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曉明:第二次答訊紀實(下)

馬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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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 “通過瞭解情況,你認爲農民的情況怎麽樣?”

“我認爲農民的境況非常悲慘。裴家灣早在30年代末就是中共管轄區域的一部份,子洲縣的縣名,就是爲紀念中共西北創始人李子洲而命名的。1947年,在國民黨軍隊進攻陝北時,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曾在裴家灣的兩個村子住過一段時間。這裏的人民爲中共奪取政權付出了巨大的犧牲,僅核准的烈士就有36名。沒想到中共政權現在竟這樣殘暴地對待支援、擁護過他們的人民,這樣橫徵暴斂。我看到他們很多人穿著不知是什麽年代的舊衣服,穿著質地低廉的衣服,穿著自家做的鞋,有的鞋前後已開著窟窿,蹲在地上,抽著旱煙,向我講述他們的苦衷。我又一次看到了龐大臃腫的官僚機構和貪污腐敗作風給他們帶
來的苦難。難道中共政權就是爲了割老百姓的肉而養肥自己嗎?”

“你知道拓佐忠的情況嗎?”裴家灣派出所的溫所長問道。他提到的拓佐忠,是一名退休的鄉幹部,住在裴家灣村,是這次農民上訪團的鄉代表,我們在裴家灣過了一夜,就住在他家。

“我知道一些,他很坦率地給我介紹了一些他家的情況。”我答道。

“你知道他兒子因犯搶劫殺人罪,被判20年刑,正在服刑嗎?”

“我知道,這與農民告狀有什麽關係呢?”

“他與共產黨有刻骨仇恨!”

“人有權愛有權恨。況且我看不出來他對共產黨有什麽特別的仇恨。他兒子犯法與他參加上訪團沒有必然的聯繫,也不能證明他參加上訪也違法。裴家灣有1萬2千多農民聯名上訴,難道他們都對共產黨有刻骨仇恨?真如果是都刻骨仇恨共產黨,那你們這個黨的性質就值得考慮了。”

“我們在薑家灣截住你,叫你下車,你爲什麽不下?”溫所長又問。

真是哪壺不開他提哪壺。“因爲你執行公務沒帶證件,要帶走我們又不出示傳喚證,我當然不能下車。”我看見我回答他的這個問話時,記錄員沒有記,我就指著記錄員問:“你怎麽不記呢?”

“我們認爲什麽該記就記,什麽不該記就不記!”溫所長大聲喊。

我說:“如果是這樣,這種記錄就不客觀,不能反映談話的真實情況,那它還能作爲什麽依據?要它幹什麽呢?”

“這裏我說了算,是你問我們還是我們問你?!”

“要是這樣,我就拒絕回答你提出的任何問題。”

從這之後約有半小時,我都默不作聲,不管溫所長如何提問,如何解釋,我都概不回答。後來又進來一位姓高的警官,是公安局的外事股長。他問清了怎麽回事,圓場說:“有些問題可記,有些問題可以不記,你一定堅持要記,那就記上吧。”於是把上面的問題又問了一遍,我又回答了一遍,記錄員一字一字地作了記錄。我接著對高警官說:“我看見你們大門裏寫著一條大標語: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象溫所長這樣的言行,素質不高,有損於你們的形象。爲了使我們的談話能更快更順利地進行,我看還是叫溫所長回避一下爲好。”

高警官顯得尷尬,他只好說:“能了,溫所長,你暫時去處理一下其它問題。”溫所長無奈地出去了。訊問繼續進行。

“你認爲你私自到裴家灣採訪違法不違法?”

