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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女警賣淫案 A錢淫媒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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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男子葉子榆媒介偷渡的俄羅斯女警「娜娜」在台賣淫,且限制其行動,任意扣其賣淫所得,昨天被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併科罰金三萬元。

 判決書指出,原名葉易書的男子葉子榆(卅二歲,有妨害自由、槍砲、重傷害與多次毒品前科)曾因搶奪案被判刑三年六月確定,出獄後一年多,明知廿一歲俄羅斯籍女子「娜娜」,是從中國偷渡來台的外國人,仍將她藏匿於新竹市食品路,且為圖營利,媒介「娜娜」與人性交易。

 「娜娜」坦承是俄國女警,在當地派出所擔任內勤電腦作業,持有俄國護照,去年八月,從中國福建廈門偷渡來台,原本在台北市賣淫,三個月後才被葉嫌以卅萬元代價買來新竹市接客。

 「娜娜」向檢方供稱,在新竹一直被控制行動自由,除了外出接客,幾乎都被軟禁在房內,最令她痛恨的是,每次交易代價五、六千元,全數被葉某拿走,她不僅身無分文,更不曾拿到一毛錢。

 當時,警方將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檢察官當庭偵訊「娜娜」後,得知她慘遭剝削情事震怒不已,當庭怒責葉某須交出她賣淫所得,葉某不情願地拿出六萬元,「娜娜」則被依入出國及移民法驅逐出境。

 檢方調查時發現,「娜娜」在竹市接客不到一個月,共接了七十二個客人;檢方問她何以記得如此清楚時,「娜娜」供稱,為了怕這份皮肉錢被葉子榆「A」走,她每接一個客人,就在手機記事簿功能中記下來,所以她絕對沒算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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