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三) I-485被拒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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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網站與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繫我們:
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三 :

*我的I-485在今年二月被拒, 因為我沒有及時提供醫療保健工作者的各項證書。 我的I-140是在2001 年11月批准了, I-485 在 2001 年12月申報的, 當時我的F-1 的實習工卡正在有效。 它作廢之後, 我也未申請H-1 簽證。 我是1999年以F-1來到美國, 我的兒子是F-2.

*1. 我可以從我原始的僱主申請H-1 簽證, 從而在我I-485 拒絕之後能繼續為這個僱主工作?

*2. 我可以重新申請I-485, 或其他的I-485 從而保持我的身份嗎? (是不是我的實習工卡到期後我就沒有非移民身份了嗎?)

*3. 是不是我要馬上離開美國? 是有180 天寬限嗎?

*4. 我的兒子這個秋天該上大學, 他能或他應該申請F-1 簽証嗎?

解答:

你的情形充份體現了在解答I-485 報上之後維持非移民身份如H, L等的重要性。你和你的兒子都沒有非移民身份了﹐那麼在I-485被拒絕 後﹐你們不能在美國境內申請任何其也類別的非移民簽証﹐要離境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去申請﹐然後重新入境。法律不提供在I-485拒絕 後任何可以逗留的時間﹐ 任何繼續逗留的時間都是非法居留時間。你所提到的180 天並不是允許逗留的時間﹐而是說如果非法居留時間不超過180天時﹐你就不受3年不許回到美國的限制。但非法居留時間過長﹐離境申請簽證時會受到領館的歧視。他們可能拒絕你下一次的簽證申請.

你現在在美國可以對I-485拒絕的決定上訴﹐但無法再重新申請I-485﹐或基於其他的I-140而申請另外的 I-485, 因為你己經沒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一個辦法是你讓你的僱主申請H類臨時工作簽證的歸類申請﹐可以做快件(Premium Processing)﹐然後同兒子一起回母國申請H類簽証﹐返回後再申請I-485﹐因為I-140的批淮仍然是有效的。這回可不要失去H身份了。

你的兒子作為你的家屬﹐他的身份是依賴你的。 你失去F-1身份了﹐他也就失去 F-2身份了。那麼他就不能在美國境內申請轉成 F-1 身份了。他要同你一起離開美國﹐你申請H-1B或其他H類簽証﹐他申請F-1簽証. 他也可以申請 H-4 入境, 然後再轉成 F-1。只要他未婚﹐並且沒有超過21歲﹐他就可以申請H-4。(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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