“我再一次聲明,我到裴家灣是以個人身分去瞭解情況,不代表任何媒體。我不知道有什麽樣的法禁止我這樣做?也不知道這樣做犯了什麽法?我有知情權,有獲取和傳播資訊的權利。只要對方願意接受我們採訪,我傳播的資訊沒有失實,我認爲就沒有超出法律賦與我的權利範圍,就不違法。”

“如果是這樣,我就要告訴你,上邊已經規定,像裴家灣這樣的地方,不准媒體隨便去採訪,要採訪,必須單位開介紹信,到縣委宣傳部接洽,由宣傳部的人員引著去。”

傳訊暫告一段落。讓我在記錄上簽了字,按了手印。仍然不准我離開。負責記錄的年輕警官私下小聲說:第一次審這樣的案子,作這樣的記錄。你們有文化、有見識的人到底不一樣。我私下說,其實這不一定需要什麽高深的文化。裴家灣的農民許多人只有小學文化,甚至有的還是文盲,但他們能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他們的法制意識、民主意識令我吃驚。相反,作爲政府執法人員的警察,法制紀律觀念竟然如此淡薄。我看讓裴家灣的農民來把這些警察換下去,會比這些人幹得好。

看來,子洲警方已通過電話與西安警方和我們單位聯繫上了,知道了我的基本情況。姓蔡的警官又走進來,坐在我面前,用右臂支著頭,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要與我非正式地談談。征得我的同意後,他問:

“你認爲共產黨怎麽樣?”

“腐敗透頂。”

“你想推翻共產黨嗎?”

“我反對共產黨的一黨專制!”

“你對共產黨什麽態度?”

“我已於1998年6月20日聲明退出中共。我的退黨書是在西安市公安局一處警察傳訊我時寫的。”

“你們要達到一個什麽樣的政治目的呢?”

“我希望建立一個多黨競爭的政治體制。”

“我們正式這樣問你、作記錄,你也這樣說嗎?”蔡警官似乎發現了他從未遇到過的重要情況,認真地問我。

“我也這樣說。”

於是讓記錄員記錄,將上述的話又問了一遍,我又重復了一遍。接著他們又問:“你參加過‘89’動亂、暴亂沒有?”

“我參加過‘89’民運!”

“什麽?‘89’民運?民運兩個字怎麽寫?”

“民主的‘民’,運動的‘運’。”

“‘89’民運的全稱是什麽?”

“全稱是‘89愛國民主運動’。”

“你在‘89’動亂中有過什麽行動?”

“我參加過遊行、捐款、簽名、貼標語,還在我簽發的節目中發過有關的消息。”

“有過打、砸、搶行爲嗎?”

“沒有。我的行爲都和平、理性、有序的。”

“你們當時呼喊的口號是什麽?”

“口號很多,主要的是‘反對官倒,清除腐敗!’‘反對新聞封鎖!’”

“‘6.4’以後,對你作過什麽處理嗎?”

“黨內警告處分,調離編輯記者崗位。”

“你現在還經常發表文章嗎?”

“發表。”

“都發表給哪些媒體呢?”

“國內外媒體我都寄發。國內媒體根本不採用。境外的媒體報道得多一些。這些媒體也採訪我,BBC、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臺、法廣等,只要他們採訪我,能如實反映我的看法,我都接受採訪,披露事實,發表見解。”

“你現在怎麽看你做的這些事?”

“我沒有錯,我絲毫不後悔。”

第2輪訊問又結束了。又是簽字按手印。他們“暫時保管”了我的記錄本和照相機,並把我隨身帶的收音機翻來覆去的看,問我有無錄音、發射功能,在他們確信這只是單一功能的收音機後,將機子還給了我。

16日淩晨零點25分,兩位警察領著我們在公安局旁的一家小旅店裏住下。他們宣佈我已有行動自由,但不准離開,等待研究處理,有3位警察監視我的一舉一動。

16中午,子洲縣公安局外事股高股長,內保股劉股長要求我寫份書面材料,把在裴家灣的全部活動經過寫出來。我聲明,如是情況介紹可以,但決不寫什麽“交待材料”、“悔過書”、“認罪書”。這兩位警官私下不解地勸我:“你這麽大的年紀,這麽好的工作,這麽好的家庭,弄這些事幹什麽?”我回答說:“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任何一個有良知、有勇氣的人都會象我這樣做。”

17日14點多,我所在單位政治處的幹部和西安警方人員驅車從西安到達子洲,與我見面。我們與子洲警方告別,我離開被傳訊、被監視居住48小時的子洲公安局。19日中午,我被直接送回了西安家中。

我可能算是第一個在陝北榆林地區亮相的民運人士。我們的觀點和主張也許是第一次在偏遠閉塞的這個地區申張傳播。

──轉自《民生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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