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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因公傷殘 擬予終生照護

2004-06-23 03: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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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台灣警察若為社會傷殘,國家將照顧你一輩子」。

為給予在第一線衝鋒陷陣的基層警察,更好的保障與照顧,警政署長謝銀黨擬提高因公殉職者的撫卹及因公傷殘者的照護。

對於「因公傷殘」警察,在退休金額計算方面,同樣比照殉職警察,將撫卹金調高至「四百五十元級」的最高等級計算;若因公傷殘致成植物人、全殘或半殘無法自理生活者,警政署將推動「建構終生照護制度」,計畫將這些因公傷殘的英勇警察人員,安置在軍方的榮民之家或護理之家,由警政署負責安養照料費用,以減輕受傷員警家屬的負擔。

至於「因公殉職」部份,將針對年資尚淺、底薪不高的殉職警察,在計算撫卹金的時候,將年功俸調高至最高等級「四百五十元級」,如此一來,至少可以再增加近兩百萬元的撫卹金,有助於照顧其家屬。

據悉,警政署這一連串提高警察因公殉職、傷殘撫卹與照料的計畫,必須修改「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卅五、卅六條,而這項修正案將於今天送往行政院討論核定,接著送往立法院修法,警政署希望立委能幫忙,讓修正案儘快過關,使警察在追捕匪徒時,能無後顧之憂。

日前台中市警局兩位刑事小隊長,為追捕綁匪而英勇殉職,引起社會震撼,從而重視警察執勤的高度風險,並認為應提高現有的撫卹、照護制度,讓警察能有更好的保障;警政署長謝銀黨遂指令人事室研擬相關方案。

根據警政署的規劃,目前在第一線直接面對匪徒的警察,有許多是年資不深、本俸不高的員警,其所面臨的風險也最高,唯一旦遇到不測,因撫卹金是以「本俸」計算,以致領到的撫卹金較低;而一般警察的年功俸最高至「四百五十元級」,故警政署擬對因公殉職者,若年功俸尚未滿四百五十元級者,優遇以四百五十元級計算。

以近日因公殉職的李進富小隊長為例,他的年功俸只到「三百五十元級」,換算底薪才兩萬九千多元,但若是「四百五十元級」,則底薪約為三萬七千元,在計算撫卹金時,「一次撫卹金」就可增加五十二萬餘元,「年撫卹金」則可增加一百四十萬元,若再加上其他補助費,共約增加兩百萬元,這對殉職警察的遺族將有不小幫助,惟日後修法通過,並無法溯及既往。

此外,現行「公務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的額度是三百萬元,但這適用於全體「公務員」;考慮警察的生命風險太高,警政署盼能建立專屬警察的慰問金法源,使能不受三百萬元的限制,得以更高額的慰問金,提供更好的保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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