共政策協調委員會主委江守山表示,人工腎臟有兩種,一種高通透性可重複使用,另一種為低通透性不可重複使用,在美國高通透性人工腎臟可以使用四十到六十次,但國內都只使用六次。

遭醫改會點名的多家醫院,也紛指醫改會的說法不正確。馬偕醫院指出,該院真正用這類重複使用人工腎臟的比例約莫十二%到十三%,這些病患多半是一般人工腎臟無法清除其血液中的中高分子物質,或是出現手麻、手癢等併發症,因此醫院換用這類人工腎臟。馬偕及台大醫院指出,醫院在重複使用這類人工腎臟時,都確實遵循國外文獻及醫學會規定,依規定消毒清潔;台大及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也都強調,並未讓C肝、B肝等患者使用可重複使用的人工腎臟。

台中榮總腎臟科主任徐國雄說,該院僅有五名病患因體質特殊,重複使用特殊的人工腎臟,且都由同一人、重複使用五次為限,沒有安全顧慮。

而被指重複使用九次的彰基表示,絕無此事,該院所用的合成膜人工腎臟,都是經過消毒後由單人重複使用,最多重複五次,絕無越洗腎越傷身的可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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