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受理東榮、基泰善意投資人求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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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二十三日電)投資人保護中心今天召開董監事會議,通過針對東榮纖維工業公司董事鄭茂松及王麗珠,基泰建設公司董事長陳世銘等人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導致善意投資人受到損害,將分別於6月底及7月公告受理投資人授與訴訟及仲裁實施權,進行民事求償事宜登記。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指出, 東榮公司董事鄭茂松及王麗珠(鄭茂松係其姑丈)於90 年2月底至3月間涉嫌該公司股票內線交易,經高等法院 台南分院於93年1月27日判決有罪在案。

投保中心表示,鄭茂松因知悉東榮公司自民國89年 10月間起營運不善,股價急遽下跌,一再向銀行借款,以利公司週轉。

同時,鄭茂松獲知陸續有銀行將東榮公司董、監事 質押股票斷頭賣出,以致董、監事必須向財政部證券暨 期貨管理委員會申報轉讓持股,此舉勢必再衝擊股價; 東榮公司所背書保證的懋輝實業公司財務狀況亦不佳,恐有跳票之虞等兩項影響該公司股票價格重大消息。

鄭茂松因而利用其借用的人頭戶賣出東榮公司股票外,並將影響東榮公司股票重大消息告知王麗珠,使王麗珠於消息公開前提前出脫其名下東榮公司股票,獲取不法利益。

為確保投資人權益,投保中心擬公告受理於被告鄭茂松、王麗珠進行內線交易期日,與其作相反買賣而以過高價格買入東榮公司股票受到損害的投資人的登記,依投資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進行民事求償事宜。

投保中心並指出,基泰建設董事長陳世銘等人涉嫌於89年間主導基泰建設購入基隆大水窟棄土場土地,及國統環保公司股份,且以虛偽合約提高買賣價金,並於90年半年報及年報等財務報告中虛偽不實記載,案經台北地檢署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提起公訴,現由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中。為確保投資人權益,投保中心擬公告受理於基泰建設90年度半年報公告日後買入該公司股票而受損害的投資人登記,依投資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進行民事求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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