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勝利:鄧小平這100年

鞏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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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甲申2004年8月,是鄧小平誕生100周年。

100年刹那即逝,中華民族卻延續了5000多年……

而今地球上唯一強大的美國,卻只有228年歷史,228年卻創造了世界的奇迹。

小平100年了,中國5000年了,而中國卻爲什麽沒有強大?

甲申2004年8月,人們想起這個人。人們懷念他、記住了鄧小平,是因爲“鄧小平理論”突破了新中國的締造者——“毛澤東思想”的一些“枝節”界限。然而,在這特定100年的歷史時期,“鄧小平理論”有著與“毛澤東思想”一樣無法擺脫的作爲國家社會源頭的障礙和阻塞,有著與“依法治國”、“市場經濟法制”及國際社會根本無法融合的國家體制的必然悖論,留下了歷史太多、太多的遺憾和難以繞開的永遠無奈……

A、小平說

1、“馬克思主義是很樸實的東西”(1)

衆所周知,“馬克思主義”的根髓有兩點最精彩:一是發現了“社會主義”,另一個是“暴力革命”。當德國人卡爾·馬克思發現“社會主義”的時候,“社會主義”是白的、黑的,是圓的、還是扁的,連他自己、沒有任何人能說清楚。中國繼蘇聯之後實踐了“社會主義”,但“社會主義”被徹頭徹尾的進行了“革命”。而今的“社會主義”,除了一黨統治、暴力鞏固政權之外,還有什麽可以釋解及延續到歷史及後人們呢?再加上世界還有古巴、朝鮮等所實施的“社會主義”,中國的“社會主義”只剩下一套真正的“外衣”。21世紀,誰還能講清楚中國今天的“社會主義”是什麽樣?鄧公所說的“馬克思主義”,在100多年以後的今天,依然是個無法說清楚的“幽靈”,所以鄧公非常精明的說“不要談姓資姓社”。

2、“我是實事求是派”(1)

沒錯,鄧公的確是“實事求是”的。但“毛澤東思想”又何嘗不是“實事求是”?據考證,毛澤東在上世紀30、40年代打江山的時侯就主張、並實施“實事求是”。在延安整風時期把“實事求是”做爲中共的綱領,但中共自1921建黨到1949年建國、再到建國後的60年間的“10次路線鬥爭”,“實事求是”的來說,一個壟斷的執政黨如此“與人鬥、與天鬥”這也是“實事求是”嗎?鄧公的“實事求是”,無法改變這個黨與體制所固有的當然弊端。若真要“實事求是”,中國還有可能出現歷史上的大災難“大躍進”“文化大革命”以及“六四事件”嗎?

3、“改革,應包括政治體制改革”(1)

鄧公是50多年以來中國“改革開放”唯一的倡導者和實踐者。1986年6月鄧小平提出:“改革,應包括政治體制改革,而且政治體制改革應作爲改革的一個標誌。”“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通,因爲首先遇到人的障礙。”鄧公提出了“政治改革”的歷史必然性,但也根本沒敢去實踐一下,他爲後人留下沒人敢過、但一定要過的一道歷史“政治改革”之門。

是啊,中國至今56年了,“政治改革”一直在“零點、冰點”,除了鄧公提出了“政治改革”的訴求之外,2004年中國新《憲法》也注入了“政治文明”的新規則,但鄧公走了,對“政治改革”至今沒人任何人敢碰這中國的“地雷陣”?甚至幾乎讓人們永遠都看不到、中國“政治改革”與《憲法》上的“政治文明”一樣是等不到的那個“春天”!

4、“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2)

但鄧公這“民主”的高論,新中國的50多年已經沒有任何可能來實踐了,未來能實踐與否還是個天文數字。去年,中共機關刊物《求是》曾發表《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2)的文章說“在社會主義中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決定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執政的共產黨沒有任何超乎人民利益之上的特殊利益,更沒有任何超乎人民權利之上的特殊權力”。
相反,在中國過去的56年以來,中國的“主人”——人民做不了“主”,党卻成了這個國家唯一的“主人”。現在是:黨的利益絕對超乎一切,只有所謂的“社會主義”,沒有任何人民的民主。自1949年——2004年的絕大多數中國公民(既總人口的80以上)沒有“國民待遇”、也沒有“遷徙自由”。鄧公所說的那種“民主”,依然停留在馬克思發現“社會主義”幻想的“幽靈”時期。

B、鄧公的遺憾

1、關於“《憲法》至上,依法治國”

“《憲法》至上”,是一個真正、正常民主富強國家、最基本的生態環境,也是一個要“依法治國”國家最根本的法律保障程式。在近200年來,全球範圍內的傳統政治是一種無規則的強權暴力政治,而現代社會是一種契約的民主憲政治。於是,中國要真正要走上“依法治國”的道路,就必須改善和加強《憲法》絕對的法律地位和能操作的功能作用,強化《憲法》作爲遊戲規則的理論與實踐和絕對的法律地位,從“大中國”來調和國家與人民、與所有黨派、與社會等根本問題。

