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忠:又一次違法的新老交替!

羅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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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4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羅永忠:又一次違法的新老交替!

大凡國外的總統候選人,一般都是兩個以上的人參選,而我們的胡錦濤總書記的執掌,是小範圍內“認定”的!因爲只有他一個候選人。

根據《二十五史》大清舊制,國不可一日無君,爲防不測,必要冊立“太子”,皇上和幾個大臣,一商量就可以定下來了,更多的時候,是看“皇上”的喜好來確立“太子”!

這樣的換屆,不是換屆,是“異姓繼位”,可以說這是侵犯了整體國民的民主權利!他只要感激一人,還有這“一班子”裏的支持者就可以了,條件必須是要高舉他的一切主張,必須做一個,“順從的追隨者”,必須按照原來畫下的框框,在框框裏活動。

如此確定國家“元首”是否剝奪公民的民主?

公民一定要在競選前,瞭解這個主宰中國未來的“元首”,瞭解他的施政綱領,瞭解的他的“聰明睿智”,才會心悅誠服的和他團結,擁護他,和他一起完成實現共同定下的遠大目標!

究竟如何施政到現在我們也不清楚,到是說了一些,高舉什麽思想了,但這些思想雖然好,可脫離現在實際情況,也解決不了眼前的實際問題,還有西柏坡講話,也是就一些單方面,比如,廉正,節儉本色,並不是全面的“施政綱領”,那麽,我們多會能聽這個施政綱領,就象一個“家長”會,那得說點東西呀!

全體老百姓才是“中國”,總書記要爲人民負責,你眼裏只有老書記,沒有通過全體的民主,沒有跟全國的國民先打聲招呼,那也太不民主了吧!

因爲在中國總書記早晚要黨政軍一體,關係到中國未來,我們想先知道,想先獲知屬於你的“施政綱領”和“建國方略”,這是全民的公權,大家的權利!

民主就是尊重呀,既然已經擔當起了重任,就大刀闊斧的展示你的“施政綱領”呀,要主動的爭取更廣大人民的擁護,建立新的民主制度!

不能老是高舉緊跟,還要有所創新!
你不能說,“我就是來扛旗的”不會吧,我想也是不會!
大膽幹呀,拿出你的方略,正確的就堅決擁護!
一個…時代和原來一樣嗎?

2003.2.12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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