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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征文】無事生非 驚擾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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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訊】我年老體弱,已退休多年。最近,回洛陽住在妹妹家裡休息。我是洛陽人,退休前的工作單位在三門峽市。因為原單位對不起我,剝奪了我的黨籍、住房權等應當享有的各種權利。所以,住在妹妹家裡,就好像住在自己家裡一樣。希望能避開人事紛擾,安安靜靜,過一個祥和無憂的晚年。平時,除了上街買菜買糧、處理一些生活瑣事以外,我基本上很少出門。白天,給外甥女做一點飯;晚上,給外甥女輔導一點功課。有空的話,打打電腦。生活基本上還算平靜。

可是,前兩天,突然接到弟弟從三門峽市打來的長途電話,說三門峽市公安局四處調查我的情況,去過原單位,去過弟弟家,鬧得滿城風雨,雞犬不寧,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弟弟在電話中問我:“你最近干什麼事了?又告狀了?”

一句話勾引起我往事萬千。那大概是十多年以前的事了,究竟是哪年哪月我也記不清了。反正是因為三門峽市經委的法西斯行為逼迫我不得不進京上訪了一個多月。進京上訪期間的駭人聽聞的艱難困苦就不用提了。單說三門峽市政府調遣公安警察對我家的驚擾就已經使我刻骨銘心、終生難忘了。當時,我的孩子還不滿十歲,他們就凶神惡煞地威逼他,要他做這做那,並聲言:“如果不做,就發傳票傳你!”使我的孩子在幼小的心靈上產生了巨大的創傷。從此以後,看見警察就害怕。並且在感情上同我產生了巨大的隔閡,至今難以愈合。我萬分沉痛地感到對不起孩子。從那以後,我已經發誓:不管受到多麼大的屈辱,寧可冤死,決不進京上訪;寧可餓死,決不進京告狀。所以,從那時到現在,我沒有再去過北京,更沒有告過狀。可是,我覺得,向黨中央如實地匯報有關情況,是十分正常的,那是一個忠於黨、忠於人民的歸國學子不能不做的事情。所以,回國後的十余年間,我給黨中央寫的匯報信或上訪信也不知道有多少萬件。然而,統統石沉大海,渺無音信。我失望了。我徹底失望了!我失望的不是我自己,而是我們偉大的黨!所以,最近兩年,除了給胡錦濤的一封簡短的信件之外,我幾乎連一封上訪信也沒有寫過。

想來想去,我覺得很可能是在網上發表的文章惹出了事端。因為中國的文字獄時代還在繼續啊。所以,就坦率地告訴弟弟:

“我沒有告狀。很可能是網上的文章出了問題吧。”

弟弟更揪心了:“那還了得!要是把你逮捕了,一家人的日子可該怎麼過呀?別在影響了孩子上學。”

我安慰弟弟:“沒有那麼嚴重,你放心吧。我寫的文章是有分寸的。”

放下電話,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我非常明白,我的話不僅安慰不了弟弟,甚至也安慰不了我自己。因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不要說歷史的經驗和別人的經驗了,單就自己的經歷來說,不是早就做出了充分的證明嗎?不僅弟弟處在驚恐之中,而且,全家人也都處在驚恐之中。最讓我不安的是:一不能讓85歲的老母親受到驚嚇,二不能使孩子的學習受到影響。然而,我又該怎麼辦呢?

幾天來,我的腦海裡波濤起伏,思緒洶湧。我也應該做出最壞的打算,有准備比無准備好。

事已至此,既來之則安之。有許多英雄人物都能夠做到“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我為什麼不能呢?我想到了不銹鋼老鼠劉荻,還有杜導斌、呂加平……

正當我盤算著入獄後該怎麼辦的時候,突然,又想到了孫志剛——暫住證!

大概在一個多月以前——也就是新年前的某一天吧,我家裡來了兩個不速之客:一男一女。自稱是公安局來查戶口的。年底查戶口,這是老規矩。當然應該支持。我給他們介紹了我的來歷,並且拿出身份證給他們看。然後,女的說:“你應該辦暫住證。”我順水推舟,把他們打發走了。臨走時,女的留下了一張聯系卡。上寫:

(洛陽)東車站派出所警民聯系卡
付桃霞——西閘口社區民警
傳呼號:96118-56132
報警電話:86-0379-3951106
監督電話:86-0379-3968777
地址:洛陽市廛河回族區自立南街21號
無私奉獻 忠心為人民
熱情服務 滿意在公安

好個“聯系卡”!這是叫誰“無私奉獻”?叫誰“忠心為人民”?叫誰“熱情服務”呢?最後一句話洩漏了天機。“滿意在公安”。這就是說,滿意不滿意,由公安說了算,而不是由人民說了算。公安人員的職責是什麼?宗旨是什麼?是保護人民安全!至於人民是否安全,當然要由人民說了算,怎麼能由公安說了算呢?所以,不應當是“滿意在公安”,而應當是“滿意在人民”。然而,政權階級口口聲聲“為人民”,在他們的心裡哪有半點“為人民”的意思呢?他們究竟為了什麼,就好比司馬懿之心——那是路人皆知的。聯想到“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法律規定,這從上到下難道不是從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嗎?人民安全,國家安全,誰大誰小,一目了然。國家安全寓於人民安全之中。沒有人民安全,也就沒有國家安全。可是為什麼不設立“顛覆人民權利罪”呢?在法律設定“顛覆國家政權罪”之前,為什麼不先征求一下人民的意見呢?他們心裡還有人民嗎?說的是“馬克思主義”,可是馬克思主義的精神在哪裡呢?這裡沒有馬克思主義,也沒有人民,所有的僅僅是政權階級的赤裸裸的本質!

