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回顧】羅永忠:有人權利干預 趙安腐敗事件的進展

羅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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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羅永忠:有人權利干預 趙安腐敗事件的進展

反腐敗的最大阻力是權利的干預!反腐敗一般是落實在喊口號上!

每一次大的腐敗事件都有權利的干預,然後是權利的較鬥過後,才是腐敗事件的處理!於是有的幹部就“殺豬不吹—蔫褪了”

趙安的腐敗事件,一定涉及到高級幹部的腐敗,這正是反腐敗的一個典型的案例,可這個案件,被壓制了宣傳報道!

有人企求的安定,就是悄悄的腐敗,悄悄的處理,是這樣的安定!

我們的色情交易,不是外國色情交易那麽簡單,沒有換官換權的因素,象克林頓只是自己的交際,而我們的“色交易”是和權利和腐敗緊相連的!不是簡單的“相好”關係,是濫用人民的權利,是職權的交易!

往往因爲美色,因爲拉皮條,就要用犧牲人民的權利來達到目的!

文化屆,演藝圈存在著一定的腐敗和混亂,反腐敗就要對這個亂狀況進行治理和查處,對腐敗現象的保護,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簡單的相好關係,人民可以不計較,可若爲捧“戲子”,“討戲子”的歡心。遞條子,拉關係,權利干預文藝~那就是腐敗!並且結党營私,壟斷文藝的喉舌~違背人的基本道德,演義這低級下流,演藝著歧視和醜陋~

是可忍,孰無可忍?

能封鎖消息,可封鎖不了所有人的嘴巴!能壟斷權利機關,可你壟斷不了所有讜議!

當露出狐狸的尾巴,就要痛打落水狗~總有一天會剝掉你僞裝的外衣!

掀起趙安的蓋頭來,老遠就聞到一股臭氣~

(2003.3.11)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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