中國《憲法》,必須調整在一國之內,任何黨派都不能淩駕於其上的絕對可能,國家《憲法》不受任何個人、任何黨派的操縱和指手畫腳。否則,中國的“依法治國”,就必然是畫餅充饑。若中國國家《憲法》依然沒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及運行的生態環境、不能建設這種制衡的生態關係,中國將依然無法根本遏制“人治”的“大躍進”“無產階級文化革命”“十次路線鬥爭”等歷史悲劇的發生。只可惜,鄧公依然延續了毛澤東“人能勝天——人治”的路線,沒有將中國推向《憲法》——依法治國的軌道,來調和“大中國”、“中國統一”的偉大理論與實踐。

——這也是解決中國“亡國、亡黨”的一個根本問題。

3、關於“黨政分開,依法執政”

“黨政分開”,是一個國家生態環境的必然規則,也是中國國家“政治”與“經濟”發展必然方向。鄧公早在1941年就主張“黨政分開”(3),中共13大前後鄧公再次提出“黨政分開”,但有礙於毛澤東思想的“党領導一切”,卻歷時半個多世紀、始終也沒有、也不可能實踐過。鄧公提出“黨政分開”的理論依據是:党不是行政組織和生産組織,黨既不能代替國家權利機關行使權力,也不能淩駕於國家權力機關之上。

而56年以來,中國唯一的執政黨與這個國家的實踐所一直悖論,中國沒有作爲國家而産生其他黨派的任何生態環境。非常簡單,若是人類地球上所有國家也是一党永遠執政、沒有在野或下野,這個世界該是什麽樣?還有,作爲一個國家一分子的党及其黨派,長期獨家壟斷的佔有國家的“政治資源”與“經濟資源”,國家何以叫國家?“黨政不分”、以黨的極個別人來操縱這個國家的重大決策,人民沒有任何權力,中國歷史上的“三反五反”“大躍進”“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等不就堂堂正正的出籠、並成爲歷史上荒唐的悲劇?

3、關於“保障人權、約束公權”

2004年的中國新《憲法》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納入了國家母法。但長期55年以來,中國公民的人權沒有國家《憲法》的當然保障,中國《憲法》甚至也沒有阻止過中國“人治”、任何一次人爲釀造的中國國家的重大災難,也沒有真正保障和主持過任何一次公民、公正與公平的“人權”行爲。中國《憲法》的法律,能真正有效的“約束公權”嗎?能約束在中國國家之上的黨派嗎?

“約束公權”,首先是約束淩駕於國家之上的這一黨。你看:只有6800萬中共黨員(中國總人口的5.24%),卻“代表並領導”著中國12.3億、96%龐大人口的權力或利益,這怎麽“約束公權”呢?關鍵是中國《憲法》真能成爲中國名副其實的法律制度嗎?真能保障中國公民的人權、利益嗎?55年來沒有任何保障,而第56年之後就開始真正能夠保障了??鄧公“讓全國人民都發財”(4),沒有“人權”,“利益”又被獨家壟斷,這“財”從何而來發呢?

4、關於“國民平等,地方自治”

中國《憲法》,56年以來都“法律”規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中國至今不能有9億多人口公平的“國民待遇”,不能公平的“自由遷徙”,不能你“特區”、我卻“邊區、內地”,不能開辦金融、電信、電力等等企業,卻被50多年一統壟斷。

中國經典的“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是55年以來最爲不公平的“國民待遇”問題,是全球最大的實質不公;還有中國所謂的黨政官員“公選”,僅“應是中共黨員”一項,就剝奪了中國96%以上的公民、12.3億人口的“公平”參與的權利。中國《憲法》第33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中國的《憲法》的法律面前,中國“城鎮戶口”“農業戶口”等向誰、怎樣來平等呢?哪一部中國法律能真實的來調整、執行、主持中國社會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呢?

C、偉人

1、新中國的開天人物

近100年以來,“新中國”歷史有三位至關重要、不可缺的關鍵人物,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按歷史出場前後爲序)。

孫中山的宏願、治國理念、共和國、“三民主義”等,至今依然被絕大多數中國人所認同,但孫中山的願望卻永遠不可能、也沒有機會來加以實踐。沒有了孫中山,中國自然出了蔣介石與毛澤東。由於孫中山的奠基,中華民國的中堅——國民黨初步以“暴力革命”奪取了政權,但又因容不下共產黨“不共戴天”、又大勢力所趨。之後,共產黨同樣以“暴力革命”開始掌握了政權,並採取與國民黨幾乎一樣、甚至比國民黨更獨家壟斷的方式而與國民黨分峙著“兩個政府”都生存著。至今100年來,中國的國民黨與共產黨,無法象美國的民主黨與共和黨那樣來維護國家完整的生態環境,甚至都試圖永遠的剷除一方、而獨霸中國的天下。

