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55戶門面房拆遷十一年不依法安置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2月3日訊】西安市北關正街55戶農民的門面房拆遷十一年至今得不到安置,政府有關官員答覆農民的質問時竟說是《北關正街拆遷安置實施辦法》的筆下之誤。

這55戶原有的門面房,都處於北關正街最繁華的地段,面積總共有2641.81平方米,主要經營餐飲、百貨、五金、旅館、修理等行業。靠這些門面經營維生的農民有380多人。

1993 年6月7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政府、西安市政工程管理局制定的《北關正街拆遷安置實施辦法》第18條明確規定: 「農民商業戶安置在西大巷小區東側的商業街。」也就是北關正街西側的區域,過渡期為兩年。但時至今日這55戶門面房經營戶一直未得到安置,政府違背當時公佈的《實施辦法》,直到1998年,才在西大巷小區西側給經營戶建了一個所謂的商業街,要把經營戶安置在這條商業街上,而把承諾安置這些經營戶的地皮倒賣牟利。西大巷小區東側面臨北關正街,西側是僻背的小巷,東側、西側這一字之差,經商效益有天壤之別。門面房戶主們反對這種違規欺詐行為,承受不了這麼大的經濟損失,多次找市政工程管理局說理。2004年6月,現任市政工程管理局拓寬拆遷安置辦公室主任郭強華竟然說:「原本就是將門面房戶安置到西大巷小區西側,寫成安置到西大巷小區東側,是筆下之誤。」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李小六在2004年8月27日答覆門面房戶時說:「安置的門面房,依我看就應該建在西大巷小區西側。」按照李小六的指示,11月15日拓寬辦強行將55戶農民商戶安置在西大巷小區西側,55戶被拆遷的門面房戶斷然拒絕。

按照西安市1993 年拆遷安置有關規定,這些經營戶所處的位置,每月每平方米過渡費在兩年內至少為7元,超過兩年期限後的半年內應為14元,超過回遷期限半年以後,應為21 元。可是從1993年7月拆遷過渡後,政府每月每平方米只給3.5元,這樣僅過渡費一項,這些門面房戶就多承擔了5287282元的損失。門面房拆了,生意沒有了,每戶每月一百來元的過渡費,五六口人能解決什麼問題?

2002年,西安市市長孫清雲在上任時曾鄭重承諾,用三年時間徹底解決西安市拆遷工作中的「遺留問題」。然而市民們看到的是政府更加貪婪殘暴地搶奪霸佔地皮,這55戶門面房主得到的是有關官員如此狡賴蠻橫的態度。@

有關人員電話

文書長 門面房拆遷戶 13991146866

張安全 門面房拆遷戶 029-83744660

郭強華 西安市拓寬辦主任 029-86267821

愚夫

2004年11月15日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上海律師鄭恩寵拒絕認罪在獄中備受虐待
北京警察強迫近千名居民拆遷
組圖:北京市朝陽區發生拆遷糾紛
福建農民抗爭領袖遭當權者報復逮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