“聯系卡”上的話非常符合胡錦濤打著馬克思主義旗號所提出的新三民主義精神:“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然而,最關鍵的一句話卻給丟掉了。那就是由不打馬克思主義旗號的民主人士所做的補充——“權為民所授。”如果沒有“權為民所授”,那麼前面的“三為三所”能靠得住嗎?同樣的道理,如果滿意不滿意,一切由公安說了算,而不是“滿意在人民”,那麼,前面的“無私奉獻、忠心為人民、熱情服務”雲雲,不都是騙人的嗎?由此可見,打著馬克思主義旗號的胡錦濤的馬克思主義水平連不打馬克思主義旗號的民主人士的馬克思主義水平都不如!

然而,這些問題,我當時並沒有注意,只是現在遇到了麻煩才胡亂想到的。我又想到了3月2日發生的事情。

3月2日,那一男一女又來了。

“有照片嗎?”女的問。

“沒有。”我答。

“你需要辦暫住證。”女的繼續提出要求。

“中央不是已經把暫住證制度廢止了嗎?怎麼還在辦?”因為我知道臭名昭著的暫住證制度剝奪了大學生孫志剛的生命,同時,也剝奪了不知道多少人的人身權利和其它應該享有的權利,給中國人民所造成的危害是罄竹難書的。在廣大人民的聲討中,中央廢止了這個制度。

“中央沒有廢止,現在還在辦。”她在堅持自己的意見。

“有根據嗎?讓我看看。”

“暫住證跟身份證一樣,你為什麼需要身份證呢?”她拿不出根據來,卻在尋找新的話題。

“你走吧,我不辦。”我發現她要跟我無休止地胡攪蠻纏,所以下了逐客令。

“看看你的身份證。”她賴著不走。

“你不是看過了嗎?”我問。

“還需要再看看。”她大有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味道。

為了表示尊重和寬容,我又把身份證給了她。她看了身份證,寫了一張條子,要求我簽字。

我看見條子上有“處罰”二字,所以,拒絕簽字。她非常不滿意。

她說:“不簽字你不能在這裡住。”

我說:“可是,你沒有這個權利呀。”

她說:“是你說你要走的。”

我說:“我的意思是叫你快走。”

她說:“那你就等著處罰吧。”

我說:“看你能把我送進監獄去。”

男的說:“那倒也不至於。”

對於他們的騷擾,我十分不滿意。我唯一的願望就是讓他們趕快走,以便維持我安靜的生活。可是,他們走後,卻把那張我沒有簽字的條子留下了。我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張《催辦通知書》。

催辦通知書
宋保卓:
根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6條,請於2004年3月6日前攜帶有關證件到東車站派出所辦理暫住戶口手續,逾期不辦將按《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21條1款之規定予以處罰。
東車站派出所(公章)
2004年3月2日

“處罰”,“處罰”,老百姓已經被你們這些吃人魔王處罰得連命都沒有了,你們還在處罰!你們到底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還是處罰人民的惡棍?我對這“一男一女”十分懷疑,於是,便拿起電話筒按照“聯系卡”上提供的號碼進行詢問。我先撥監督電話,沒人接。後撥報警電話。接通後問道:

“是東車站派出所嗎?”

“是。”

“你們那裡有一個付桃霞?”

“是。有。你是哪位?”

“我是她轄區的一個居民。今天下午她來到我家,要我辦暫住證。中央不是已經廢止了暫住證制度嗎?怎麼現在還在辦?”

“中央沒有廢止。歡迎你來看文件。”

我大吃一驚!究竟是我原先聽說的情況是假的?還是中央在騙人?抑或是中央已經廢止,但下面出現了“頂門槓”?首先,孫志剛因暫住證被打死是真的,中央糾正錯誤也是真的。那就很可能是糾正錯誤不徹底吧。政權階級怎麼可能在一個早上就改邪歸正、不再欺壓百姓了呢?這使我想到:“天下烏鴉一般黑,政權階級一丘樣。”如果不把他們關在“籠子”裡,他們是不會老老實實為人民服務的。

3月8日,家屬院值班人員發現:有三個不三不四的人在我家門口竄來竄去。於是問道:“你們找誰?”他們見事不妙,匆匆離去。最後一個人扭頭丟了一句:“你不知道。”他們走後,鄰居們忿忿罵道:“公安人員干什麼去了?不知道抓壞蛋,光知道欺負好人!”然而,我在想,難道公安人員不會和這些壞蛋串通一氣擾亂百姓嗎?

3月9日,我外出了。晚上回來時,值班人員告訴我:“又有三個人到你家門口轉悠。他們亮出了公安局的牌子。”

這正應了人們經常擔心的一句話:“黑道白道一起來,還有人們過的日子嗎?”

在一片驚恐的氣氛中,我無可奈何地等待著事態的發展……

(2004年3月9日夜)
〔作者宋保卓是2M創始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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