鄧小平的偉績在於,改變了“貧窮才是社會主義”的定義,這是新中國的締造者毛澤東所根本無法企及的。

2、鄧小平與華盛頓之比

美國的獨立戰爭、南北戰爭,都有著與中國國民黨與共產黨“打天下”一樣的借鑒意義,但美國的“南北戰爭”,卻沒有使這個國家分裂,也沒有使這個國家象打南北戰爭那樣對峙下去。這是因爲,開國者——華盛頓爲這個國家所確立的《憲法》、國家形式、社會制度等,打下了牢不可破的國家基石,沒有政黨歧視、沒有國家歧視、杜絕民主歧視、自由平等、最後是具體到沒有人與人的歧視,最起碼這個國家的《憲法》法律保障了諸多歧視、不平等根本無法出籠。

而毛澤東與蔣介石各自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在其源頭的國家法律制定都是絕對對立的,是相互不能相容而悖論、甚至永遠都是“兩股道上跑的車”。偉人華盛頓的偉大在於:這個國家沒有國家之內所有的“對手”和敵人,而且相容了所有的政黨和團體、民族及“敵對勢力”;國家不是“人治”;可以讓國家當然、不分黨派的歷史延續。毛澤東爲這個國家打下的基礎,漏洞百出——毛澤東與蔣介石都是各自“國家”與“權力”的永遠敵人。

偉人之比,毛澤東、蔣介石、鄧小平等,不如華盛頓之偉大。

3、與曼德拉之比

納爾遜·曼德拉的最最偉大,不僅僅是用心和實踐來“原諒”了“敵人”,而且他還可以與昔日的“敵人”一同擁有這個國家和這個國家的權力。鄧小平也有與曼德拉有同樣“災難”的遭遇,但他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這個國家“化干戈爲玉錦”的性質,而曼德拉將那個國家與權力的不同“敵人”,組成一個未來和睦的國家“大家庭”,因之曼德拉被世界廣泛稱之爲1000年來最偉大的100名偉人之一。

“鄧小平理論”,既沒有擺脫他所處的那個“計劃經濟”“革命黨”時代的烙印與模式,也沒有融入國家的“共和”或“聯邦”等其他“政治文明”國家思想。因之與毛澤東思想、毛澤東對手蔣介石的治國方式等,都沒有跨越“你死我活”而融入“大中國”的國策。

4、未來

未來的中國,如果永遠都沒有所有政黨、所有中國人與中囯共產黨一樣公平、合法執政或在這個國家下野的機會和可能,那麽這個國家將永遠存在一個“亡國、亡黨”的歷史問題。如果這個國家永遠存在“亡國、亡黨”的可能,那麽這個國家還真正有可能實施“依法治國、國富民強”的方略嗎?象所有的動物、所有的生物、所有的植物等一樣,在這一個地球之上、一個太陽之下大家都有生與死的生態環境,都能夠享受陽光燦爛、享受春風化雨、享受春夏秋冬……

一党永遠在臺上,一党永遠在國家之上,其他党永遠在台下,其他一切黨派永遠都只能在你的指揮棒下跟著轉,這符合人類地球的自然法則嗎?

中國,需要真實、鐵的、歷史不容篡改的、而淩駕於所有政黨之上的一部《憲法》,來經歷100年、500年、1000年“大中國”的歷史洗禮。這是因爲鄧小平在1984年會見香港各界人士時說:“實現國家統一是民族的願望,100年不統一,1000年也要統一的。”(5)而一部美國《憲法》,不僅融合了南北戰爭,也從當初的13個州融合了到今天的50個州加一個特區,成爲世界歷史上唯一的“超級大國”。中華民族,也需要這樣一部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法律,用來調和“大中國”,調和包括毛澤東與蔣介石及所有黨派、這個國家所有的公民,來光復中華民族。

注:
(1)(5)見2004年8月10日北京出版的《半月談》,《重溫小平經典語錄》一文,作者薛凱;
(2)、見2003年6月17日北京出版的《求是》雜誌,《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一文,作者甄小英、李清華;
(3)見2004年8月1日廣州出版的《南風窗》雜誌,《推進政治文明應詳密部署》一文,作者張英洪;
(4)見2004年北京出版的《半月談內部版》第8期,《小平南巡中鮮爲人知的故事》一文,作者劉偉 趙東輝;
(特別聲明:作者對本文所著內容與事實,負有不可推卸、當然的法律責任。本文謝絕除此而外,一切任何形式的轉載、摘編、BBS和上網鏈結。若對本文有任何見解、疑問與評述,請通過Gvv21@hotmail.com反饋。)

源自《議報》160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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