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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燕姿成都唱《康定情歌》惹麻煩 引發版權糾紛

2004-07-06 12:2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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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孫燕姿日前在成都演唱會上清唱了一首四川民歌《康定情歌》,竟然引發了一場版權糾紛。

  據中華网7月6日報道﹐孫燕姿有意在演唱會上選唱了一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民歌《康定情歌》﹐這個消息見報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四川代表處便開始与永陽公司進行協商,指在未經他們許可下,孫燕姿在演唱會上唱出四川民歌便构成侵權,并敦促該公司到音協辦理許可手續。

  永陽公司在收到律師信后﹐表示愿意支付現金一万元﹐另加面值四万元的門票作版權費用。但音協方面卻表示無法接受,要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收取門票收入的7%。彼此未能達成協議,音協四川代表黃先生稱會向永陽公司侵權行為提出法律訴訟,而音協的工作人員更派專人到場錄下孫燕姿唱《康定情歌》的證据。
  
  永陽公司的負責人劉先生強調之前的确和音協商討過:“我們提出的條件已很可觀,但他們要分7%票房實在太不現實了,由于事前達不成協議,我們一分錢都不會出,他們要上法庭就上法庭好了。”
  
  四川興華中律師事務所的易川律師表示:“《康定情歌》無明确作者,其版權屬音樂著作權協會,受保護期限是五十年,因為孫燕姿演唱會是商業演出,所以應該繳納報酬,不過收7%票房有失公平。”
  
  据知今次孫燕姿的演唱會共賣出了一万多張門票,按平均价二百元計算,整個演唱會的收入約兩百多万元,如果音協方面要求7%門票收入,即大概十五万元左右。《成都晚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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