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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色情業大亨 淪為小偷

2004-05-13 03:2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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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昔日色情業大亨竟淪為竊賊﹗臺灣高雄市警楠梓分局昨凌晨破獲一起拾荒客涉嫌竊取工地電線案,涉案的五十六歲林姓男子意外被警方查出,竟是二十多年前北臺灣以脫衣陪酒而名噪一時「大屯大飯店」的經營股東﹔對於人生的起落,林某痛哭說,都怪自己年輕放蕩,如果生命可以重來,他一定會好好珍惜。

  警方調查,籍設屏東市的林姓男子(五十六歲,有妨害風化、強制性交、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等前科),平日以四處拾荒變賣為生,昨天他騎機車在高雄市楠梓區撿拾物品,在凌晨三時十分許,途經德賢路與德祥路口「首富房屋建築工地」時,涉嫌侵入工地內將地上的四十九公斤重銅質電線搬上機車,當他準備離去時正好被巡邏經過的翠屏派出所員警發覺逮捕。

  警訊中,林姓嫌犯坦承竊取工地內銅質電線不諱,但供稱自己因為年紀大找不到工作,又要照顧近八十歲的年邁老父,平日以拾荒為生,昨天凌晨是一時失慮才臨時起意進入工地竊取電線。

  不過,原本警方以為林嫌僅是單純的一般偷兒,沒想到,警方深入清查林嫌的背景,赫然發現林某竟然是民國七十五年到八十年初,北臺灣以脫衣陪酒而豔名遠播的「大屯大飯店」經營股東之一。

  在昔日色情大亨身分「洩底」之後,林某忍不住痛哭失聲。對於人生的起落,他頻頻搖頭怨嘆都怪自己不懂得珍惜把握。

  談起當年風光歲月,林某說,當年參與經營「大屯大飯店」時,這間曾是臺北市最著名的脫衣陪酒店風光一時,全盛時期,單日最高的營業額曾創下近百萬元的佳績,不少政商名流都曾與他喝過酒,有的如今仍然位居要津,但日進斗金卻讓他迷失。

  林某說,風光的他因沉迷女色,最後還與北臺灣另一豔名遠播的「六六六」大飯店扯上關係而觸法,加上同行競爭打擊,旗下色情事業在八十五年間因經營不善而關門,加上入獄服刑,之後每況愈下,於是離開臺北,搬回屏東老家和父親同住,淪落以拾荒為生。

  在被警方銬上手銬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前,他眼眶泛淚向媒體供述,對於年輕風光時期的放蕩行為深感懊悔,如今才會如此落魄;儘管林某人生起落的辛酸讓警方也不勝唏噓,但依法仍將他送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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